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闽人)。
九年,王遣三吾良亹贺元旦,偕王相子怀德、寨官子祖鲁古入监;又遣使坤宜堪弥贡马及方物。使人有匿不尽贡者,监察御史廉得其实以闻;太宗曰:『此非国王意也,宥之』!王遣使谢,贡方物!敕赐王钞及彩币。升长史王茂为国相兼长史事,命长史程复致仕还乡;皆从王请也(复,本江西饶州人;一作朱复)。
十年,王遣使贺元旦,山南王亦入贡;已又遣使贺万寿圣节。太宗赐钞、币,又赐琉球生夏布襕衫、绦靴。
十一年,王两遣使贡马,偕寨官子邬同志久等三人入监(三人,一作三十人)。已又与山南王各贡马;赐钞及永乐钱。模都古等三人奏乞归省,太宗曰:『远人来学,诚美事;思亲而归,亦人情。宜厚赐以荣之』!赐衣币及钞为道里费,仍命兵部给驿传。留学者皆赐冬、夏衣。
十二年,王遣使贺元旦,遣三吾良亹贡马及方物。皇太子赐琉球生益智每等二人罗布衣等物,从人皆有赐。太宗赐邬同志久等三人衣、钞。
十三年,太宗遣行人陈李芳(一作若)等赍诏封山南王汪应祖世子他鲁每为琉球国山南王。时应祖为其兄达勃期所弒,各寨官合兵诛达勃期,推他鲁每摄国事,表请袭封;故遣使往,并赐诰命、冠服及钞万五千锭。王及山北王俱遣使贡方物,世子尚巴志亦遣使宜是结制贡马及方物;赐文绮三十表里。
十四年,王遣三吾良亹贡马及方物,谢遣使不谨之罪(先是,贡使直佳鲁犯法,坐诛。太宗敕谕王曰:『比王所遣直佳鲁等来京,朕优待之。及还至福建,乃肆狂悖,擅夺海舶,杀死官军,殴伤中官,夺其衣物。直佳鲁首罪,当置大辟;已命法司如律。其阿勃马结制等六十七人与之同恶,罪亦当死;眷王忠诚,特遣归,俾王自治。自今遣使,宜戒约之,毋犯朝宪』);已又遣使贡马。山南王遣使入贡谢恩。赐琉球生夏衣。
十五年,王及山南王俱遣使入贡,已又与世子尚巴志各遣使贡马。
十六年,王两遣使贡方物;赐使者冠带、钞、币有差。
十七年,王三遣使贡马及方物。
二十年,王遣使贺元旦;已又遣贡方物。
二十一年,世子尚巴志遣使奉表贡方物;皇太子令礼部宴劳之(「世鉴」云:『二十一年癸卯秋,遣使奏曰:「我琉球国分为三者百有余年,战无止时,臣民涂炭。臣巴志不堪悲叹,为此发兵。山南、山北,今归太平;伏愿升下不违旧规,给臣袭封。谨贡土产马及方物』。大明皇帝赐诏云:『尔琉球国分,人民涂炭百有余年。比尔义兵复致太平,是朕素意。自今以后,慎终如始,永绥海邦,子孙保之。钦哉!故谕』。尚巴志之奏及成祖之谕,「明史」、「实录」皆不载,姑存以备考)。
二十二年二月,王讣闻于朝;遣官赐祭赙。九月,遣行人周彝赍敕以行。
臣按徐葆光「录」称:「思绍,永乐五年嗣位;十九年,卒』;以「沿革志」称二十三年卒为非。又以「明实录」二十年以后尚书「王贡如常」,至二十二年始讣于朝;未详其故。臣窃以「实录」止据本国疏文,比事属辞;「沿革志」虽采「世缵图」,实以「实录」为主也。详见「国统」。
臣又按汪楫「志」称:『山南王承察度遣从子三五郎尾(又作亹)入学,中山王察度遣从子三吾良亹入谢』;自是两人无疑。第良亹既为察度从子,则是武宁兄弟行矣。而武宁遣讣告哀及入谢,皆曰「侄」;至思绍,凡四遣入贡,亦皆曰「侄」;岂数人名称皆同,抑臣主不以世系为序耶?臣因详考其故,盖国人名字皆王所赐,子孙不改;多系采地,间有以官为名者。至后人有能亢宗者,又别赐采地,则更他名矣。且名字系有定制,大抵所名不过三、四十数,比户多彼此同名者。问之,曰:『此琉球名也,亦别有姓名备而不用』。如按司,国音呼为「安知」;山北王有攀安知者,必其上世有为按司者,故以官名也。若斯之类,不一而足;岂仅惊座之陈遵、小冠之子夏哉!惟久米村唐人三十六姓及本国常充贡使选者,有姓字名号,仿效中华;闻亦各别有琉球名,与众同其姓名,止为朝贡设,国中不用也。想明初国俗犹朴故尔。
洪熙元年,仁宗遣中官柴山赍敕至国,封世子尚巴志嗣中山王。敕曰:「昔我皇考太宗文皇帝躬膺天命,统御万方;恩施均一,远迩归仁。尔父琉球国中山王思绍,聪明贤达,茂笃忠诚;敬天事大,益久弗懈:我皇考良用褒嘉。今朕缵承大统,念尔父没已久,尔其嫡子,宜俾承续。特遣内官柴山赍敕命尔嗣琉球国中山王,尔尚立孝立忠,恪守藩服;修德务善,以福国人:斯爵禄之荣,延于无穷。尚其祗承,无怠、无忽』!仍赐冠带、袭衣、文绮(方仁宗遣山时,贡使已两至,表称世子贺成祖万寿圣节。至是,始知改元)。是年,凡四遣使贡马及方物。
臣按夏子阳「录」作宣德三年事,有「副使阮姓,阙其名」;且谓「谓封自巴志始,父思绍系追封」。但抄「旧录」,未见「实录」故尔。
宣德元年,王遣使贡方物谢恩(附奏曰:『臣祖父昔蒙朝廷大恩,封王爵,赐皮弁冠服。洪熙元年,臣奉诏袭爵,而冠服未蒙颁赐』。宣宗命行在礼部稽定制制以赐之。先是,仁宗遣封,已赐冠带;而王复以为请,以皮弁。故宣宗谓礼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