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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古今笑史-明-冯梦龙-第24页

持之。妇不得脱,怒甚,以手指毁其面。妪负痛,始去,明旦托病不起。妇潜归父母家,诉之。父往察,翁面无损,归让其女不实。女恚,竟自经。父讼于官,翁亦无以自明。邻里称妪面有伤痕,执妪鞫之,事乃白。时吴中喧传为“婆奸媳”。
罗长官
万历丙戌间,京师有佣工之妇,先与卫军罗姓者交密,呼为“罗长官”,后以隙绝。妇久旷欲动,乃择胡(旧版作葫)萝卜润之,每寝,执以自娱,快意处亟呼萝卜为“罗长官”。邻人闻之,以为罗君复修好矣。邻有恶少年,素垂涎于妇,调之不从,恨焉。适佣工夜归,与妇寝。恶少不知也,意其独宿,故无声,挟利刀潜入,将迫之。扪枕得双头,误认为罗,怒甚,连斫之而去。事既上,有司不能决。邻人曰:“前此每夜其妇必呼其旧好之罗长官。然但闻声,未见其人也。”官以罗妒奸杀人,当重辟。罗极称冤,竟不白。恶少归,嗟叹不已。妻叩之,备述其故。妻亦与一人有私,其所私者,正避匿床下,计欲杀恶少而取其妻,乃以所闻语鸣官。恶少竟得罪,而罗长官乃释。
误哭
今春,吾苏北教场演武。故事:铳手三人,试三铳,铳不响,有罚。第二铳偶走药,火喷面黑,其人诣河头洗涤。而第三铳药线甚迟,铳手俱责,以口吹之,铳忽发,破头而死。而第二人之妇,初时闻其夫为铳伤,仓惶来视,即见死尸横地,以为夫也,便大哭。第三人之妇亦来同看,反以好言解,俄而第二人至,二妇俱骇,询之,知其详,于是第三人之妇放声举哀,而前妇收泪,转为解慰焉。
讹言
至元丁丑六月,民间谣言朝廷将采童男女以授鞑靼为奴婢,且俾父母护送交割。自中原至江南,人家男女年十二、三以上,便为婚嫁,扰扰十余日方息。吴僧柏子庭有诗戏之,曰:“一封丹诏未为真,三杯淡酒便成亲。夜来明月楼头望,唯有嫦娥不嫁人。”隆庆戊辰,有私阉人者,名张朝,假传奉旨来浙直选宫女。一时惊婚者众,舆人、厨人无从顾觅,亦如至元故事。有人改子庭诗云:“抵关内使未为真,何必三杯便做亲?夜来明月楼头望,吓得姮娥要嫁人。”又讹言并选寡妇伴送入京。于是孀居无老少,皆从人,有守制数十年,不得已,亦再适。又有人为诗曰:“大男小女不须愁,富贵贫穷错对头。堪笑一班贞节妇,也随飞诏去风流。”
蝎虎冤
守宫与蜥蜴二种。守宫即蝎虎,常悬壁。蜥蜴毒甚于蛇,又名“蛇医”,俗言与龙为亲家,故能致雨。古法用蜥蜴数十,置水瓮中,数十儿持柳枝咒曰:“蜥蜴蜥蜴,兴云吐雾,降雨滂沱,放汝归去。”宋熙宁中,求雨时觅蜥蜴,不能尽得,以蝎虎代之,入水即死。小儿更咒曰:“冤苦冤苦,我是蝎虎。似尔昏沉,怎得甘雨!”
国初,大江之岸尝崩,人言下有猪婆龙。对者恐犯国姓,只言下有鼋。太祖恶与“元”同音,令捕殆尽。物之称冤者,岂独壁虎哉?
马冤
舞马已散在人间,禄山尝睹其舞而心爱之,自是因以数匹卖于范阳。其后转为田承嗣所得,不之知也,杂战马中,置之外栈。忽一日,军中享士,乐作,马舞不能已。厮养皆谓其为妖,操箠击之。马谓其舞不中节,愈加抑扬顿挫。厩吏遽以马怪白之,箠至死。时人亦有知其舞马者,以暴故,终不敢言。
无术部第六
子犹曰:夫人饭肠酒腑,不用古今浸灌,则草木而已。温岐“悔读《南华》第二篇”,而梅询见老卒卧日中,羡之,闻其不识字,曰:“更快活。”此皆有激言之,非通论也。世不结绳,人不面墙,谁能作聋瞽相向?但不当如弥正平开口寻相骂耳。集《无术》第六。
署名
厍狄干不能书,每署名,逆上画之,人谓之“穿锤”。又有武将王周者,署名先为“吉”,而后成其外。
《北史》:斛律金不识文字。初名敦,苦其难署,改名为金,从其便易;犹以为难,司马子如乃指屋角令况之。
陆渭南《晚晴》诗:“屋角明金字,溪流作縠文”,用此。“穿锤”对“指屋”是的对。
何敬容为尚书令,不善作草隶,署名“敬”字,大作“苟”,小为“文”,“容”字大作“父”,小为“口”。陆倕见而戏之曰:“公家苟既奇大,父亦不小。”敬容笑而惭。
江从简尝作“采荷调”以刺何敬容,曰:“欲持荷作柱,荷弱不成梁。欲持荷作镜,荷暗本无光。”敬容不悟,唯叹其工。
大字大诺
宋武帝刘裕素不能书,刘穆之教以纵笔作大字径尺。帝从之。一纸不过六七字便满。
梁陈伯之为江州,目不知书。得文案,佯视之,唯作大“诺”。
唐及五代凡文书皆批曰“诺”,犹今批“准”字也。齐江夏王五岁学“凤尾诺”即工,高帝以玉麒麟赐之。草书诺字形若凤尾。
造字
梁曹景宗尚胜,每作书,字有不解,辄意造之。
高手笔
司直陈希闵,以非才任官。每秉笔,支颔半日不下。府史目之为“高手笔”。又窜削至多,纸面穿穴,亦名“按孔子”。
不知置辞
齐焦度材涩,欲就高帝求郡,不知置辞。人教之,习诵上口。临自陈,卒忘所教,大言曰:“度启公,度启公,度无食。”帝大笑曰:“卿何忧无食?”赐米百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