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准折短少等情,亦无典当他人财物;其二处水田即踏交于胞伯衍芝前去过耕掌管,永为己业。保此系连承父自创之业,与房亲、伯叔、兄弟人等并无干涉,亦无来历不明等情;如有此情,系卖人一力抵挡,不干承买人之事。一卖千休,界内寸土不留,永断葛藤,日后不敢言增、言赎、找洗等情。此系伯侄二比甘愿,信义交关,两无相迫,今欲有凭,立归就尽根水田银字一纸,又付上老约四纸,共五纸,付执为照。
即日批明:连叔侄等实到字内水田价银一百二十五大元正,亲收足讫,批照。
咸丰辛酉十一年正月。
说合中人衍叶、衍达
代笔人叔祖庆有
在场人叔衍敏、叔衍蓬
知见人叔衍茶、叔衍花
在场见叔阿论、叔砌古
胞侄俊轩
同收胞侄进兴、胞侄阿华、母黄氏
立归就尽根水田字人刘玉连
外批明:咸丰十一年六月,立杜卖尽水租字人易应淑,承父遗管有吴二兄分上、下崁四分二厘大水租,因上年承典既尽,今又找洗去银六大元正,交于淑亲收足讫。自找之后,上、下崁大水租一石六斗,子孙人等永不敢异言生端,租免纳外,批照。
批笔易应淑
第九尽根归就契字
同立尽根归就契字人胞侄灿、章等,缘有承父阄分应得水田一段,原配埤水灌足,连菜园、磘地、草埕在内,址在抵美简庄东,东西四至及份数俱载单契字内明白。今因乏银别创,愿将此业概行归就,爰托中招得胞叔蔡牛出首承买,时三面议定,值时价银二百四十大元正。其银即日同中交收足讫,随即踏明界址,交付胞叔牛掌管,收租纳课,永为己业。自此一卖千休,寸土不留,日后价值千金,俱系胞叔洪福,灿兄弟及子孙等不敢言找言赎。保此业系灿兄弟承父阄分应得之业,并无重张典挂他人财物及交加不明等情;如有此情,灿兄弟出首抵挡,不干胞叔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同立尽根归就契字一纸,并带上手印契连司单二纸,又印契连司单一纸,新升丈单一纸,新给丈单一纸,共六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亲收过尽根归就契字内番银二百四十大元正足讫,再照。
光绪十八年二月日。
代笔人王及春
为中人林维新、李科
知见侄孙庆和
场见母亲陈氏
同立尽根归就字人胞侄蔡灿、蔡荣、蔡章
第一○归就尽根水田契字
立归就尽根水田契字人何连正,有应得阄业水田一段,址在芝兰一堡内湖庄雷公坡,东至本田寮稻埕边并张家田界,西至官田界,南至大路界,北至圳沟界,四至界址明白。带大坡水一分八厘三丝;又带分纳大租谷三石三斗三升正;并应分得田寮、茅屋、竹围、稻埕、菜园等项,历管无异。今因乏银别创,愿将此应得水田并应分得田寮一概出卖,爰托中人堂弟德英引向归就与堂侄益辉掌管,时同堂议定依时值尽根价银四百五十大元正。即日辉备足佛银四百五十大元正,同中交正亲收足讫,随即同中踏明界址,交付堂侄益辉掌管,收租纳课,永为己业,不敢异言生端,日后正及子孙人等不敢找赎滋事。保此水田并田寮等项系正应得田寮,与别房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质借财物及上手来历交加不明等情;如有等弊,正一力支理,不干堂侄之事。此系同堂甘愿,并无抑勒,不敢反悔,今欲有凭,立归就尽根水田契字一纸,并缴阄分合约字一纸,共二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正亲收过字内尽根田价银四百五十大元正完足,再照。
一、批明:字内带缴阄分合约字一纸,倘有要用时取出公阅,亦不得推诿,批明,再照。
光绪十一年十一月日。
代笔人邱静山
为中堂弟德英
知见母亲尤氏
在场三胞兄连英
立归就尽根水田契字人何连正
第一一归就杜卖尽根水田山埔契字
立归就杜卖尽根水田山埔契字人刘嘉辉,先年自己有抽出合约字内水田山埔一所,坐落土名桃涧堡南崁陈屋坑,东至小坑,直透山顶为界,西至牛路岗,直透路面大坪崁墘黄家毗连为界,南至大圳为界,北至岗顶路面大坪岗墘锺家毗连为界;四至界址分明,原带大租谷三斗正。今因乏银应用,先问至亲人等,俱各不欲,托中引于刘永富出首承买,当日凭中三面言定时值田价佛银一百一十大元正,即日银契经中两交清白。自卖之后,随即踏明界址,交与富等耕管,永远为业。并无虚折等情,其田委系自己抽出,与他人无干,又无来历不明;如有不明,系辉等一力抵挡。一卖千休,永不得言赎言增。此系二比甘愿,两无逼勒,口恐无凭,立归就杜卖契字一纸,并带抽合约字一纸,共二纸,付执为照。
即日批明:实收到契内佛银一百一十大元正足讫,批照。
道光八年十月日。
在场兄嘉瑚
为中人黄景春
代笔侄大三
立归就杜卖尽根水田山埔契字人刘嘉辉
第一二归依字
立归依字人陈礼官,因昔时与陈愿官相依,同买竹围并便厝等一所,坐落土名大霞佃庄,东至黄家,西至本家,南至车路,北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