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河道工程浩繁,能不用民夫而可以集事乎?且河道增设一官则民间多一事,现在所设官员,历年以来料理工程并无违误之处。总之,河工经理唯在得人,不在增设官员也。”己未,上召于成龙问曰:“如尔所奏,兴工修筑,今年六月内能完工否?”于成龙奏曰:“即今准行,备办料物亦需时日,六月内断不能完工。”上曰:“是已过发水时矣,有何益乎?”谕大学士等曰:“于成龙面奏云梯关以下至海口,因水势散漫,以致沙渐淤长。朕思海口为黄河入海之路,海口水势迅急,方能刷沙,河水乃得顺流,此为紧要所当急浚者也。”甲子,九卿议复:“河道总督于成龙于河工事宜妄行陈奏,前后互异,应革职枷责。其河南黄河险工,应令接任总督察明具奏。”得旨:“此事应照九卿所议行。但于成龙修河之事未完,着革职留任、带罪图功。”
二月丁丑,以王梁为漕运总督。
五月丁未,以赵世显为江苏按察使。癸丑,户部议复:“江南、江西总督傅拉塔奏,盐城、高邮等处水涸田地求免征粮。应不准行。”上曰:“粮从地出,此地尚为水侵,若征钱粮则于民甚苦。致治之道,民为最要,凡事于民生有益即宜行之,此水浸之田皆令免征钱粮。”
六月丙辰,以左都御史范承勋补授江南、江西总督。
十月己亥,复设江南淮安清江厂船政同知。改江宁厂船政归江宁管粮同知兼理。
三十四年正月乙酉,谕江南巡抚:“亟宜耕耨田亩,令土瘗蝗种,毋致成患。”
七月乙丑,以董安国为漕运总督。
八月辛丑,工部奏请遣大臣阅视河工。得旨:“阅视河工,原欲查核有无浮冒情弊及堤工坚固与否。侍郎赵山等往阅河工,将总河并未修理之处反称工程坚固,如此则阅视何益。今虽再遣大臣,不谙水性亦照前人所行而已。赵山等着严处议罪。以后阅河,着永行停止。”寻部议:“赵山应革职,交刑部。”得旨:“赵山着为章京效力。”癸卯,河道总督于成龙丁父忧,命回旗守制。
十一月乙丑,原任河道总督,丁忧于成龙条奏河工事宜。上谕大学士等:“朕于河务留心日久,曾屡经阅视河道并详察河图,今观于成龙奏言,龙王闸底渐虚,应于五空桥等处建闸。又高家堰运料甚难,应开坝行运。所言皆当,先靳辅亦曾请浚小河运料,此仍依靳辅所奏行方善。此本可发现任总河,如于运道民生实有裨益,则一面估计兴工,一面具奏。倘有不可行处,亦着逐一确议具奏。大约清水势盛,足以荡刷黄河积沙,始得通流,不至壅遏。若淮弱黄强,黄水倒灌,则河工往往淤滞。朕先阅河时亲至高家堰遍察情形,故悉其要领。”
十二月乙巳,蠲免江南等省三十三年以前逋赋。
三十五年二月丙午,改江南里河同知为江南通省管河道,高家堰同知为山盱同知。
九月甲寅朔,以淮、黄秋涨,发粟赈邳州等州县卫。
十二月癸巳,免江南上元等三县水灾额赋有差。
三十六年正月己卯,免江南淮、扬、徐三府州去年水灾额赋。
六月庚戌,裁江南京口水师总兵官,改设副将,属京口将军。辖标下三营,裁右营,归并中、左二营。
十月癸亥,免江南海州等二十一州县卫水灾额赋。
十二月,免江南山阳等县被水灾额赋。
三十七年正月辛未,工部议复:“漕运总督桑额等奏,会勘开浚下河。一、高邮之水势宜分;一、车儿埠入海之口宜开;一、丁溪入海之口宜通;一、小海场入海之口宜开;一、草堰场泄水之闸宜增;一、运河之水势宜分。应令将各项工程估计具奏。”从之。
七月乙未,工部议复:“漕运总督桑额等估计开浚下河,应准行。”上谕大学士等:“下河入海之处,朕虽未及亲览,尝闻人云盐城一带地极洼下,海水反高,建闸无益。倘河高海低水性趋下,虽不疏浚,势必决开一道以归于海。明代于海口设闸,遇河水高则启闸以注诸海,海水平则闭闸以御海水。前虽特令于成龙、凯音布修治,毫无裨益。今桑额居官虽优,但此事非亲身阅历者难以悬拟,必深悉水性、洞彻地形之人方可定议。尔等问九卿并淮、扬等处人在朝者,确议具奏。”己亥,大学士等奏:“开浚下河,问之九卿及在朝淮、扬人等,九卿云,淮、扬人俱言开浚下河有益。然此事关系甚重,应令漕运总督桑领会同总督,巡抚确议具奏。”上顾于成龙曰:“尔意若何?”于成龙奏曰:“姚二沼、船厂、芦坝等河,若行挑浚,于民有益。”上曰:“朕幸五台山回,欲观运河、清河,因由霸州而来。朕意运河、清河俱汇流霸州城南,原欲沿河修筑堤岸,不意至霸州询地方百姓,据云运河原经固安县,后因迁徙,汇合清河流至霸州,二河水势浩大,以致泛溢为灾。朕遂更初见,一从民言,于固安县开河,事乃有成。朕并不固执已意,尔等为总督、巡抚者能如朕之不固执乎?然此河道甚短,易于修治。南省地形洼下,水势浩瀚,难于修筑,不比此河。今若挑浚姚二沼等河,尔果能保于民有益否?”于成龙奏曰:“水性年年变异,无有一定,臣何敢永保其无虞。”上曰:河工紧要,必熟谙地形水势之人能确知其利害,方于民有益。”于成龙奏曰:“桑额为人遇事尚能斟酌,今九卿议令桑额与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