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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台湾私法物权编---第34页

br>为中人堂叔挟扶
代笔人堂叔槛
在场知见人胞叔熅
立出贌耕字人族侄款
第三四贌耕契字
立贌耕契字大甲西社番巧传宗,有承父兄巧丽水遗下水田一所,址在北汕庄东势,东至头番田,西至巧连枝田,南至溪,北至车路,四至界址面踏分明。原带大安溪陂水通流灌溉充足,历年配纳番主大租粟五斗正。今因乏银别用,先问房亲不欲承受,托中引就向与陈丁财出首承耕,三面言定时值贌耕佛银一百二十大元正。银契即日同中两相交收足讫,其田随即踏明界址,交付银主前去管掌耕作,收租抵利,不得刁难。其田自光绪七年春起,至光绪十四年冬止,限满之日,听业主备齐贌耕字内佛银完足,赎回原字;如若无艰,依然丁财管掌耕作,不得异言生端。保此田系是传宗明承丽水之业,与别房亲人等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并无上手交加来历不明为碍;如有不明,传宗一力抵挡,不干丁财之事。此乃番汉两愿,各无反悔,今欲有凭,立贌耕字,并缴上手贌耕字一纸,共二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亲收过贌耕字内佛银一百二十大元正完足,再照。
光绪六年十一月日。
代笔人郑廸徐
为中人黄长官
场见人曾来官
立贌耕字大甲西社番巧传宗,承丽水四老
第三五招耕字
立招耕字人江振彬,有承祖父遣下阄分应份,址在后庄仔庄,水田二甲五分,配大甲坡水份通流灌溉,又带田中央竹围内茅厝一座十一间。今因自己不能耕作,凭中招得族叔大夏前来耕作,面踏付交,收过佃人无利碛地银一百三十六元,平重九十一两,议全年除纳业主大租水谷以外,实纳田主小租粟一百六十石道斗正,分作早、晚两季完纳,不得湿冇抵塞,亦不得少欠升合;如有少欠升合,就碛地银扣抵起耕,另招别佃。其田限耕自癸酉年春起,至戊寅年冬止,共六全年为满;限满之日,备齐碛地银送还佃人,不得异言生端滋事。此系二比仁义交关,各无迫勒,今欲有凭,合立招耕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凭中收过招耕字内无利碛地银一百三十六元,平重九十一两正足讫,照。
批明:八月中先过定银一十六元,至犁秧地交还碛地银六十六元,其余候晚季收成后,纳租之日交清,批照。
同治十一年岁次壬申十二月日。
代笔人亲叔大川
为中族叔大婴
在场堂伯大烈
知见母亲张氏
立招耕字人江振彬
第三六贌耕字
立贌耕字人陈猫戆,今因乏田耕作,爰是托中向与梧栖街杨同记贌过大肚堡九张犁庄水田半张,厝一坐,并门窗户扇及竹围、果子、树丛、花木等件齐备。当日同中向田主交讫,并约定每年应纳小租粟一百二十石,又应纳大租粟一十九石九斗四升六合。其大租每年早季完纳;而小租分作两季完纳;早季应纳八十四石,晚季应纳三十六石;及其车工水银,戆俱各支理明白。其历年应完租谷,丝粒不敢拖欠;倘有侵欠大小租谷以及混用冇粟,不拘年限,听田主起耕别贌他人,不敢求耕。其田厝自光绪十年春起居耕,至光绪十九年冬止,计十年。限满之日,如欲再耕,必须再换贌耕字,方有定约。口恐无凭,合立贌耕字一纸,付执为照。
光绪九年九月日。
代笔人何钊中
为中人纪戆久
认耕人陈妈见、陈新炎
立佃批字人陈猫戆
第三七之一呈及批
具禀孀妇陈许氏,年四十一岁,同侄陈木柳为请领地价,候给无期,恳恩迅发,以恤孤寡事。窃氏同侄木柳共承先人遗管水田一段,摊作二份均分,缘去年十一月间,蒙筑军装局,氏迭禀恳给,经蒙淡宪饬书丈量清楚,统计一千三百七十丈零二尺五寸。该书绘图禀复,氏即同侄再叩禀明,以便迅给地价。复蒙淡宪批:应详请各宪批示遵办。岂料迟延至此,惨不胜言!无如氏夫早故,命蹇孀寡,侄父早亡,幼孤何托!兹际局屋完竣已久,余地荒芜,租税无归,其耕佃迭次理较,催迫碛地银甚急。伏思仁明在上,但凡城内官盖基址,至富者尚有给发地价,而况氏之贫寒孤寡,全赖此租度日;似此租无债迫,惨难言状。然大人惠泽黎庶,救氏一在线命,恤氏六尺之孤,总不忍寡妇孤孩饿死于沟壑之中,惟有邀恩迅给,俾寡者能以节育其幼子,孤者亦能赡养其家慈。势亟沥情,哀哀上乞藩宪大人一笔阳春,恩准迅发,俯怜孤寡,幽冥均感,公侯万代,切叩。
头品顶戴署理福建台湾布政使司布政使沈:据禀用过地基,丈尺是否相符?仰台北府查明,报由善后局拨款给领可也。禀发,仍缴。
光绪十六年六月二十二日。具禀孀妇陈许氏,六月二十七日批。
第三七之二领银状
具领银状大加蚋堡城内孀妇陈许氏,同侄陈木柳。今当府宪大人台前,领得军装局地价银,经蒙饬书覆丈,前后相符,统计积方一千三百七十丈零二尺五寸,每丈积方应给银六角,统计地基一千三百七十丈零二尺五寸,应领银计共八百二十二元一角五瓣正。合具领银状是实。
准领附卷。
光绪十六年七月初五日。具领银状孀妇陈许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