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旧来食用南茶,自榷卖川茶后来,多有私贩抵冒刑宪。今若许令商贩通入南茶,委是稳便。」诏依。
十月三日,京城提举茶场司状:「勘会未置水磨茶场已前,商客贩茶到京,系民间邸店堆垛,候货鬻了当,或翻引出外,自例出备垛地户钱与邸店之家。兴置水磨,客茶到京,并赴茶场堆垛中卖,已系官场指拟数目。
访闻客人近岁以中卖为名,与官场商量价值,却一面令人于外路通商地分私相交易,结揽货卖,意欲津般前去。其间有在官场三两月间,故意高索贵价,商量不成,遂致翻引离场,不唯虚占廊屋,兼亦有误官场元指拟之数,未有措置。兼元丰中,尝置垛茶场,遇有客茶到京,尽赴本场堆垛,客人出纳垛地官钱原书天头注云:「『纳』一作『额』。」今欲乞如客茶到京赴茶场堆垛,除中卖入官外,其翻引出外茶数,从本司相度茶色高下、路分紧慢,量收堆垛钱入官,所贵杜绝奸弊,不致亏损官私。」诏依所申,其客人贩到诸路茶,经涉水磨茶场地分到在京茶场,愿中卖入官者,不限斤数收买,却许客人兴贩水磨末茶往鄜延、环庆、泾原、永兴路货卖。若末茶不足,许以本场客人商量不成交易草茶赴榷货务,翻引兴贩前去。如客人已指别路州军,若到所指地,却愿往陕西者,并令先赴京场。
二十二日,提举措置两浙茶事司奏:「睦州在城茶场比去年增四十二万三千余斤,卖及九分以上,增数为最,一路州县皆不及。」诏知州方通、通判江懋迪各转一官,监场王公寿、范景武各与循两资,占射差遣一次。
二十九日,诏:「川茶毋得过陕西路南茶地分出卖,如违,依私茶法。」
四年二月二十一日,尚书省〔奏〕:「勘会已降指挥,陕西、川茶专充熙河路博籴。本路转运副使吴择仁博籴货茶不少,其茶事理合同共管勾。」诏陕西等路茶事差择仁兼同
提举。
六月九日,中书省言:「榷茶本以便园户、通商贾,而奉行官吏全失法意,务增课额原书天头注云:「『增』一作『贪』。」,抑勒科配,致不(办)[辨]美恶,乞立条约。」从之。
二十四日,三省言:「已罢官场卖茶,许商贾与园户交易经营纳息,以便客贩。然虑私相贸易,亏损官课,乞增立法禁。」从之。
同日,诏朝请郎、直秘阁、同管勾成都府等路茶事孙鳌抃除直龙图阁,差遣依旧,以卖茶增羡故也。
十月十二日,诏:「川茶,熙河一路经费所仰,除博马开博籴外开:疑当作「并」。,并不得出卖。辄出卖者,以违制论。」
大观元年二月二十二日,诏朝请郎、同管勾成都府利州陕西等路茶事、兼提举本路买马监牧司公事庞寅孙除直秘阁,差遣依旧,以卖茶增羡故也。
闰十月二十四日,诏:「州县及当职官奉行茶盐法稽慢违戾,并不以去官赦降原减。」
二年十二月十二日,诏:「榷茶仍许客贩,而执引为验,往往影带旧引冒诈规利,并官吏因得搔扰。虽各有法,可申严行下。」
三年正月二十四日,通奉大夫、提举太一宫、都大提举茶事宋乔年奏:「客贩诸路茶货,依乡原旧例加饶耗茶,分数不一,亦有元无加耗去处。恐客人只就有耗茶处收买,致兴贩未广。乞诸路旧例元无加饶耗茶去处,并依江东例加饶一分,所贵招诱客人,广行兴贩。」从之。
三月十五日,中书省、尚书省送到札子:「勘会东南七路所产茶货,客贩通行,近据逐路重别立到息钱,多寡不等。」诏令逐路茶事司将逐路茶
货以见今所搭息钱,每斤各量添钱一十文,其见纳息钱不及一十文者,并只对数增添,内元买价小搭息多,即不得过元买价一倍。仍具已增息钱申尚书省。
七月十三日,诏罢都大提举茶事司,在京令户部、在外令转运司主之。
八月十三日,诏奉直大夫、直秘阁、同管勾成都府等路茶事王完除直龙图阁,差同提举成都府等路茶事,以卖茶增羡也。
四年闰八月十二日,左右司状:「勘会先准朝旨编修茶盐香钞法,续准朝旨,勘会通商茶法,系治平年所修颁降,见今引用。缘岁月甚久,其间续降冲改不少,窃虑别致抵牾。本司见今编修七路茶法,正与通商茶法相干。」诏令左右司一就编修闻奏。
二十七日,梓州路转运司奏:「看详纯、滋州系纳土新建州郡,所出产茶若便行禁榷,置场收买,切虑斯民惊疑原书天头注云:「『斯』一作『新』」。。且令安习货易,欲乞侯三二年间见得的确产茶数目,别具利害奏陈。」从之。
政和元年三月二十四日,户部相度:「欲乞逐路州军每月具应客人等收买兴贩茶数、合纳息钱,内若干系住卖处送纳,若干系量添钱外实收到钱数,除纽计分与转运司外有若干,并量添钱数申发运司拘催,赴内藏库送纳,仍供申左右司官。」从之。先是,朝旨令转运司催促左右司官总领拘催,令户部条画,至是来上也。
同日,臣僚上言:「乞应将茶货尚立价例尚:疑当作「倍」。,约期依限籴卖与卑幼及浮浪之人,并依有利债负条施
行。法案检条看详臣僚上言,客人将茶货倍立高价赊卖,远约期限,已有《治平通商茶法》约定三限并《元符令》高抬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