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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台湾私法商事编---第28页

>窃谓:生理合作,必在志同意洽;联股营商,无非和衷共济。既气求而声应,欣联道义之交;固合力以通商,同作经营之计。同方同术,意惟存乎至正至公,自和气以致祥,以期克振宏谟,由是则获利无穷,业可大而可久也矣。爰将合股承坐隆兴号绸布等件及账目全盘生理,从今重新整顿,开张在台湾打狗旗后街,起号表为隆兴昌记,专谋米谷兼办外水等处布疋杂货以及在台配寄外水办倚兑九八生理。自今以后,惟愿当事人秉行信义,恪守规约,以期大振鸿猷,财源如百川聚会;宏开骏业,利路似万宝朝宗。谨将各股资本以及合约章程一样十三部,每股各执一部,以为永远存照。
兹将股东芳名胪列于左:
陈润生在本七五平银五百大元正。
王全记同同
荣奇记同同
陈义记同七百大元正。
孙邦杰同五百元正。
孙克明同同(以下略)
合计百三十八股,共在本七五平银六千九百元正。
一、议:本号生理订于六千九百元,计百三十八股,每股五十元为定。议明资本每百元,每年应贴股东利息十元正。
二、议:本号生理举林树勋为当事,掌理全盘生理之事,每年薪金银一百二十元。
而管银人听诸东另举择用;如有不遵规矩,听当事由总理人向股东言明,共议另择妥当人充用,不得徇私。
三、议:本号生理举陈玉寅为总理人,永远仍旧挂营业名,监督本公司全盘一切事宜等款,各股东等不得议换别人。而本公司专作米谷及绸布外水生理,须与总理人共议,设调银根妥协,方可举行,当事人不得擅自专行,免致冒险。而本号全盘账目,须听总理人查核来往银钱等货项,不得异议。为当事人宜竭力从事遵规守约,以望大启鸿猷。
四、议:当事人如私将公司银项不论与外人交接,或经手置买事业并私作生理,凡有得利,一切尽归本号,不得自受肥己;如敢故违,察出一切充公,以杜利心,而安公正耳。
五、议:本号生理,除在本采兑以外,如伸项或欠他他欠,必须逐一登记账目清楚,不得隐蔽,以负重托。
六、议:当事人及各伴人等,按月给工,不得预借加侵,并私用本号图章揭借,私侵公项;倘有等情,被股东及总理人查出,而当事人须听各股东公议去留,不得异言,以昭公允。
七、议:各股东倘有急需出借,须先问本号,如不受,方许与外人交借。如要向本号支借,须将股字与总理人签字,然后立借单并股字为证。每年每百元利息银十八元,按股份之额,不得加侵弄巧。如股东意欲别图,愿将股字出让,必须与本号并总理人商酌;划割归本号或别股承受,亦须总理人签字为凭,股东不得私让外人。
八、议:本号生理,以作店口零星绸布等赀发兑为本。因迩来各费浩繁,求利甚微,倘股东如有办货交接价数,须跟门市发兑一客一律,以冀永远利盛均沾。
九、议:本号各股东如有欠他账项等,欲由本号阻挡股份银或支项及过账抵额,当事人不得擅自听从,以敦股友情谊。
十、议:本号生理须认真振作,以冀大振宏谟。账目必须分明,倘有盈亏,均照股份开摊,各安天命,不得异议。如有得利,逐年核结,须候三年大结,除开费有账以外,核结得利若干?定每百元抽出七元,给与当事人花红;又再给出七元与总理人,以为酬劳;又再抽出六元,给与后来有得力诸伙。本公司有得利,每百元计抽出二十元,以为花红酬劳分摊之额。
十一、议:本议诸股友如有与本号来往,侵用本号银项,定每百元每年应贴本公司利息银十八元,以杜弊端。或股东如有与本号来往,除在本外,有在款于本公司,每年每百元须贴利息银十四元,贴与在项股东,以昭公道。
十二、议:当事人不得袒庇股东以及亲友、故友侵缺本号艰项;如有不敷,由经手人赔偿,与本号无干。
十三、议:本号当事人等概不得做犯法生理,如敢故违,将本利银一切充公,有事及亏本,自行抵当,不干本号之事。
十四、议:当事人须每日查日清账目,逐条慎记清楚。如与交关人来往银货,须另设立手簿,两相盖印清白为凭,切遵条约。
十五、议:本号生理如大得利,须存作公积,以为扩张大振。如要开支,须请合股并总理人议妥举行,不得多生枝节。
十六、议:各股东在资本于本号,另有设立手簿,交各股东存执,须至年终持簿到支股息。凡与本号交接货项,明订现算,不得延误;倘有过期,照七议算利息,不许异议。
十七、议:本公司生理系总理人陈玉寅创始,设立规模至兹有年,因事孔多,第恐过劳,是以不欲支给月俸。但念林树勋交谊甚殷,让与为当事,倘玉寅如乏良机,而各股东及当事人等亦宜听玉寅仍理本公司全盘一切事宜,薪金仍旧照给,当事人等不得推诿,以尽友谊之情。
光绪三十年六月旧历甲辰年五月
王全记
立股份字人陈润生、陈义记、荣奇记、孙克明、林凤鸣
隆兴昌记总理人陈玉寅
当事人林树勋
第二十三合股字
同立合股人,现住港东中里东港街苏爵仁、李化育、黄万吉、庄宝春、洪生德和等五人。此股合同共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