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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江苏省通志稿大事志--缪荃孙-第111页

br>五月,陆若冲知扬州。
六月甲戌,命礼宾使自仲达、入内供奉官苏绍荣奉安太祖御容于扬州建隆寺。
十二月乙酉,给徐州学田五顷。辛卯,徙淮南转运使段少连为陕西转运使。壬辰,徙知饶州范仲淹知润州;监筠州税余靖监泰州税。
宝元元年五月戊申,太常丞、直史馆、判盐铁勾院、同修起居注叶清臣父参知苏州致仕。清臣请外以便养,壬子,授两浙转运副使。时并太湖有民田,豪右据上游,水不得泄,民不敢诉。清臣建言疏盘龙汇、沪渎港入于海,民赖其利。
七月戊午,都官员外郎魏庄通判扬州。壬戌,大理评事张方平通判江宁府。
八月丁卯,复置淮南、江、浙、荆湖制置发运使,以兵部郎中、直史馆杨日严、度支郎中杨告为之。
十一月,盛京知江宁府。
二年三月丁未,徙知润州范仲淹知越州。
五月壬子,罢宣徽南院使王德用为武宁节度使。
六月甲申,徙监泰州酒税、秘书丞余靖知英州。己巳,降武宁节度使知随州。
十一月丁酉,降武宁节度使盛度知扬州。
康定元年二月甲午,诏京东西、淮南诸路括市战马,马自四尺六寸至四尺一寸,其值自五十千至二十千,凡五等,敢辄隐者,重置之法。
四月己丑,诏淮南、江、浙州军造纸甲三万,给陕西防城弓手。庚寅,以盐铁副使,吏部员外郎蒋堂为天章阁待制、淮南江浙荆湖制置发运使。是月,判刑部郎简知江宁,寻改知扬州。
十一月乙卯,淮南江浙荆湖制置发运使张锡言:“沿江,淮两岸同巡检、县尉,旧皆中流为界。自今请令通管江、淮内捕贼公事。”从之。
十二月癸卯,殿前副都指挥使、宁远节度使郑守忠为安远节度使、知徐州。
庆历元年正月己未,康定元年初,用宋庠等议,复京师,南京及京东州军、淮南宿,亳州池盐榷法,而京师榷法寻弛。于是,又诏三司议通淮南盐给南京、兖、郓、曹、济、濮、单、广、济八州军利害以闻,其后兖、郓及宿、亳遂皆食淮南盐矣。壬戌,遣使体量安抚诸路,方偕江南东西路、殿中侍御史施昌言淮南路、度支判官魏兼两浙路。
二月辛丑,诏京东、淮南、两浙、江南东路招置宣毅军,大州两指挥,小州一指挥,为就粮禁军。
三月戊午,诏:“如闻江南民间言各户二丁以上,皆徙耕远方,贫民或已逃避山间,亦有举息于人者,故兼并之家,择户下瘠土移于贫民。宜许人陈告,给赏钱五十千,犯者奏裁。”
五月甲子,孙沔罢左正言,为工部员外郎、提点两浙路刑狱。庚午,龙图阁直学士,权三司使叶清臣知江宁府。
辛未,右谏议大夫、参知政事宋庠守本官,知扬州。
七月己未,降江南东路转运使、司勋员外郎王骘知密州。辛酉,两浙转运司始奏鄂邻叛状,且言已发兵捕逐之。乙丑,太常博士、直集贤院、判度勾院、同修起居注杨察为江南东路转运使。
八月辛巳,中书言,近令淮南等路添差弓手督捕盗贼,虑县尉或有贪浊昏耄不堪其任者,乞令流内铨选历任无赃罪、年未六十者注授,仍体量现在任不堪者对换。从之。
九月乙卯,以权盐铁判官、侍御史萧定基,祠部员外郎、集贤校理,判户部勾院王琪,并提举计度江南东西、荆湖南北路盐酒公事。乙丑,诏京东、西灾伤州军,秋税以等第蠲放,尚虑贫民输送不逮,委转运使体量以闻,其逃徙者并与倚阁。
十一月丙寅,京东淄、潍、青、齐、沂徐州,淮阳军并系权盐地分,近经灾伤,人户贫用,特放通商,止令收纳税钱。
十二月乙酉,录通、泰等州都巡检、东头供奉官赵兼逊子充为三班借职,章为三班差使殿侍。以兼逊捕海贼斗死也。癸巳,徙陈鼎提点江南东路刑狱,明年二月罢。
二年五月甲子,召江南东路转运使、太常博士、直集贤院杨察入为左正言、知制诰。
三年三月,刘沆知江宁府。
四月戊午,户部副使、兵部郎中李宗咏知徐州。庚申,盐铁判官、司勋员外郎吕绍宁为淮南转运使。绍宁至淮南,亟上羡钱十万。谏官欧阳修请却所上钱,并治绍宁欺罔之罪,以戒奸吏刻剥。
五月,江淮岁漕不给,京师乏军储,大臣以为忧。枢密副使范仲淹言国子博士许元可独倚办。辛未,擢元江、淮、两浙、荆湖制置发运判官。元曰:“以六路七十二州之粟不能足京师者,吾不信也。”至,则命濒江州县留三月粮,余悉发之,远近以次相辅,引千余艘转漕而西。未几,京师足食。元宣城人也。
六月甲辰,初泰州海安、如皋县漕河久不通,制置发运副使徐的奏请浚治之。诏未下,乃以便宜调兵夫,功毕,出滞盐三百万,计得钱一百万缗。于是,以的为制置发运使。
七月,翰林学士苏绅知扬州。
十月乙未朔,右谏议大夫、知江宁府刘沆为龙图阁直学士,改知潭州,经制蛮事也。
十一月辛巳,初,群盗剽劫淮南,将过高邮。知军晁仲约度不能御,谕富民出金帛,具牛酒,使人迎劳,且厚遗之,盗悦,径去不为暴。事闻,朝廷大怒,枢密副使富弼议诛仲约以正法,范仲淹以高邮无兵与械,事有可恕为言,仲约得以免死。
十二月,杨告知江宁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