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牛大牝十,其六毋(无)子,赀啬夫、佐各一盾。羊牝十,其四毋(无)子,赀啬夫、佐各一盾。牛羊课。
匿敖童,及占癃不审,典、老赎耐。百姓不当老,至老时不用请,敢为酢(诈)伪者,赀二甲;典、老弗告,赀各一甲;伍人,户一盾,皆(迁)之。傅律。
徒卒不上宿,署君子、敦(屯)长、仆射不告,赀各一盾。宿者已上守除,擅下,人赀二甲。
冗募归,辞曰日已备,致未来,不如辞,赀日四月居边。军新论攻城,城陷,尚有栖未到战所,告曰战围以折亡,叚(假)者,耐;敦(屯)长、什伍智(知)弗告,赀一甲;伍二甲。敦(屯)表律。
战死事不出,论其后。有(又)后察不死,夺后爵,除伍人;不死者归,以为隶臣。
寇降,以为隶臣。
捕盗律曰:捕人相移以受爵者,耐。求盗勿令送逆为它,令送逆为它事者,赀二甲。
戍律曰:同居毋并行,县啬夫、尉及士吏行戍不以律,赀二甲。戍者城及补城,令姑(嫴)堵一岁,所城有坏者,县司空署君子将者,赀各一甲;县司空佐主将者,赀一盾。令戍者勉补缮城,署勿令为它事;已补,乃令增塞埤塞。县尉时循视其攻(功)及所为,敢令为它事,使者赀二甲。
法律问答
“害盗别徼而盗,驾(加)罪之。”可(何)谓“驾(加)罪”?五人盗,臧(赃)一歼以上,斩左止,有(又)黥以为城旦;不盈五人,盗过六百六十钱,黥劓以为城旦;不盈六百六十钱,黥为城旦;不盈二百廿以下到一钱,(迁)之。求盗比此。
求盗盗,当刑为城旦,问罪当驾(加)如害盗不当?当。
甲谋遣乙盗,一日,乙且往盗,未到,得,皆赎黥。
人臣甲谋遣人唐朝乙盗主牛,买(卖),把钱偕邦亡,出徼,得,论各可(何)(也)?当城旦黥之,各畀主。
甲盗牛,盗牛时高六尺,系一岁,复丈,高六尺七寸,问甲可(何)论?当完城旦。
或盗采人桑叶,臧(赃)不盈一钱,可(何)论?赀(徭)三旬。
司寇盗百一十钱,先自告,可(何)论?当耐为隶臣,或曰赀二甲。
甲盗,臧(赃)直千钱,乙智(知)其盗,受分臧(赃)不盈一钱,问乙可(何)论?同论。
甲盗不盈一钱,行乙室,乙弗觉,问乙论可(何)(也)?毋论。其见智(知)之而弗捕,当赀一盾。
甲盗钱以买丝,寄乙,乙受,弗智(知)盗,乙论可(何)(也)?毋论。
甲乙雅不相智(知),甲往盗丙,才到,乙亦往盗丙,与甲言,即各盗,其臧(赃)直各四百,已去而偕得。其前谋,当并臧(赃)论;不谋,各坐臧(赃)。
工盗以出,臧(赃)不盈一钱,其曹人当治(笞)不当?不当治(笞)。
夫盗千钱,妻所匿三百,可(何)以论妻?妻智(知)夫盗而匿之,当以三百论为盗;不智(知),为收。
夫盗三百钱,告妻,妻与共饮食之,可(何)以论妻?非前谋(也),当为收;其前谋,同罪。夫盗二百钱,妻所匿百一十,何以论妻?妻智(知)夫盗,以百一十为盗;绰智(知),为守臧(赃)。
削(宵)盗,臧(赃)直百一十,其妻、子智(知),与食肉,当同罪。
削(宵)盗,臧(赃)直百五十,告甲,甲与其妻、子智(知),共食肉,甲妻、子与甲同罪。
“父盗子,子不为盗。”今叚(假)父盗叚(假)子,可(何)论?当为盗。
律曰:“与盗同法。”有(又)曰:“与国罪。”此二物其同居、典、伍当坐之。云“与同罪”,云“反其罪”者,弗当坐。人奴妾盗其主之父母,为盗主,且不为?同居室为盗主,不同居不为盗主。
“盗及者(诸)它罪,同居所当坐。”可(何)谓“同居”?户为“同居”,坐隶,隶不坐户(也)。
“盗盗人,买(卖)所盗,以买它物,皆畁其主。“今盗盗甲衣,买(卖),以买而衣而得,当以衣及布畁不当?当以布及其它所买畁甲,衣不当。
“分祠未(阕),盗其具,当赀以下耐为隶臣。”今或益〈盗〉一肾,益〈盗〉一肾臧(脏)不盈一钱,可(何)论?祠固用心肾及它支(肢)物,皆各为一具,一具之臧(藏)不盈一钱,盗之当耐。或直廿钱,而柀盗之,不尽一具,及盗不直(置)者,以律论。
可(何)谓“祠未”?置豆俎鬼前未彻乃为“未”。未置及不直(置)者不为“具”,必已置乃为“具”。
可(何)谓“盗埱”?王室祠,薶其具,是谓“”。
士五(伍)甲盗一羊,羊颈有索,索直一钱,问可(何)论?甲意所盗羊(也),而索系羊,甲即牵羊去,议不为过羊。
“抉钥(钥),赎黥。”可(何)谓“抉钥(钥)”?抉钥(钥)者已抉启之乃为抉,且未启亦为抉?抉之弗能启即去,一日而得,论皆可(何)(也)?抉之且欲有盗,弗能启即去,若未启而得,当赎黥。抉之非欲盗(也),已启乃为抉,未启当赀二甲。
“府中公金钱私贷用之,与盗同法。”可(何)谓“府中”?唯县少内为“府中”,其它不为。
士五(伍)甲盗,以得直臧(赃),臧(赃)直过六百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