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剂局方五卷。二百九十七道。二十一门。晁公武读书志云。大观中。
诏通医。刊正药局方书。阅岁书成。校正七百八字。增损七十余方。又读书后志曰。太医局方十卷。元丰中。诏 天下高手医各以得效秘方进。下太医局验试。根据方制药鬻之。仍摹本传于世。是大观之本。实因神宗时旧本重修。
故公武有校正增损之语也。然此本止十四门。而方乃七百八十八。考玉海。又载绍兴十八年。闰八月二十三日。
改熟药所。为太平惠民局。二十一年十二月十七日。以监本药方颁诸路。此本以太平惠民为名。是绍兴所颁之监 本。非大观之旧矣。其中又有宝庆淳 续添诸方。更在绍兴之后。兼附用药总论指南三卷。皆从图经本草。钞撮 增入。亦不知何时所加。陈振孙书录解题。称和剂局方。其后时有增补。殆指此类欤。戴良九灵山房集。有丹溪 翁朱震亨传。曰。时方盛行陈师文裴宗元 所定。大观二百九十七方。翁穷昼夜是习。既而悟曰。操古方以治今病。其势不能以尽合。苟将起度量。立规矩。
称权衡。必也。素难诸经乎。又称震亨得罗知悌之学以归。诸医泥陈裴之学人。闻其言。大惊而笑且排。及治许 谦末疾良验。笑且排者。始皆心服。是此书盛行于宋元之间。至震亨局方发挥出。而医学始一变也。又岳珂 史 曰。和剂局方。乃当时精集诸家名方。凡几经名医之手。至提领以从官。内臣参校。可谓精矣。然其间差讹者。
亦自不少。且以牛黄清心丸一方言之。凡用药二十九味。寒热讹杂。殊不可晓。尝见一名医云。此方只前八味。
至蒲黄而止。自干山药以下。凡二十一味。乃补虚门中山芋丸。当时不知缘何误写。在此方之后。因循不曾改正。
余因其说而考之。信然。如此之类。必多有之云云。是并不能无所舛误矣。然历代相传。专门禁方。多有是焉。
在用者详审而已。必因噎而废食。则又一偏之见矣。
张海鹏跋曰。宋崇宁中置七局。始有和剂之名。绍兴间。改熟药所。为太平惠民局。取崇观以来所收局方。
分门编纂。名太平惠民和剂局方十卷。指南总论三卷。分十四门。七百八十八方。盖有绍兴至宝庆淳 。时有增 补。非大观中二百九十七道之旧也。今此本十四门。除产前产后二方。胎神游方催生符。及后附四香。不可谓之 方外。止六百七十四方。名增广太平惠民和剂局方十卷。后有图经本草。药性总论三卷。无指南之名。既云增广。
而与无增广二字之本。转少一百十四方。岂陈裴而后。又有从而详校增减者欤。癸辛杂志谓。清心丸二十九味。
止前八味。至蒲黄而止。自干山药以下。凡二十一味。乃山芋丸所误入者。今此 本牛黄清心丸所载。药味次弟。自牛黄至蒲黄。已十九味。后十味以干山药而止。与癸辛杂志所云不同。其为后 人重订之本可知也。要之此书。虽有朱丹溪驳辨。然当时精簇方。几经名医之论定。献于朝。行于世。所谓得 十全之效。无纤芥之疑者。苟非实有足以惠民。岂竟为纸上空谈。以误世哉。虽传写或间有讹误。不可因噎而废 食。余因久无刊刻之家。抄录不无亥豕。所以校对至再至三。以期详慎无误。而付之梓。尚望好我者。惠我古本。
俾随时订正。幸甚幸甚。乙丑四月。虞山张海鹏识。
按太医局方。与和剂局方。本自不同。提要误以此书为神宗时旧本重修。疏甚。
〔增注太平惠民和剂局方〕十卷 存 按是书。不知修乎何人。盖许洪所注。止于吴直阁得效名方。及诸局经验秘方。兹本并宝庆淳 增添新方。
俱加笺解。则宋季人所续修。卷首犹题洪名衔。
〔朱氏(震亨)局方发挥〕一卷 存 朱震亨曰。和剂局方之为书也。可以据证检方。即方用药。不必求医。不必修制。寻赎见成丸散。病痛便可 安痊。仁民之意。可谓至矣。自宋迄今。官府守之以为法。医门传之以为业。病者恃之以立命。世人习之以成俗。
然予窃有疑焉。何者。古人以神圣工巧言医。又曰。医者意也。以其传授虽的。造诣虽深。临机应变。如对敌之 将。操舟之工。自非尽君子随时反中之妙。宁无愧于医乎。今乃集前人已效之方。应今人无限之病。何异刻舟求 剑。按图索骥。其偶然中难矣。
张介宾曰。局方一书。虽云多用热涩。然于实热新邪。岂云皆用此法。观其所载太平丸。戊己丸。香连丸。
薷苓汤 之类。岂非以寒治热者耶。又若真人养脏汤。大己寒丸。胡椒理中汤之类。皆有可用之法。其中随证酌宜。顾在 用之者何如耳。岂局方专以热涩为用。而可斥其非耶。且是书之行。乃宋神宗诏天下高医。各以效方奏进而成者。
此其中或过于粉饰者。料不能无。而真效之方。必亦不少。第在丹溪之言火多者。谓热药能杀人。而余察其为寒 多者。则但见寒药之杀人耳。明者其深察之。(景岳全书)
四库全书提要曰。局方发挥一卷。元朱震亨撰。以和剂局方。不载病源。止于各方下。条列证候。立法简便。
而未能变通。因一一为之辨论。大旨专为辟温补。戒燥热而作。张介宾景岳全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