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管官旗即放归营所、请医调治□看视迟慢、放回犹豫、致令病甚。亲管小旗校一百、总旗杖九十、百户住俸一月。其病军食钱带去、不必琐碎来奏
○一若军人别无餘丁、家有父母、或父、或母、一时染病、不能痊可。似这等军、许不当直、告知明白、在家侍奉父母病疾。管甚麼十日、五日、半月、一月、不拘几时、直待父母痊可、纔方上直。若父母病痊、及父母无病、诈称有病。闸验是实、治以重罪、轻则流入烟瘴
○一军人单夫隻妻者、若妻有病、本军许不上直。看覷妻室病痊之后、纔方上直。设或无病称病、病痊不直。闸验是实、调入烟瘴
○一若官旗首领官吏、不畏法度、擅将上直军人、拨散队伍。许本队伍内、不问军旗人等、赴
御前陈奏。闸验是实、赏钞五十锭。作弊官吏、处以重刑
○一凡点大军、病疾不许扛抬赴点。幼军自十三赴点。十二以下、皆不赴点。止点视於营内
○一凡一应关请、有孕妇女不许入内。违者本管官旗杖一百。若不令官旗知会、若孕私入者罪坐本妇
○一凡当直之时、守卫何门、本日外人於内办事、事毕、仍於本门回还。若自本门入、不自本门出、不问是何等人、却被别门擒拏、虽係国戚、亦当即时奏闻区处。将所入之门、守直官旗军人、俱各处以重刑。擒拏之门、直守军旗受赏
○一凡整点大军、本管官旗、私自纵令正军不入队伍。临点之际、却乃雇觅他人代替点视者官旗与雇觅之人、俱各处以重刑。有能首告者、赏钞一百锭。官首告陞一阶。总旗首告、陞百户。小旗首告、陞百户。军人首告、陞百户。仍赏钞一百锭。本管官旗自行觉举者、不在陞赏之例
○一在京军人户下壮丁多者或弟兄子姪、或见赘在户女婿、凡遇上直、做工、公差、许轮流代替。不轮者听。若遇出征调遣、正军亲行。正军软弱户下壮丁愿随行代替者、亦听。本管官旗首领官吏、敢有刁蹬者、杖一百罢职。总小旗首领官吏、边远充军
○一遇朝参、先放直日都督、将军、散骑、带刀人员、及应直带刀指挥、千百户卫所镇抚进。然后百官进朝。不许搀越混杂
○一守卫官员、凡遇当直、须待朝后辰时、方许交班。违者问罪
○一凡内官、内使、小火者、出入各门。守门官军务要搜检精细、揣捏交襠、或将带金银?疋衣服等项、须凭勘合放出。或有公差干办事务、明白附写。前去某处公干。及辨验身上衣服是何顏色、见数明白、随即附记。事毕回还、依数点进。但有点对不同、即时奏闻
○一内官、内使、须要比对铜符、依前搜检放出。若内官内使、出门本无铜符、及有铜符不行比对明白、輒便放出者、守门官军、治以重罪
○一各处进纳官物长解、及内府做工诸色人等、误带钞贯等物入门。守门官军务要用心搜检、止当寄放、方许进门。若进门之时、搜验洁净、比候出门、搜出有带出物件、即时拏奏
○一官员军民人等、入奏事务、守卫官军人等不许问其缘故。所将文书、亦不许开看。随即径直引奏。若擅问缘故、及将文书开看者、依律论罪
承天门午门红牌
一官员人等、说谎者、处斩
一凡大小官员奏事。语言不一、转换支吾面欺者、斩
凡各卫分定地方
皇城四门、自
午门左、至闕左门东、第五铺。
午门右、至闕右门西、第五铺。
端门左、至
承天门左桥南。
端门右、至
承天门右桥南。
长安左门、至外
皇城以东、第六铺。
长安右门、至外
皇城以西、第十一铺
以上该旗手、济阳、济州、府军、虎賁左、金吾前、燕山前、羽林前、八卫官军分守
东华门左、尽左第十一铺、东至东上门左。
东华门右、尽右第一铺、东至东上门右。
东安门左、外尽左第十四铺、内至东上南北门左。
东安门右、外尽右第十四铺内至东上南北门右以上该金吾左、羽林左、府军左、燕山左、四卫官军分守
西华门左、尽左第一铺、西至西上南北门左。
西华门右、尽右第九铺、西至西上南北门右。
西安门左、外尽左第十二铺、内至
乾明门左。
西安门右、外尽右第七铺、内至
乾明门右
以上该金吾右、羽林右、府军右、燕山右、四卫官军分守
玄武门左、尽左第五铺、北至北上门、北上西门以左。
玄武门右、尽右第四铺、北至北上门、北上东门以右。
北安门左、外尽左第十二铺、内至北上西门外以左。
北安门右、外尽右第八铺、内至北上东门外以右。
以上该金吾后、府军后、通州大兴左、四卫官军分守
凡各门守卫官、照依地方、各领铜符收掌守卫
承天门承字号、
东安门东字号、
西安门西字号、
北安门北字号、俱阴文右比。留守卫巡城官、领承字等四号铜符、俱阳文左比
凡各门守卫官员、遇夜各领令牌、齎执巡警
午门、领申字一号至四号。
长安左右门、及
东华门、领申字五号至八号。
西华门、领申字九号至十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