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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崇祯实录-明-佚名-第48页

,寇陷灵宝。
  十二月乙未朔,日食。
  辛丑,户科给事中丁允元劾大学士贺逢圣:『凡有疏揭,辄骄人谓「我为之」。如汪□龙,宵人也,逢圣力为推举;高攀龙、左光斗业蒙圣监,又加废斥。是非邪正,颠倒如此』。上不怿,谪福建按察司照磨。
  命洪承畴合孙传庭并剿河南寇。
  吏科给事中刘含辉言:秦中开采非便;不听。
  辛酉,进外戚田弘遇太子太保、左都督。
  罢礼部尚书姜逢元、兵部尚书王业浩。
  ●崇祯实录卷之十一
  怀宗端皇帝(十一)
  崇祯十一年春正月乙丑朔,上以任丘、清苑、涞水、迁安、大城、定兴、通州各官贪纵不法,命逮入;盖内詗得也。因责抚、按不先劾溺职;且言近畿如此,远地可知。命部院申饬。
  丙寅,大学士王士俊罢。
  戊辰,吏科给事中陈启新奏:去年顺天解元马之骊文体荒谬;主考黄景昉劾吏科无衡文之权,启新非知文之士,擅肆讥评,殊属厚颜。上竟停马之骊会试。
  总督卢象升上言:『剿贼需兵,用兵需饷;此恒理也。乃今日兵少而寇多、兵饥而寇饱、兵劳而寇佚,日复一日,愈剿愈繁,生灵涂炭已甚。事至此,不得不用权宜矣。臣有阻寇、疑寇、乱寇之法:一、立寨团、筑濠堑以阻寇;一、挑乡勇、设游兵以疑寇;一、收资粮、敛头畜以饥寇』。上是之。
  安庆生蒋臣奏:阁臣孔贞运会试录文,沮抑荐举;因着「皇明荐举考」,皆采集「宝训」诸书。通政使张绍先因言「荐举考」事系陈言,并取以闻。阁臣恶之,构于上,言称以祖训为陈言,大不敬;命议绍先等罪。
  日讲官吴伟业奏:『首辅张至发党附温体仁,新猷方始,故辙犹存;乞申谕改图,以收后效』。
  己巳,谕史馆四人值召对记注,仍于阁臣阅进。
  辛未,享太庙。
  壬申,光泽、铅山间有棋山妖人假烧香聚党谋逆;丙子夜,围铅山城。分守湖东道林日瑞预闻为备,次日击败之,捣棋山,破散其党。
  甲戌,召林欲楫为礼部尚书。
  戊寅,工科给事中傅元初请开福建海禁,通市佐饷;命部议行之。
  壬午,皇太子冠——明日,御殿受贺。
  戊子,裁南京冗员八十九员。
  癸巳,蠲汉中逋租,仍赈之。
  谕:『历法仍遵「会典」,行「大统历」。如交食、经纬、晦朔望,许张守登等旁考推测』。
  二月乙未朔,吏部尚书田唯嘉以保举,试授知州五人、知县二十一人、州同知三人、判官五人、县丞主簿各七人。
  寇陷泸溪县。
  辛丑,皇太子出阁,就讲文华殿。
  癸卯,巡按河南御史张任学改都督佥事总兵官,镇守湖南。任学欲荐故丹徒知县张放,因极诋诸总兵不足恃;盛称文吏有奇才,可御寇。上竟命任学官总兵,一时异之。
  下刑部尚书郑三俊于狱。初,宝源局铸钱,穴墙构奸;又有隐屯豆七千余石者:事下刑部,如律抵罪。上以为轻,屡履如故;并逮郎中熊经、主事骆方玺、王家录讯之。
  丙午,御经筵毕,召詹事府、翰林院诸臣顾锡畴等二十余人,问「保举、考选,孰为得人」?少詹事黄道周言:『树人如树木,须养数十年,始堪任用。近来人才远不及古;况摧残之后,必须深加培养』。既复班,又询之;对曰:『立朝之才,本乎心术;治边之才,存乎形势。先年督府未讲形势要害,事既不效,辄谓兵饷不足;其实新、旧饷约千二百万,可养四十万之师。今宁、锦三协兵仅十六万,似不烦别求供之用也』。庶子黄景昉请宥郑三俊,上曰:『三俊蒙徇,虽清何济』!又命诸臣各陈所见,上曰:『言须可行。如故讲官姚希孟等竟欲折漕一年,事岂可行』!杨廷麟奏言:『自温体仁荐唐世济、王应熊荐王继章,二臣皆败,荐者无恙。连坐之法,先不行于大臣;而欲收保举之效,得乎』?上色动,默然久之;命诸臣出,宴午门之庑。
  南京应天府丞徐石麒入贺,上言『郑三俊昔事神祖,历着劳勩。迨事皇上,十年矣。一生风力,屡挫奸佞;四壁萧然,素标清骨。今为司寇,炊烟不继。下理之日,奸胥弊役酌酒相贺;廉介之风,尚可想见。虽一时胶守成例,往复移会,似属推诿,罪诚有之。至于朋谋欺罔,臣敢剖心代明,以祈皇上始终保全。当三俊考满,人皆以得进勳阶为荣;独乞身再三,不蒙俞允。向令皇上俯从其请,赐之骸骨,岂不为熙朝优老盛事乎!而忽酿骫法之罪,三俊之辱,亦朝廷之辱也。失出,臣子小过;好生,人主大德。今皇上以「轻拟」之过深督三俊,将来必承顺风旨以锻链为能事,而反负皇上慎狱之本意矣』。庚戌,上御门,召诸臣申饬。释三俊于狱,令其回籍;虽诸臣互救,上亦知其清节也。
  山西代州知州郭正中奏:先臣吴与弼、陈真晟、蔡清、罗洪先、罗汝芳,宜从祀孔子庙庭;报闻。
  谕兵部开采山西、陕西、河南山矿;以部覆不便而止。
  李自成初奔蜀,孑身入楚依张献忠,不许;至竹溪,献忠谋杀之,遁去。
  西安大风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