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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大明会典-明-李东阳-第640页

时而去、及后时不来者、即作不到一次、许留守卫官、查报治罪
○又题准、守卫官军、如查点一次不到者、重责记簿。二次不到者、扣本月直米一半。三次不到者、全扣。类总开送户部、临仓扣除。官军通同欺隐者、参究
○五年题准、内外周围红铺。兵部转行巡视郎中、严督官军、常川在铺看守。如遇换班、亦须交代明白。每月终、具结投递
○又题准、守卫官军、点验正身、置牌编伍、约束稽查。仍前影射躲避者、事发、依例遣发烟瘴卫分
○六年题准、将旗手等二十卫军士、备造各军真正姓名年貌文册。仍置木牌、明书年貌、给与本军悬带。务要牌册相同、听各衙门不时点验。如有代替等弊、参治
凡私役守卫军。正德九年奏准、
皇城内外守卫军士、各该侯伯并守卫内外等官、不许擅拨做工。违者、许科道官劾奏治罪。把总等官拏问、照私役操军例降级
凡守卫军器。成化十二年、令
皇城守门内臣、督令各该官军、俱照分守地方披戴盔甲、列持器仗、逐人检察。其城外红铺、并九门军器等件、亦要(木朔)架整齐、以时执把。俱不许散漫怠玩。违者、许点城官、并兵部查问
○正德四年题准、凡各卫官军盔甲器械、有损折破坏者、三年一换、工部仍委官点视
○十三年题准、点城科道等官、陆续拣选换补、不拘限期
○隆庆五年议准、仍照旧、三年一换
○万历十一年题准、每遇三年照例呈请兑换军器、各军有老弱顶名者、逐名更补
凡守卫官军下班。万历十一年题准、守卫红盔明甲官军、每月除上直日期外、令下操三日、隶神枢八营操演。围子手、亦除分班更直外、隶五军备兵营、一体随操

皇城九门吏役关防。成化二十二年、令各铸关防。凡钱粮文书进出用使、计关防共三十三颗、拨门吏共四十八名收管。其所支月粮、俱在兵部。役满之日、武库司起送吏部
午门、吏四名、关防三颗。
端门、吏四名、关防三颗。
承天门、吏四名、关防三颗。
长安左门、吏三名、无关防。
长安右门、吏三名、关防三颗。
东安门、吏三名、关防三颗。
东中门、吏一名、关防三颗
东上门、吏二名、关防二颗。
东上北门、吏一名、关防三颗
东上南门、吏一名、关防二颗。
西安门、吏四名、关防二颗。
西上门、吏四名、无关防。
西中门、吏四名、无关防。
北安门、吏四名、关防四颗。
北中门、吏二名、关防二颗。
北上门、吏四名、无关防。
凡各门进纳钱粮。弘治十四年、令所在守门军士、及门吏、邀索财物者、听点城、及巡视科道官、参提问罪
凡常朝门禁。成化十二年奏准、每日
长安左右门初开。先放常朝、及见、辞、等项官吏尽绝、方许验牌放进各监局工役人等。有搀越混进、及夹带财物、入内买卖者、守卫官具奏治罪
○弘治元年奏准、朝参文武官、随从官吏人等、俱官给木牌悬带、守卫官辨验放入。其谢恩、见辞、工满囚人、进春、进历、送纳钱粮、诸色人等、经该衙门给与牌面。事毕、放回。人数多者、给印信手本、送守卫官照入
○正德四年题准、朝参官员跟随人役、照例、大臣三人、餘者一人
○嘉靖三年题准、公侯駙马伯、并文武大臣、除朝贺、陪祭、更换衣服、及议事、会审、许带执事官吏外。若当期止许带三人、其餘官员二人、俱要悬带本衙门牌面
凡朝门杂禁。成化七年奏准、各门守卫官军、务遵旧制、严加搜检。但有无名之人、及假带牌面者、就便拏送究问
○弘治元年令、
长安左右门、鹿角栅、与儻眾木内、正街空地、不许人畜作践污秽挤塞。犯者、许锦衣卫旗校缉拏送问
○又令、罢閒官吏、在京潜住、有擅入禁门交结者、各门官仔细盘詰、拏送锦衣卫、著实打一百、发烟瘴地面永远充军
○七年令、
长安等门、不许閒杂之人、出入卖物穿走。违者、许兵部、及巡视官、将守门官军参究
○十三年奏准、凡左道邪术、及烧炼丹药之人、擅入
皇城、夤缘求进、而守卫官军不行关防搜拏者、参奏治罪
○嘉靖十四年题准、守卫官军该直之日、不许擅离直所。若有担荷背?、或背
闕踞坐、俛卧
御桥、直趋
禁道、及妇人假装男子、入内诉冤者、擒拏、参送法司问罪
○隆庆五年议准、官员舆马床扇、不许拥入东西长安门鹿角栅内。及军民工匠人等、不带牌面、及手本无名、并服色不正、器物应禁者、俱不准入。如有违者、许守卫官军、拏送巡视衙门参究
凡守卫军士食钱。洪武二十六年定、在京上十二卫、守卫随驾军人、每名一直三日、食钱钞三百文。先期一日、令各卫、将军名数目、手本报进
内府。兵部官一员攒类军名、并该支钞锭总数、送礼科关钞。令该管守卫官领去给散。如有公差患病名数、食钱明白扣除。不许将军人顶替冒支

皇城四门厨房。洪武二十八年、各设恩军、為守卫军士、做造饭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