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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文献通考-元-马端临-第1522页

。疑不敢增入,姑列於後云。
※《河洛行年记》十卷
晁氏曰:唐刘仁轨撰。记唐初李密、王世充事。起大业十三年二月,迄武德四年七月秦王擒窦建德。第九卷述大业都城。第十卷载宫馆园囿,且云炀帝还都之诏称务从节俭,观其宫室穷极绮丽云。
陈氏曰:《唐志》作二十卷。
※《五运录》十二卷
《崇文总目》:唐曹圭撰。起三皇,讫隋。年世之略。
※《通历》十卷
晁氏曰:唐马总撰。纂太古十七氏、中古五帝三王,及删取秦、汉、三国、晋、十六国、宋、齐、梁、陈、元魏、北齐、後周、隋世纪兴灭,粗述其君贤否,取虞世南《略论》分系於末,以见义焉。
陈氏曰:书本十卷,止於隋代。今书直至五代,增五卷者,後人所续也。
※《续通历》十卷
晁氏曰:荆南孙光宪撰。辑唐洎五代事,以续为总《历》,参以黄巢、李茂贞、刘守光、阿保机、吴、唐、闽、广、胡、越、两蜀事迹。太祖诏毁其书,以所纪多非实也。
※《帝王镜略》一卷
晁氏曰:唐刘轲撰。自开辟迄唐初帝王世次,缀为四言,以训童蒙。伪蜀冯鉴续之,至唐末。
陈氏曰:《唐志》及《馆阁书目》有刘轲《帝王历歌》一卷,疑即此书也。
※《唐年补录》六十五卷
陈氏曰:後晋起居郎、史馆修撰钜鹿贾纬撰。以武宗後无实录,故为此书。终唐末,其实补实录之阙也。唯论次多阙误,而事迹粗存,亦有补於史氏。
※《五代通录》六十五卷
晁氏曰:皇朝范质撰。《五代实录》计三百六十卷,质删其烦文,摭其妄言,以成是书。自乾化壬申至梁亡十二年,简牍散亡,亦采当时制敕碑碣以补其阙。
※《运历图》六卷
晁氏曰:皇朝龚颖撰。起於秦昭王灭周之岁乙巳,止於国朝雍熙丁亥,以历代兴亡大事附见於下。四年献於朝,优诏奖之。欧阳公尝据之考正《集古目录》,称其精博。按《晋史》,张轨世袭凉州,但称愍帝建兴年号,其唯张祚篡窃,改建兴四十二年为和平元年,始奉穆帝升平之朔,始末不闻有改元事。唯颖书载张改元曰“永安”,张茂改元曰“永元”,张重华曰“永乐”、曰“和平”,张元龙曰“太始”,张天锡曰“太清”,张大豫曰“凤凰”,不知颖何所据而言然。或云出崔鸿《十六国春秋》,鸿书久不传於世,莫得而考焉。
※《纪年通谱》十二卷
晁氏曰:皇朝宋庠字公序撰。自汉文帝後元戊寅,止周恭帝显德庚申,为九篇,以本朝建隆之元至庆历辛巳为一篇,皆曰“统元”,以甲子贯之。有五号,曰正、闰、伪、贼、蛮夷。以王莽十九年系孺子更始,以接建武;东魏十七年附西魏;豫王六年、天后十五年系中宗,绪神龙;朱梁十六年通济阴天,续同光;捃晋恭帝禅宋之岁,对魏明元泰常五年。尊北降南,始主正朔,乃《通谱》之断意也。别二篇举字为类,各以部分,曰“类元”。庆历中上之,优诏褒焉。公武按:《三国志》魏景初元年丁巳,当蜀建兴十五年,次年戊午,蜀改元延熙,讫二十年岁次丁丑,明年改元景耀。今《通谱》载蜀建兴之号止於丙辰,凡十四年,延熙改元在丁巳,且复增至二十一年,岂别有所据邪?欧阳公《集古目录》以东魏《造石像记》证《通谱》武定七年非戊辰。盖自元象以後,递差一岁。公序闻之,以为宜易,遂著其事於《谱》意。者编简浩博,时有舛误也。
陈氏曰:其书曰正、曰闰、曰伪、曰贼、曰蛮夷,以正为主而附列其左,号“统元”,为十卷。其二卷曰“类元”,因文之同,各以汇别。
※《编年通载》十五卷
晁氏曰:皇朝张衡撰。衡观四部书至古今纂辑运历书十馀家,皆浅陋揎酿,无足纟由绎,乃编历代年号,贯以甲子,始於帝尧,讫於国朝治平丁未。质之经史,资以传记百家之书,圣贤勋德、奸雄篡窃及蛮夷盗贼,凡系於存亡纲纪之大者,无不详录。三千四百年。且刊正谬误,如《史记》载舜年,《虞书》不同;《汉纪》载魏受汉禅,与《魏志》、《受禅坛碑》各异之类。熙宁七年表献之。
陈氏曰:其族父粢质夫为之序。衡,嘉二年进士第一人,仕至集贤大学士。
※稽古录二十卷
晁氏曰:皇朝司马光君实编。起自三皇,止皇朝英宗治平末。至周共和庚申始为编年。
陈氏曰:其表云:“由三晋开国,迄於显德之末造,臣既具之於《历年图》;自六合为宋,接於熙宁之元,臣又著之於《百官表》。乃威烈丁丑而上,伏羲书契以来,悉从论纂,皆有依凭。”盖元初所上也。此书始刻於越,其後载刻於潭。越本《历年图》谱论聚见第十六卷,盖因图之旧也;潭本诸论各系於国亡之时,故第十六卷惟存总论。
《朱子语录》曰:《稽古录》一书,可备讲筵官僚进读,小儿读《六经》了,令读之亦好。末後一表,其言如蓍龟,一一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