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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台湾文献丛刊清圣祖实录选辑---第9页

地分给投诚兵丁使之耕种,则军储日实、户口渐繁,是力田以阜生:四便也』。疏入,命户部行令各省督、抚确查垦荒事宜遵行』。
五月初六日(己酉),兵部遵旨议覆:『海澄公黄梧归顺之后,攻剿招抚,着有劳绩。所得公爵,应准其袭替』。得旨:『海澄公黄梧投诚之后,攻取闽安镇、克复厦门,招抚投诚兵丁,实心劾力,屡着劳绩。着授为一等公,准袭十二次』。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十二。
秋七月初七日(己酉),上躬亲大政。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十三。
冬十二月十八日(戌子),升署副将随征福建中路总兵官刘进忠水师左路总兵官。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十四。
●康熙七年
康熙七年(一六六八、戊申)春二月初二日(辛未),广东提督常进功疏报:『逆贼魏韬啸聚潮阳海面,臣会同左翼总兵官于奋起领兵搜剿;康熙六年十月初三日,大败贼众,获伪参谋吴俊、亲信陈阿五等,贼渠弃舟潜逃』。下部知之。
夏四月二十三日(辛卯),海澄公黄梧疏言:『海疆底定,非昔日强寇出没可比。福建全省之兵并归经制,独同安城守尚属臣标,请将城守营副将一员、兵一千名悉归经制,听总督、提督管辖』。从之。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十五。
五月戊戌朔,兵部题:『投诚官兵,理应凛遵法纪。近见福建督、抚疏奏投诚各官骚扰地方,勒索百姓,种种不法。福建如此,他省可知;皆由该管将领钤束不严,并该督、抚申饬不力所致。请敕各省督、抚、提、镇严行禁止;若仍前弊,或被害人等告、或科道纠参,将该管将领从重治罪』。从之。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十六。
冬十一月十三日(戊申),兵部议覆:『广东广西总督周有德疏言:『广省沿海迁民久失生业;今海口设兵防守,应速行安插,复其故业』。得旨:『着都统特晋等与该藩、总督、巡抚、提督会同一面设兵防守、一面安插迁民,毋误农时,致民生失所』。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十七。
●康熙八年
康熙八年(一六六九、己酉)春正月二十四日(戊午),调广西左江总兵官刘进忠为广东潮州总兵官。
三月二十三日(丙辰),以原任四川总督刘兆麒为浙江、福建总督。
夏四月二十三日(乙酉),升广东水师副将苗之秀为广东碣石总兵官。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十八。
冬十一月初五日(甲午),兵部题:『海上投诚郑缵昌、于大海并授左都督;今已归入正白旗,应照例改为精奇尼哈番』。从之。
兵部又议:『福建水师提督施琅自海上投诚,授为右都督;今已归入镶黄旗应照例改为精奇尼哈番。但施琅投诚后劳绩甚多,请加伯衔』。从之。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三十一。
●康熙九年
康熙九年(一六七○、庚戌)春二月二十六日(甲申),叙克取铜山、金门功,授福建征总兵官一等精奇尼哈番王之鼎为三等伯。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三十二。
夏四月初五日(辛卯),以故续顺公沈兴兄子沈瑞袭爵。
十九日(乙巳),升甘肃巡抚刘斗为福建总督。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三十三。
冬十月初三日(丁亥),浙江福建总督刘兆麒疏报伪宁远将军林伯馨、伪都督施轰率伪官一百四十四员、兵一千六百九十名、船十只自台湾赴浙投诚。下部议叙。
十一月初七日(庚申),授台湾投诚伪官林伯馨、施轰为左都督,陈雄、黄麟、蔡龙为都督同知,林居、王国忠、陈秋、陈■〈王吉〉、王祖、郭俊为都督佥事;余授职、赏赉有差。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三十四。
●康熙十年
康熙十年(一六七一、辛亥)春正月十六日(戊辰),靖南王耿继茂疏言:『臣父子、祖孙受国厚恩,忝列王爵;捐躯报效,乃臣职当然。奈臣自去岁八月至今,旧疾日剧;闽省滨海重地,寇盗蠢动不测,病躯岂能料理!臣长子耿精忠侍从多年,在臣军前阅历又经四载,尽堪报效;伏祈恩赐管理军务,俾祗奉简书,以任国事』。得旨:『览王奏积劳成疾,情词恳切;准伊子耿精忠暂管军务。王仍加调理痊愈以副朕倚任至意』。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三十五。
夏六月二十八日(丁未),以故靖南王耿继茂子和硕额耿精忠袭爵。
秋八月己卯朔,福建总督刘斗疏报:『海寇自撤水师之后,帆樯出没,侵犯靡常,甚至在各岛屿盖造房舍。臣等密商机宜,配发水陆官兵陆续搜剿;今已搜剿六十余岛,斩溺贼众五千三百八十余人、生擒贼三十八名,烧贼木城七座、房宇二千九百二十余间』。下部知之。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三十六。冬十月十七日(乙未),靖南王耿精忠疏报台湾伪总兵柯乔栋率伪官五百四十九员、船十一只投诚。下部议叙。
十一月初八日(乙卯),追叙海贼献福州全城功,加已故福建巡抚宜永贵拜他喇布勒哈番;并前所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