天下有理之同。而勿为理之所异。理之异。而 或为理之所同者。同中异。异中同。又无容辩。惟是理之同矣。而同者竟若异。理之异矣。而异者竟勿同。同之 不可为异。异之不可为同。又何容无辩。辩之而使后世知其同。即知其所以异矣。知其异。即知其所以同矣。知 其同不为异。异不为同。即知其所以同。所以异矣。无事辩矣。若曰予好。岂敢云然。康熙岁次庚戌正阳月。西 泠隐庵张志聪书于岩池之花兰。
王琦跋曰。闻之耆老。自顺治至康熙之初。四十年间。外郡人称武林为医薮。盖其时卢君晋公以禅理参证医 理。治奇疾辄效。名动一时。张君隐庵继之而起,名与相埒。构侣 山堂。招同学友生。及诸门弟子。讲论其中。参考经论之同异。而辨其是非。于是谈轩岐之学人。咸向往于两君 之门。称极盛焉。两君所着书。皆堪传世。张氏所辑者。俱已授梓行世。甫及百年。流传日少。其针灸秘传。及 侣山堂类辨二种。已难得购。余寻之有年。始得类辩一种。观其准古衡今。析疑纠谬。足为后学规矩准绳。亟为 重梓。以广其传。后之学人。苟以此为指南。庶能得正道而由之。宁有歧路之迷。邪径之误哉。隐庵初为粮道书 吏。粮道患癃闭。诸医用药皆罔效。或荐隐庵。隐庵以补中益气汤投之。一剂而愈。或问之曰。人治以降利之药 而不效。子易以升提之药而效。其理安在。隐庵曰。公不见夫水注子乎。闭其上而倒悬之。点滴不能下也。去其 上之闭。而水自通流。非其法耶。今阅编中所释。将欲下之。必先举之。而引辘轳之绳以喻。正是此理。人能以 此法。触类而通之。医法固无尽藏哉。兹事余盖闻之黄君观石者如是。近又闻张君东扶言。卢晋公事粮道。患内 闭溺不得下。势甚亟。诸医皆束手。晋公先生以人参麻黄各一两定剂。诸医嗫嚅。不敢谓是。粮道不疑。而饮其 药。不超时溺下。粮道喜。以千金赠晋公。与予前所闻者异辞。予意卢张二君所治。各一当事。而传者均属之粮 道。致有异同之疑耳。黄张二友。皆非妄言者。故并纪之。以为治癃闭之法。并以证此帙中。名言精理。所蕴不 少。人当殚思细参。以收其益。慎毋视为浅近而忽之也。乾隆己丑三月五日戊子。胥山老人王琦跋。
〔高氏(世 )医学真传〕一卷 存 王嘉嗣序曰。医之道奚起乎。造物以正气生人。而不能无夭札疫疠之患。故复假诸物性之相辅相制者。以为 补救。
而寄其权于医。夭可使寿。弱可使强。病可使痊。困可使起。医实代天生人。参其功而平其憾者也。溯自农皇肇 起。辨草木以着药性。轩岐继作。明阴阳以着内经。至汉末。笃生张仲景先师。上承农轩之理。着卒病杂病两论。
率皆倡明正学。以垂医统。仲师既没。而经论之道。遂失其传。舛谬纷纭。靡所止极。甚且家自为书。人自为学。
世之所以赖有医者。反不若无医之为愈。每为旷览。窃尝病之。我士宗夫子。性灵独异。学识超群。注释经论。
既已述大道而正其传。暇日簇弟子。往复论难。提命之下。及门手录。颜曰医学真传。其闻阴阳血气。脏腑经 络。与夫五运六气之理。凡前圣所孕含未剖者。阐着靡遗。而诸书所表章未备者。迄无余蕴。洵足补救斯人而为 功于造物。其所系岂浅鲜哉。嗣等汇集成帙。摘其要者。梓以问世。皆知医之传有其真。而学以不伪。是诚我夫 子扶挽斯道之志也失。时康熙己卯之春。钱唐王嘉嗣子佳敬题。
〔陆氏(圻)医林口谱〕海宁续目二卷 未见 〔医案〕海宁续目一卷 未见 〔医林新论〕未见 按上见于张氏医通引用书目。海宁续目。有医论十篇。岂同书欤。
〔汪氏(昂)医方集解〕三卷 存 自序曰。孔子曰。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夫仁为心性之学。尚不可以无方。况乎百家众艺。可以无方。
而能善此乎。诸艺之中。医为尤重。以其为生人之司命。而圣人之所必慎者也。窃尝思之。凡病必有症。症者证 也。有斯病。必形斯候者也。证必有脉。脉者。脏腑经络。寒热虚 实。所由分也。有与证相符者。有与证不相符者。必参验之。而后可施治者也。察脉辨证。而方立焉。方者。一 定不可易之名。有是病者。必主是药,非可移游彼此。用之为尝试者也。方之祖始于仲景。后人触类。扩而充之。
不可计殚。然皆不能越仲景之范围。盖前人作法。后人因焉。创始者难为方。后起者易为功。取古人已验之成规。
而斟酌用之。为效不既易乎。然而执方医病。而病不能瘳甚。或反以杀人者。又何以说焉。则以脉证未辨。药性 未明。惑于似。而反失其真。知有方。而不知方之解故也。方之有解。始于成无己。无己慨仲景之书。后人罕识。
爰取伤寒论而训诂之。诠症释方。使观者有所循入。诚哉仲景之功臣。而后觉之先导矣。厥后名贤辈出。谓当踵 事增华。析微阐奥。使古方时方。大明于世。宁不愉快。夫何着方者日益多。注方者不再见。岂金针不度欤。抑 工于医者。未必工于文词。不能达意。遂置而不讲欤。迄明始有吴鹤皋之医方考。文义清疏。同人脍炙。是以梨 枣再易。岂为空谷足音。故见之而易喜欤。然吴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