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旗牌、凡总督京营、十一面副。协理京营、并各边总督、及掛印总兵、各十面副。提督、八面副。赞理军务、六面副。总兵、副总兵、各五面副。参将、游击各三面副
军装
洪武九年、令将作局、造绵花战衣、用红紫青黄四色。江西等处造战袄、表里异色。使将士变更服之、以新军号、谓之鸳鸯战袄
○宣德十年定例、每袄、长四尺六寸、装绵花绒二斤。裤装绵花绒半斤。(革翁)鞋长九寸五分、至一尺、或一尺二分
○今例、造胖袄裤、用细密阔白绵布、染青红绿三色、俱要身袖宽长、实以真正绵花绒。(革翁)鞋亦要密衲坚完。衣里开写提调辨验官吏、缝造匠作姓名、并价直宽长尺寸斤重裙幅数目。用印鈐盖、限每年七月以前解到
国初定鍼工局造
长胖袄 袒朳裤
续定各处成造数目
浙江五千七百七十二副六分八釐、今三千七百九十七副
江西三千六百二十三副、今三千二百三十八副
河南六千七百八十副六分五釐、今六千一十五副
湖广三千六百七十七副、今三千七百七十八副
山东六千三百一十副五分、今五千八百副
山西一千七百零六副、今一千七百零四副。其大同、平阳、潞安、及泽、辽、沁、汾、四州、俱存留本处
顺天府一千一百二十四副五分一釐五毫、今一千一百零二副
直隶永平府三百一十九副、今三百九十二副
保定府七百一十五副、今六百五十一副河间府四百零四副八釐、今四百二十四副
真定府八百一十一副二分、今八百一十副
顺德府一百七十六副半、今一百五十四副
广平府三百八十九副八分七釐五毫、今三百九十一副
大名府五百七十四副六分六釐、今五百七十三副
直隶苏州府五百副、今同
松江府三百五十副、今二百八十副
常州府三百一十二副七分五釐、今二百五十副
镇江府五百三十四副、今八百副
庐州府三百三十九副、今同
凤阳府五百副三分八釐
淮安府四百八十九副、今六百五十三副
扬州府一千五百七十九副五分六釐、今一千五百七十八副
池州府六十九副五分、今七十六副
太平府九百一八副、今同
安庆府二百八十四副一分、今少一分
广德州二百副零六分、今二百一副
徐州七百五十副、今同
和州一百四十九副零三分、今一百五十副
凡折造。宣德中题准、各处以皮张、折造衣鞋。 【例见皮张条下】 内除福建、广东、广西三省、解贮南京外。其直浙等处、共折造三万五千九百九副、解部、发乙字库收贮
○成化十八年、令山西大同、太原、平阳、并泽潞等处、岁办皮张、折造胖袄裤鞋、留贮行都司备用。甘州河桥巡检司、日税羊皮、及毛、成造皮袄、分给墩军。延绥、寧夏、岁造胖袄裤鞋、就彼贮库。其岁办皮张、造皮裤备用
○隆庆元年、以乙字库收贮(革翁)鞋数多、题准、今后各处造解、每(革翁)鞋九双、折造袄裤二件。如遇鞋缺、照旧造解
凡验收。成化十五年奏准、各处解到胖袄裤鞋俱送东西广备二库。仍差御史、及本部官、各一员、同官攒人等验收
○弘治十五年奏准、南京各库收贮胖袄裤鞋每五年一次、委官拣选三十万副、令南京兵部、差马快船、送京备用
凡折徵。弘治十一年奏准、山西大同、太原府等处胖袄、照旧徵收本色。平阳、并泽潞五州胖袄、该於本布政司寄库者、照先年例、每件折银一两五钱。候支尽之日、仍徵本色
○嘉靖中、天下各司府岁办胖袄裤鞋、自六年、至十五年止、俱折徵银一两五钱、解部。自十六年、至二十年止、各以十分為率、五分折徵、五分本色
○隆庆六年、亦准折徵
○万历五年题准、福建、两广解南京乙字库胖袄、自本年始、改徵折银、径解工部凡边军关给。弘治二年奏准、守墩架砲夜不收人等、胖袄三年一次给赏
○十八年、令给庄浪土官军胖袄裤鞋
○嘉靖二十一年奏准、大同虏中来降人口、常例月粮花布外。岁加布二疋、花二斤。仍比照墩军、三年一给胖袄裤鞋
各边三年一次关领
石门寨七千五百八十四副
墙子岭三千七百三十五副
居庸关三百五十八副
镇边城四百十六副
黄花镇八十九副
渤海所五百四十九副
大同二万六千一百二十七副
辽东一万三千一百一副
宣府二万五千七百十九副
凡京军关给。旧例衣鞋专备给边、其在京各役、例无支给。嘉靖七年、始令五年一次给赏京城内外巡捕官军、后上直红盔将军、披明甲军、锦衣卫大汉官旗、并府军前卫带刀官、锦衣卫巡捕旗校、并五所八所镇抚司士军、象奴围子手军、
皇城四门守卫官军、俱比例奏讨。工部以给边事重、议行户部每员名折支银七钱、与原领布花相兼自製。惟红盔将军、披明甲军、给与本色。十一年、令
皇城四门守卫官军、每二人共给本色一副。十二年、令红盔将军、披明甲军、亦行户部支与折色。十七年、始并原支折色者、俱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