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欺诬告等项、即同子孙、取问如律。若义父母、及义父之祖父母、父母殴杀故杀者、并以殴杀故杀乞养异姓子孙论。若过房虽在十五以下、恩养未久、或在十六以上、不曾分有财產、配有室家、及於义父之期亲、并外祖父母、有违犯者、并以雇工人论。义子之妇、亦依前拟岁数、如律科断。其义子后因本宗绝嗣、或应继军伍等项、有故归宗、而义父母、与义父之祖父母、父母、无义绝之状、原分家產、原配妻室、不曾拘留、遇有违犯、仍以雇工人论。若犯义绝、及夺其财產妻室、与其餘亲属、不分义绝与否、并同凡人论
妻妾与夫亲属相殴
凡妻妾殴夫之期亲以下、緦麻以上尊长、与夫殴同罪。至死者、各斩
○若妻殴伤卑属、与夫殴同。至死者、绞
○若殴杀夫之兄弟子、杖一百、流三千里。故杀者、绞。妾犯者、各从凡斗法
○若尊长殴伤卑幼之妇、减凡人一等。妾、又减一等。至死者、绞
○若弟妹殴兄之妻、加凡人一等
○若兄姊殴弟之妻、及妻殴夫之弟妹、及弟之妻、各减凡人一等。若殴妾者、各又减一等
○其殴姊妹夫妻之兄弟、及妻殴夫之姊妹夫者、以凡斗论。若妾犯者、各加一等
○若妾殴夫之妾子、减凡人二等。殴妻之子、以凡人论。若妻之子、殴伤父妾、加凡人一等。妾子殴伤父妾、又加二等
○至死者、各依凡人论
殴妻前夫之子
凡殴妻前夫之子者、 【谓先曾同居、今不同居者】 减凡人一等。同居者、又减一等。至死者、绞
○若殴继父者、 【亦谓先前同居、今不同居者】 杖六十、徒一年。折伤以上、加凡斗伤一等。同居者、又加一等。至死者、斩
○其故杀及自来不曾同居者、各以凡人论
妻妾殴故夫父母
凡妻妾、夫亡改嫁、殴故夫之祖父母、父母者、并与殴舅姑罪同。其旧舅姑、殴已故子孙改嫁妻妾者、亦与殴子孙妇同
○若奴婢殴旧家长、及家长殴旧奴婢者、各以凡人论
父祖被殴
凡祖父母父母、為人所殴、子孙即时救护而还殴、非折伤、勿论。至折伤以上、减凡斗三等。至死者、依常律
○若祖父母、父母、為人所杀、而子孙擅杀行兇人者、杖六十。其即时杀死者、勿论
骂詈
骂人
凡骂人者、笞一十、互相骂者、各笞一十
骂制使及本管长官
凡奉制命出使、而官吏骂詈。及部民骂本属知府知州知县、军士骂本管指挥千户百户、若吏卒骂本部五品以上长官、杖一百、若骂六品以下长官、各减三等。骂佐贰官首领官、又各递减一等 【并亲闻乃坐】
一凡毁骂公侯駙马伯、及两京文职三品以上者、问罪、枷号一箇月发落
一凡在
长安门外等处、妄叫冤枉、辱骂原问官者、问罪、用一百斤枷、枷号一箇月发落。妇人有犯、罪坐夫男。若不知情、及无夫男者、止坐本妇、照常发落
佐职统属骂长官
凡首领官、及统属官、骂五品以上长官、杖八十。若骂六品以下长官、减三等。佐贰官骂长官者、又各减二等 【并亲闻乃坐】
奴婢骂家长
凡奴婢骂家长者、绞。骂家长之期亲、及外祖父母者、杖八十、徒二年。大功、杖八十。小功、杖七十。緦麻、杖六十。若雇工人骂家长者、杖八十、徒二年。骂家长之期亲、及外祖父母者、杖一百。大功、杖六十。小功、笞五十。緦麻、笞四十 【并须亲告乃坐】
骂尊长
凡骂緦麻兄姊、笞五十。小功、杖六十。大功、杖七十。尊属各加一等。若骂兄姊者、杖一百。伯叔父母姑、外祖父母、各加一等 【并须亲告乃坐】
骂祖父母父母
凡骂祖父母、父母、及妻妾骂夫之祖父母、父母者、并绞 【须亲告乃坐】
一凡毁骂祖父母、父母、及夫之祖父母、父母、告息词者、奏请定夺。再犯者、虽有息词、不与准理。若祖父母、父母、听信后妻爱子蛊惑、谋袭官职、争夺财產等项、捏告打骂者、究问明白、不拘所犯次数、亦与辩理
妻妾骂夫期亲尊长
凡妻妾骂夫之期亲以下。緦麻以上尊长、与夫骂罪同。妾骂夫者、杖八十。妾骂妻者、罪亦如之。若骂妻之父母者、杖六十 【并须亲告乃坐】
妻妾骂故夫父母
凡妻妾夫亡改嫁、骂故夫之祖父母父母者、并与骂舅姑罪同
○若奴婢骂旧家长者、以凡人论
诉讼
越诉
凡军民词讼、皆须自下而上陈告。若越本管官司、輒赴上司称诉者、笞五十
○若迎车驾、及击登闻鼓申诉。而不实者、杖一百。事重者、从重论。得实者、免罪
一擅入
午门长安等门内、叫诉冤枉奉
旨勘问得实者、问罪、枷号一箇月。若涉虚者、仍杖一百、发口外卫分充军。其临时奉
旨、止将犯人拏问者、所诉情词、不分虚实、立案不行。仍将本犯枷号一箇月发落
一凡假以建言為由、挟制官府、及将曖昧不明、姦赃事情、污人名节、报復私讎者、俱问罪、文官、革职為民。武官、革职差操。旗军人等、发边卫、民发附近、俱充军。其有曾经法司、并抚按等衙门、问断明白、意图番异、輒於登闻鼓下、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