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师提督蓝廷珍恭缴朱批折
八四 福建水师提督蓝廷珍恭谢天恩折
八五 福建水师提督蓝廷珍奏陈台湾善后事宜折
八六 福建水师提督蓝廷珍奏缴朱批折
八七 福建水师提督蓝廷珍恭缴朱批折
八八 福建水师提督蓝廷珍恭缴朱批折
八九 福建水师提督蓝廷珍恭奉谕旨钦遵勉励折
九○ 福建水师提督蓝廷珍恭谢天恩折
九一 福建水师提督蓝廷珍奏闻事折
九二 福建台湾道孙国玺奏请睿鉴事折
九三 福建台湾道孙国玺敬陈下悃折
九四 福建台湾道孙国玺圣恩高厚难名折
九五 福建按察使孙国玺恭谢天恩折
九六 巡台御史景考祥敬宣敕旨据实回奏折
九七 巡台御史景考祥恭请圣安折
九八 巡台吏科给事中补授福建运使景考祥恭谢天恩折
九九 浙闽总督高其倬请调中军副将折
—○○ 浙闽总督高其倬请开台湾遏米之禁折
一○一 浙闽总督高其倬奏闻事折
—○二 浙闽总督高其倬奏闻事折
一○三 浙闽总督高其倬奏闻禁止「短摆」船只等事折
一○四 浙闽总督高其倬奏闻水沙连社番肆恶情形折
一○五 浙闽总督高其倬奏闻清查台湾榖石折
一○六 浙闽总督高其倬、福建巡抚毛文铨奏闻剿惩水沙连凶番情节折
一○七 浙闽总督高其倬奏闻事折
一○八 浙闽总督高其倬奏闻事折
一○九 浙闽总督高其倬奏闻事折
一一○ 浙闽总督高其倬奏闻年成米价情形折
一一一 浙闽总督高其倬恳请移驻道员改设通到判
一福建巡抚毛文铨奏闻事折
〔雍正三年十月初六日(一七二五、一一、一○),福建巡抚臣毛文铨〕奏:为奏闻事。
窃查福建一省,处于山海之间,兵民刁悍;而生监抗粮,尤为恶习。总因从前姑息成风,以至于此。此等颓靡之风,必须渐次挽除,臣亦断不敢顾忌人言,而仍蹈当时之辙也。通省仓榖,前任督、抚二臣历年奏报拨运浙江、漳、泉之米至今未经买补者甚多,其拨运之米多有赢余,每次或余二万,或余一万余。总之,拨运多者,余银即多;拨运少者,余银即少。此所余之项,前任督臣满保竟有取用者,臣愚以为此等银两虽属额外赢余之项,亦可存作正项开销之用,岂容私行取用?
海关税务,前任抚臣黄国材题奏赢余之外,尚有糖税银两,国材仍循旧辙,自行收用,不入赢余。查糖税者,系江、浙客民赴台湾,买糖装往各该地方销卖,过关输税之项。嗣后臣即同赢余一并搭解内府,分厘不敢染指。若遇红毛等船到闽,输税更多,日后倘有来者,虽丝毫臣亦据实奏明(朱批:既有此奏,当秉公办理,据实奏闻,不必稍为瞻顾)。
台湾一府,孤悬海外,该地又复五方杂处,兵民更多不法,而加以生、熟各番,天性凶顽,务须在台文武同心合力,日夜堤防,方免后患。今闻巡台御史及镇、府各官,俱不相合,殊非地方之福(朱批:此语朕所未闻,可诈问的确,即行奏知)。臣既有所闻,不敢不奏。至于该地原为反侧不常之所,凡属蚁聚为匪事发,类有富户人等为之谋主。臣前者在京面奉恩旨:该地富户必当设法移归内地,仰见皇上至圣至明,无微不烛;但查无事迁移,人情不无震骇,此事所关甚大,不敢透露风声,所以即该地方文武,亦不便轻忽谕知,臣惟密为经画(朱批:甚是,此举必待高其倬到任后,详口斟酌而为之,慎毋轻露)。今欲饬行台湾道、府等员,无论强窃、凶殴,放火等项大小案件,一经发觉,即行通报批审,如内有富户人等为之谋主者,除治罪外,即借此押移内地,不许容留在台多事;并嗣后聚众劫杀案内有富户为之谋主者,除治罪外,即抄没其家。如此渐渐行之,则人不骇而事获济。是否有当,仰请皇上指示遵行(朱批:总待高其倬到闽,共相商妥,然后施行)。至臣面奉皇上密谕数事,臣现在钦遵密访,俟毫发无疑,即口授臣子毛宗仪缮折具奏,合先奏闻。谨奏。
朱批:所奏皆中肯綮,殊为可嘉,何烦朕再谕?但期言行相符,实力举措,以奏效耳!
二福建巡抚毛文铨再行具折奏闻事折
雍正三年十月二十五日(一七二五、一一、二九),福建巡抚臣毛文铨谨奏:为再行具折奏闻事。
窃臣前奏海关糖税,前抚臣黄国材自行收用一事,臣再四细查,乃系各省商民往台湾贩买黑白糖觔,仍回各省货卖,由厦门挂号,按船收取,名曰「验规」,故每船一只纳银一十六两二钱,非照糖觔上税,因前折尚未分晰,故再具折奏闻。臣访得此项银两,有云商客情愿即在台湾完纳,如果就台湾完纳,船只尚多,不止五、六、七百,即每只十六两二钱之外,犹可量增,资助台饷;有云前项船只,亦有不甚情愿者:其说不一。故臣未敢冒昧,现在饬行细查,容俟毫发无疑,即便举行。伏乞皇上睿鉴,谨奏。
朱批:宜查访的确,详审斟酌而行。
三福建巡抚毛文铨奏闻台湾情形折
〔雍正三年十一月十九日(一七二五、一二、二三),福建巡抚臣毛文铨〕奏:为奏闻台湾情形,仰祈睿鉴事。
窃查台湾府远处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