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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中国医籍考---第87页

可温。可灸。可刺。可水。可火。不可刺。不可灸。不可水。不可火诸篇。欲以此补其所欠。则又甚多而不可用。窃尝思之。纵使三百九十七法之言。不出于林亿等。而出于亿之前。亦不足用。此言既出。则后之闻者。必当核其是非。以归于正。
而乃遵守听从。以为千载不易之定论。悲夫。
赵嗣真曰。仲景之书。一字不同。则治法霄壤。读之者。不可于片言只字。以求其意欤。
又曰。仲景伤寒一书。人但知为方家之祖。而未解作秦汉文本观。故于大经大法之意。反有疑似。
陶华曰。仲景固知伤寒。乃冬时杀厉之气所成。非比他病可缓。故其为言。特详于此书。而略于杂病也。倘能因名以求其实。则思过半矣。不幸此书传世久远。遗佚颇多。晋太医令王叔和得于散亡之后。诠次流传。其功博矣。惜乎以己论混经。未免穿凿附会。
黄仲理曰。仲景之书。六经至劳复而已。其间具三百九十七法。一百一十二方。纤悉毕备。有条而不紊也。
辨脉法。平脉法。伤寒例三篇。叔和采摭群书。附以己意。虽间有仲景说。实三百九十七法之外者也。又 湿三种一篇。出金匮要略。叔和虑其证与伤寒相似。恐后人误投汤剂。故编入六经之右。致有宜应论别之语。是为杂病。非伤寒之候也。又有不可汗。宜汗。不可吐。宜吐。不可下。宜下。并汗吐下后证。叔和重集于篇末。比六经中。仓卒寻检易见也。
陈桷曰。辨脉法。非仲景本文。乃叔和所采摭者。故多乖忤。学人宜审别之。
郑佐曰。伤寒论。为文简严。而寓意渊奥。离为六经。法有详略。详者义例甄明。非长余也。略者指趣该洽。
非阙落也。散之若截然殊科。融之则约于一贯。顾读而用之者何如耳。儒者既不暇读。医流又鲜能读。是以微辞要义。秘而不宣。至谓此非全书。宜欲分门平叙。续臆说及为奇。杂群方而云备。使矿 合治。貂犬同裘。如活人杀车等书。皆仲景之螟 也,方有执曰。张松北见曹操。以其川中医有仲景为夸。以建安言之。则松亦仲景时人。
又曰。夫扁鹊仓公。神医也。神尚矣。人以为无以加于仲景。而称仲景曰圣。岂非以仲景之见诸事业载诸简编者。皆表章天人。股肱素难。达之天下。通之古今。易简而易知易能。非神奇怪异。人之所不可知。不可能者。
所可同年而语哉。是故称圣焉。贾太传曰。吾闻古之圣人。不居朝廷。必在卜医之中。语不虚矣。然医圣也。书曰论。何也。论也者。仲景自道也。盖谓愤伤寒之不明。戚宗族之非命。论病以辨明伤寒。非谓论伤寒之一病也。
其文经也。其事则论。其心则以为始事于戚。乃不欲忘其初。其多则惠我后人。其意则又不欲以经自居。易曰。
谦谦君子。此之谓也。吾故曰。名虽曰论。实则经也。虽然。若曰伤寒经。殊乖矣。必曰医经。称情哉。又曰。
金匮序略云。伤寒卒病论。卒读仓卒之卒。诚书之初名。此其有据也。但不知卒病二字。漏落于何时。俗尚苟简。承袭久远。无从可稽矣。君子于此不能无憾焉。
又曰。辨痉湿 病证篇。相传谓叔和述仲景金匮之文。虽远不可考。观其揭首之辞。信有之也。然既曰以为与伤寒相似。而致辨焉。则亦述所当述者。是故后人称之。为仲景之徒云。辨脉法。叔和述仲景之言。附己意以为赞经之辞。譬则翼焉。传类也。篇目旧名平脉。次第二。而僭经右。夫传不可以先经。论脉亦无先各脉。而后平脉之理。且平脉不过前数条。冒事必如此耳。后亦各脉。安得直以平脉名篇。皆非叔和之旧。其为后人之纷更明甚。凡痉湿 。辨脉上下编。可汗。不可汗。可吐。不可吐。可下。不可下。发汗吐下后脉证。皆叔和分经。
及述经外之余言。附己意以撰次之。合经亦十一篇。共目二十二。以为全成仲景氏未韦之遗书者也。而第十七十八二十二三篇。则又皆抱空名。而拥虚位。无册条之可检。实则一十九篇之条册耳。皆叔和所纪之旧额如此。世固有少此以为非仲景之全书。而起其说者。呜呼。是书也。仲景之作于建安。汉年号也。出自叔和之撰述。晋太医令也。相去虽不甚远。盖已两朝相隔矣。是仲景之全书。非仲景之全书。诚不可晓也。
又曰。医道之方法具备。自仲景始。故世称仲景方法之祖。伤寒论。乃其书也。考求其方法。义例明甚。何谓例。如中风一也。伤寒二也。兼风寒俱有而中伤。三也。三病不同。以皆同在太阳。故皆发汗。发汗云者。非例言乎。何谓义。如发中风之汗。汗之以桂枝汤。发伤寒之汗。汗之以麻黄汤。发兼风寒俱有而中伤之发。发之以大青龙汤。一例发汗。而三汤则不同。非以其各有所宜之义乎。然则方法者。
道之用也。例者所以行其方法也。义则其行而宜之之谓。是已。是皆相须而不相离。一致之谓道也。奚此为然哉。
其余各属。悉皆类此。条目具在也。夫何无己之注解。不省义例原属方法中。法外又独有伤寒之例。独例伤寒。
而置诸各属。舍义而独曰例。岂仲景之言。其后人之伪。明亦甚矣。伪例者谁。或曰叔和。谓叔和者。以其编述也。编述论而出始。则叔和之于论。诚功之首也。乃若又伪此例。则后之医伤寒者。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