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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大明会典-明-李东阳-第783页


因事威逼本管官致死、為首者、比威逼期亲尊长致死律
充军人犯、逃回三次、通係著伍以后者依守御守军律
大明会典卷之一百七十五
罪名三
充军
按律充军凡四十六款、而诸司职掌内二十二款、则洪武年间例、皆律所不载者。其嘉靖二十九年、奏定条例内充军凡二百十三款、与今所奏定、大略相同、诸例已附载各律之下、永為遵守。今仍类次于后。其职掌所载、仍列于前、以备参考
洪武二十六年定
贩卖私盐    诡寄田粮
私充牙行    私自下海
閒吏      土豪
应合抄札家属  积年民害官吏
诬告人充军   无籍户
揽纳户     旧日山寨头目
更名易姓家属  不务生理
游食      断指诽谤
小书生     主文
野牢子     帮虎
伴当      直司
嘉靖二十九年定
五府舍人、受财卖放军犯。犯徒以下、及无赃者、若酷害军犯、搜检财物、纵不脱放者
僧道官、受财枉法满贯
锦衣卫将军校尉、犯姦盗、抢夺、誆骗、恐吓、求索等罪者
锦衣卫旗校军士。在逃再犯
老幼废疾、犯该充军、壮丁主使者
强盗聚眾十人以上、行劫累次、係大功以上亲首者
谋故杀死总小旗者、户内壮丁、抵充军数
别姓诈冒替补校尉者
主文、书算、快皂、人等。久恋衙门、说事过钱、起灭词讼、及卖放强盗、诬执平民為从者、民并军丁
冒顶正军、入场看守、属有司者
里书人等、将军户捏作丁尽户绝回申者
各部派到物料、豪猾买嘱该吏、承揽害民者。驛递年役、巡司弓兵、用强包揽害人、搅扰衙门、民并军丁人等
用强包揽南北直隶山东等处马驛马头、民并军丁人等
势豪大户、不纳秋粮、五十石以上者
越境兴贩官私引盐、二千斤以上者
私茶兴贩夹带五百斤者
私茶在西寧、甘肃、洮河、贩买一百斤以上者、
守备、把关、巡捕、等官。兴贩私茶在西寧、甘肃、洮河、至三百斤者
行茶地方、冒顶番名、将老弱不堪马二匹以上、中纳支茶、民并舍餘人等
商贩做造假茶、五百斤以上者。店户窝顿、一千斤以上者
甘肃西寧等处势豪。主使弟男人等、将番夷货马包收、逼令减价、及将麤重拘收、取觅用钱者、听使之人
客商辐輳去处、牙行人等、誆赊货物年久无还、累死客商者
内官使令上直校尉、出百里外、营干私事者
顶替军丁正身起解、及卖放长解、顶名执批前来者、长解受雇之人
备倭贴守把总等官。纵容舍餘人等、代替正军者。舍餘人等。就收该卫
擅杀平人报功、本管将官头目、失於鈐束者
临阵斩获贼级、用钱买卖、民并军丁人等
强夺他人首级报功、民并舍餘人等官旗降原职役一级、係京卫者、调外卫
轮操军、在逃三次、係京卫者、调外卫
大同三路、民舍人等、将不堪马匹收买、俵与军士、作弊多支官银者
各铺司兵、用强包揽、多取工钱、致公文稽迟沉匿、民并军丁人等
客商人等、空身附搭黄船者
将自已及他人骑操官马、盗卖三匹以上、及再犯、属有司者
养马人户、将官马盗卖三匹以上者
发掘王府将军夫人郡县主、及歷代帝王名臣先贤坟墓、未至棺槨、為首者
各处大户家人佃僕、结构為盗、杀官劫库、劫狱放火、若大户知情故纵犯徒流杖罪、属有司者
故杀妾、及弟姪子孙、与子孙之妇、及故将妻妾男妇等项、打伤堕胎、图赖人。属有司者
假以建言為由、挟制官府、及将曖昧不明奸赃事情、污人名节、报復私讎者、民
文职官吏、监生、知印、承差、受财枉法、至绞罪者
云南两广川湖等处流官、擅科土官财物、赃至满贯者
起解军士、捏买偽印批迴者、除真犯死罪外、解人
私铸铜钱、為从民匠舍餘
姦緦麻以上亲、及緦麻以上亲之妻、若妻前夫之女、同母异父姊妹者
故决盗决南旺等湖、有干漕河禁例為首者。闸官人等、用草捲阁闸板、盗洩水利、串同取财、犯徒以上者
河南地方、盗决故决河防、致害人家、漂失财物、渰没田禾、犯徒以上、旗舍餘丁民人
强包运河闸夫二名、捞浅铺夫三名之上、人民 【以上俱附近终身】
王府设谋拨置旗校舍餘人等
郡王将军中尉、有奏请不啟王参详者、齎奏人。及故违
祖训、亲身赴京奏扰者、跟随人
棍徒誆挟各府财物、来京打点例不该行事务者
五府军解、受财卖放、犯该枉法绞罪者
保勘王亲文职隐情、正犯边卫。保看之人、属军卫者
王府选婚、营求拨置之人
王府人役、假势占夺财產、犯徒以上者
王府旗校人等、拨置折收多收禄米、及擅差人下所司催徵骚扰者
投充王府、及势要、吓骗财物、拨置害人者
乐工纵容女子擅入王府、及容留将军中尉在家行姦、并军民人等、与赌博教诱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