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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中国医籍考-第174页

。新撰香港脚论三卷。李暄撰。
按据崇文总目。艺文略。青溪子即李暄别号也。宋志。作李温。岂有所避而改者欤。
〔亡名氏袖中备急要方〕新唐志三卷 佚 〔针灸服药禁忌〕新唐志五卷 佚 〔卫氏(嵩)医门金宝鉴〕(艺文略。作医门金鉴。)新唐志三卷 佚 <目录>卷四十四<篇名>方论(二十二)
属性:〔亡名氏岭南急要方〕新唐志二卷 佚 〔贾氏(耽)备急单方〕新唐志一卷 佚 新唐书本传曰。贾耽。字敦诗。沧州南皮人。天宝中。举明经补临清尉。上书论事。徙太平河东节度使。王 思礼署为度支判官。累进 州刺史。治凡九年。政有异绩。召授鸿胪卿。兼左右威远营使。俄为山南西道节度使。
梁崇义反东道。耽进屯谷城。取均州。建中三年徙东道。德宗在梁。耽使司马樊泽奏事。泽还。耽大置酒会诸将。
俄有急诏至。以泽代耽。召为工部尚书。俄为东都留守。贞元九年。以尚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俄封魏国 公。顺宗立。进检枚司空左仆射。时王叔文等干政。耽病之。屡移病乞骸骨。不许。卒。年七十六。赠太傅。谥 曰元靖。耽嗜观书。老益勤。尤悉地理。至阴阳杂数罔不通。其器恢然。盖长者也。
〔刘氏(禹锡)传信方〕新唐志二卷 佚 唐才子传曰。刘禹锡字梦得。中山人。贞元九年进士。又中博学宏词科。工文章。时王叔文得幸。禹锡与之 交。尝称其有宰相器。朝廷大议。多引禹锡及柳宗元与议禁中判度支盐铁案。凭借其势。多中伤人。御史窦群劾 云。挟邪乱政。即日罢。宪宗立。叔父败。斥朗州司马。州接夜郎。俗信巫鬼。每祠歌竹枝。鼓吹俄延。其声伧 伫。禹锡谓屈原居 沅湘间。作九歌。使楚人以迎接神。乃倚声作竹枝辞十篇。武陵人悉歌之。始坐叔文贬者。虽赦不原。宰相哀其 才且困。将澡用之。乃悉诏补远州刺史。谏官奏罢之。时久落魄。郁郁不自抑。其吐辞多讽托。远意感权臣。而 憾不释。久之召还。欲任南省郎。而作玄都观看花君子诗。语讥忿。当路不喜。又谪守播州。中丞裴度言。播猿 HT所宅。且其母年八十余。与子死决。恐伤陛下孝治。请稍内迁。乃易连州。又徙夔州。后由和州刺史。入为主 客郎中。至京后游玄都咏诗。且言始谪十年还辇下。道士种桃。其盛若霞。又十四年而来。无复一存。唯兔葵燕 麦。动摇春风耳。权近闻者盖薄其行。裴度荐为翰林学士。俄分司东都。迁太子宾客。会昌时。加检校礼部尚书。
卒。公恃才而放。心不能平。行年益晏。偃蹇寡合。乃以文章自适。善诗精绝。与白居易酬唱颇多。尝推为诗豪。
曰。刘君诗在处。有神物护持。有集四十卷。今传。
〔薛氏(弘庆)兵部手集方〕新唐志三卷注曰。兵部尚书李绛所传方。弘庆太和河中少尹。 佚 〔薛氏(景晦)古今集验方〕新唐志十卷注曰。元和刑部郎中。贬道州刺史。 佚 〔崔氏(元亮)海上集验方〕新唐志十卷 佚 新唐书本传曰。崔玄亮。字晦叔。磁州昭义人。贞元初。擢进士第。累暑诸镇幕府。父丧客高邮。卧苫终制。
地下湿因得痹病。不乐进取。元和初。召为监察御史。累转驾部负外郎。清慎介特。澹如也。稍迁密歙二州刺史。
歙人马牛生驹犊。官籍蹄 。故吏得为奸。玄亮焚其籍一不问。民山处输租者苦之。下令许计斛输钱。民赖其利。
历湖曹二 州。辞曹不拜。太和四年繇太常少卿。改谏议大夫。朝廷推为宿望。拜右散骑常侍。每迁官。辄让形于色。郑注 构宋申锡,捕逮仓卒。内外震骇。玄亮幸谏官叩延英。苦诤反复数百言。文宗未谕。玄亮置笏在陛曰。孟轲有言。
众人皆曰杀之。未可也。卿大夫皆曰杀之。未可也。天下皆曰杀之。然后察之。乃置于法。今杀一凡庶。当稽典 律。况欲诛宰相乎。臣为陛下惜天下法。不为申锡言也。俯伏流涕。帝感悟。众亦服其不挠。繇此名重朝廷。顷 之移疾归东都。召为虢州刺史。卒。年六十六。赠礼部尚书。玄亮晚好黄老清静术。故所居官。未久辄去。遗言 山东士人利便近。皆葬两都。吾族未尝迁。当归葬滏阳。正首丘之义。诸子如命。
〔郑氏(注)药方〕新唐志一卷 佚 按新唐书。郑注绛州翼城人。世微贱。以方伎游江湖间。太和末。仕至校检尚书左仆射。凤翔陇右节度使。
与李训等谋诛宦者。事败被杀。
〔韦氏(宙)集验独行方〕新唐志十二卷 佚 新唐书韦丹传曰。丹子寅。推荫累调河南府司录参军。李班表河阳幕府。宣宗谓宰相墀曰。丹有子否。以寅 对。帝曰。与好官。乃拜侍御史。三迁度支郎中。卢钧节度太原。表寅为副。时回鹘已破诸部入塞下。剽杀吏民。
钧欲得信。重吏视边。寅请往。自定襄雁门五原。绝武州塞。略云中。逾旬注遍。见酋豪镌谕之。视亭障守卒。
增其禀约。吏不得擅以兵侵诸戎。犯者死。于是三部六蕃诸种皆信悦。召拜吏部郎中。出为永州刺史。还为大理 少卿。久之拜江西观察使。政简易。南方以为世官。迁岭南节度使。南诏陷交趾。抚兵积备。以干闻。加检校 尚书。左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