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二人,<景德王>改为典,后复称史。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一三
○奉德寺成典,<景德王>十八年,改为修营奉德寺使院,后复故{古}。衿荷臣一人,<景德王>改为检校使,<惠恭王>复称衿荷臣,<哀庄王>又改为卿。
上堂一人,<景德王>改为副使,<惠恭王>复称上堂,<哀庄王>又改为卿。赤位一人,<景德王>改为判官,<惠恭王>复称赤位。靑位二人,<景德王>改为录事,<惠恭王>复称靑位。史六人,后省四人,<景德王>改为典,<惠恭王>复称史。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一四
○奉思寺{奉恩寺}成典,衿荷臣一人,<惠恭王>始置,<哀庄王>改为令。副使一人,<惠恭王>始置,寻改为上堂,<哀庄王>又改为卿。大舍二人,史二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一五
○灵庙寺成典,<景德王>十八年,改为修营灵庙寺使院,后复故{古}。上堂一人,<景德王>改为判官,后复称上堂。靑位一人,<景德王>改为录事,后又改为大舍。史二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一六
○永兴寺成典,<神文王>四年始置,<景德王>十八年,改为监永兴寺馆。大奈麻一人,<景德王>改为监。史三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一七
○仓部,昔者,仓部之事,兼于禀主,至<眞德王>五年,分置此司。令二人,位自大阿 至大角干为之。卿二人,<眞德王>五年置,<文武王>十五年,加一人。<景德王>改为侍郞,<惠恭王>复称卿,位与兵部大监同。大舍二人,<眞德王>置。<景德王>改为郞中,<惠恭王>复称大舍,位与兵部大舍同。租舍知一{二}人,<孝昭王{孝照王}>八年置,<景德王>改为司仓,<惠恭王>复故,位与弩舍知同。史八人,<眞德王>置。<文武王>十一年,加三人,十二年,加七入{人};<孝昭王{孝照王}>八年,加一人;<景德王>十一年,加三人;<惠恭王>加八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一八
○礼部,令二人,<眞平王>八年置,位与兵部令同。卿二人,<眞德王>二年[一云五年。]置,<文武王>十五年,加一人,位与调府卿同。
大舍二人,<眞德王>五年置。<景德王>改为主簿,后复称大舍,位与调府大舍同。舍知一人,<景德王>改为司礼,后复称舍知,位与调府舍知同。史八人,<眞德王>五年,加三人,位与调府史同。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一九
○乘府,<景德王>改为司驭府,<惠恭王>复故。令二人,<眞平王>六年置,位自大阿 至角干为之。卿二人,<文武王>十五年,加一人,位与调府卿同。大舍二人,<景德王>改为主簿,后复称大舍,位与兵部大舍同。舍知一人,<景德王>改为司牧,后复称舍知,位与调府舍知同。史九人,<文武王>十一年,加三人,位与调府史同。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二零
○司正府,<太宗王>六年置。<景德王>改为肃正台,<惠恭王>复故。令一人,位自大阿 至角干为之。卿二人,<眞兴王>五年置。<文武王>十五年,加一人,位与乘府卿同。佐二人,<孝成王>元年,为犯大王讳,凡丞皆称佐。<景德王>改为评事,后复称佐,位自奈麻至天奈麻{大奈麻}为之。大舍二人,位自舍知至奈麻为之。史十人,<文武王>十一年,加五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二一
○例作府[一云例作典。],<景德王>改为修例府,<惠恭王>复故。令一人,<神文王>六年置,位自大阿 至角干为之。卿二人,<神文王>置,位与司正卿同。大舍四人,<哀庄王>六年,省二人,<景德王>改为主簿,后复称大舍,位与兵部大舍同。舍知二人,<景德王>改为司例,后复称舍知,位与弩舍知同。史八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二二
○船府,旧以兵部大监弟监,掌舟楫之事。<文武王>十八年别置,<景德王>改为利济府,<惠恭王>复故。令一人,位自大阿 至角干为之。卿二人,<文武王>三年置,<神文王>八年,加一人,位与调府卿同。大舍二人,<景德王>改为主簿,<惠恭王>复称大舍,位与调府大舍同。
舍知一人,<景德王>改为司舟,<惠恭王>复称舍知,位与调府舍知同。史八人,<神文王>元年,加二人,<哀庄王>六年,省二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二三
○领客府,本名倭典,<眞平王>四十三年,改为领客典[后又别置倭典。],<景德王>又改为司宾府,<惠恭王>复故。令二人,<眞德王>五年置,位自大阿 至角干为之。卿二人,<文武王>十五年,加一人,位与调府卿同。大舍二人,<景德王>改为主簿,<惠恭王>复称大舍,位与调府大舍同。舍知一人,<景德王>改为司仪,<惠恭王>复称舍知,位与调府舍知同,史八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二四
○位和府,<眞平王>三年始置,<景德王>改为司位府,<惠恭王>复故。衿荷臣二人,<神文王>二年始置,五年,加一人,<哀庄王>六年,改为令,位自伊 至大角干为之。上堂二人,<神文王>置,<圣德王>二年,加一人。<哀庄王>改为卿,位自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