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毕,瘗牲体於坛北亥地。其後夏至祭地於方泽,用牲币之属,与二郊同。
北齐制:三年一祭,以夏日至昆仑、皇地於方泽,以武德皇后配。为坛在国北郊(坛广轮四十尺,高四尺,面各一陛。其外为三,相去广狭同圜丘。外大营,广轮三百二十步,馀如圜丘。又为瘗坎於坛之壬地中之外,广深丈二尺)。礼以黄琮、束帛,神州、社稷、天下山水并从祀,用牲十二,牺同圜丘。
後周祭后土地於国北郊,六里为坛(坛一成,八方。下崇一丈,方六丈八尺,上崇五尺,方四丈。方各一陛,每尺一级。其八面,径百二十步,内半之),以神农配。牲以其方之色。神州坛在其右,以献侯莫那配焉(崇一丈,方四丈。其坛如方丘。莫那则周文帝之远祖,自阴山南徙,始居辽西)。
隋因周制,夏日至祭皇地於宫城北郊十四里,为方坛(其丘再成,成高五尺,下成方十丈,上成方五丈,成则重也),以太祖武元配。神州、迎州、冀州、戎州、拾州、柱州、宫州、咸州、扬州、其九州山、林、川、泽、邱、陵、坟、衍、原、隰皆从祀(地及配帝在坛上,神州九州神座於坛第二等八陛之,神州东南方,迎州南方,冀州、戎州西南方,拾州西方,柱州西北方,宫州、咸州东北方,扬州东方。九州山海以下各依方面八陛之,唯冀州山林、川泽、邱陵、坟衍於坛之南少西)。地、配帝等,牲用黄犊二,神州以下用方色犊一,九州山、海、坟、衍等加羊豕各九。孟冬祭神州於北郊,亦以太祖武元配,牲用犊二。凡大祀养牲,在涤九旬(昊天、五帝、日、月、星、地、神州、宗庙、社稷)。中祀三旬(星辰、五祀、四望),小祀一旬(司中、司命、风师、雨师、诸星、山、川)。其牲方色难备者,听以纯色代之。
炀帝大业元年孟冬,祀神州,改以高祖文帝配。
北齐、後周、隋北郊迎送神等歌词同南郊。
唐制:夏日至祭皇地於宫城之北郊十四里,为方丘,坛因隋制,以景帝配,神州、五方岳、镇、海、渎、山、林、川、泽、邱、陵、坟、衍、原、隰皆从祀(地、配帝在坛上,神州在坛第二等,五岳以下三十七座於坛下外之内,邱、陵等三十座於外)。地及配帝牲用黄犊二,神州用黝犊一,岳、镇以下加羊豕各五。孟冬祭神州於北郊,景帝配,牲用黝犊二。
太宗贞观时,奉高祖配地郊。
中书令房元龄与礼官议,以为:“《礼》:‘有益於人则祀之。’神州者,国之所,馀八州则义不相及。近代通祭九州,今除馀州等八座,唯祭皇地及神州,以正祀典。”
高宗永徽中,废神州之祀。
礼部尚书许敬宗议:“方丘祭地之外,别有神州,谓之北郊。分地为二,既无典据,理又不通。请合於一祀,以符古义,仍并循附式令,永垂後则。”可之。
乾封初,诏依旧祀神州、皇地,坛依旧於渭水北安置。
奉常博士陆遵等议:“北郊之月,古无明文。汉光武正月辛未,始建北郊;东晋成帝咸和中,议北郊用正月,皆无指据。武德来礼令即用十月,为是阴用事,故於此时祭之。请依旧十月致祭。”从之。
武后天册万岁元年,亲享南郊,始合祭天地。
睿宗景三年,将祀南郊,有司请设皇地位。
谏议大夫贾曾上表曰:“谨按《传》曰:‘大祭曰。’然则郊之与庙俱有祭。庙,则祖宗之主俱合於太祖之庙;郊,则地、群望俱合於圜丘,以始祖配享。《礼 大传》曰:‘不王不。’故知王者受命,必行礼。《虞书》曰:‘月正元日,舜格于文祖,肆类于上帝,于六宗,秩于山川,遍于群神。’此则受命而行礼者也。言‘格于文祖’,则馀庙可知矣;言‘类于上帝’,则地之合可知矣。且山川之祀皆属於地,群望尚遍,况地乎?《三辅故事》汉祭圜丘仪,上帝位正南面,后土位亦南面而少东。伏惟陛下自临宸极,未亲郊祭,今之南郊,正当礼,固宜合祀天地,咸秩百神,岂可使地无位,未从享?今请备设皇地并从祀等座,则礼得稽古,义合缘情。”制令宰相召礼官详议可否。礼官国子祭酒褚无量,司业郭山恽等咸依曾奏,其事竟寝。
开元十一年,上将还西京,便幸并州,兵部尚书张说进言曰:“陛下今因行幸,路由河东,有汉武后土之祠,此礼久阙,历代莫能行之。愿陛下绍斯坠典,以为三农祈,此诚万姓之福。”至十二年二月二十二日,祠后土於汾阴隹上,太史奏:“荣光出河,休气四塞,祥风绕坛,日扬其光(初,有司奏:“修坛掘地,获古铜鼎二,其大者容四升,小者容一升,色皆青。又获古砖,长九寸,有篆书‘千秋万岁’字及‘长乐未央’字。又有赤兔见於坛侧。”旧祠堂为妇人素像,则天时,移河西梁山神素像,就祠中配焉。至十一年,有司迁梁山神像於祠外之别室焉。兼以中书令张嘉贞为坛场使,将作少监张景为坛场副使,张说为礼仪使)。”
二十年,车驾欲幸太原,中书令萧嵩上言云:“十一年,亲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