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察者、各从重治罪
○十六年、
詔私自净身人、在京潜住希图收用、著缉事衙门、巡城御史、访拏究问。今后敢有私自净身者、本身并下手之人处斩。全家发烟瘴地面充军。两邻及歇家不举首者、治罪
○嘉靖八年奏准、凡海子食粮净身男子、分别老壮造册。礼部备查各处
王府、并将军中尉数目、将年壮者、斟酌多寡、派去各府供役。不堪选用者、给与印信文票、发回原籍官司收恤。免其本身差役
○万历十一年奏准、小民犯禁私割、致伤和气、著都察院行五城御史、及通行各省直抚按衙门、严加禁约。自今五年以后、民间有四五子以上、愿以一子报官阉割者、听。有司造册送部、候收补之日选用。如有私割者、照例重治。邻佑不举者、一併治罪不宥
大明会典 祠祭
祠祭清吏司
大明会典卷之八十一
郎中、员外郎、主事、分掌
郊庙群祀之典、及丧礼历日方伎之事
祭祀通例
国初以
郊庙社稷先农俱為大祀。后改先农及山川帝王孔子旗纛為中祀。诸神為小祀。嘉靖中、以朝日夕月天神地祇為中祀。凡
郊庙社稷山川诸神、皆
天子亲祀。国有大事、则遣官祭告。若先农、旗纛、五祀、城隍、京仓、马祖、先贤、功臣、太厉、皆遣官致祭。惟帝王陵寝及孔子庙、则传
制特遣。各
王国及有司俱有祀典。而王国祀典、具在仪司。洪武初、天下郡县皆祭三皇。后罢。止令有司各立坛庙、祭社稷、风云雷雨、山川、城隍、孔子、旗纛、及厉。庶人祭里社、乡厉、及祖父母父母、并得祀灶。餘俱禁止
凡进祀册。旧制、钦天监每岁十一月上旬、具明年各祭祀日期、於
奉天门奏进。嘉靖九年、更定郊礼。令以九月、自
大报之祀為始、开列具奏
○十五年、令以九月朔、礼部尚书於
奉天殿进呈。
钦定仪注。每岁九月朔、大宗伯以
大报日期等日、告于
皇帝。前期于本衙门宿。鸿臚卿具请
御殿。及设案
奉天殿中。是日百官公服侍班。
皇帝服皮弁。大宗伯具朝服、自
午门中道行、捧
祀日册立置于案。
皇帝就案先立定。大宗伯跪奏曰、嘉靖几年分
大报等祀日册。请敬之。
皇帝搢圭。取而恭视。讫。序班举案置于
华盖殿中。
皇帝陞座。百官叩头如常礼、毕
凡祀郊社。洪武五年、令
皇太子留宫中居守。
亲王戎服侍从。
皇太子
亲王虽不陪祀、一体斋戒
○九年、议定
郊社大礼。虽有三年之丧、亦不敢废
凡致斋。大祀三日。中祀二日。降香一日。传
制遣官、前一日沐浴更衣、处於
斋宫。次日还宫
○洪武三年定、
大祀。百官先沐浴更衣、本衙门宿歇。次日听誓戒毕。致斋三日、 【今惟圜丘誓戒】
宗庙社稷、亦致斋三日、惟不誓戒
○令礼部铸铜人、高一尺五寸。手执牙简。如大祀、则书致斋三日、中祀、则书致斋二日、于简上。太常寺进置于斋所
○五年、令诸衙门各置木斋戒牌。刻文其上、曰国有常宪、神有鉴焉。凡遇祭祀、则设之
○嘉靖三年、令斋戒日、文武百官随品穿吉服、并青绿锦绣。
凡服。
大祀冕服。中祀皮弁服。陪祀诸臣、各用本品梁冠祭服
凡牲四等、曰犊、曰牛、曰太牢、曰少牢。色尚騂、或黝。大祀、入涤九旬。中祀、三旬。小祀、一旬。洪武初定神牲所。设官二人牧养神牲。前三月付廩牺、令涤治如法
○三年、改立牺牲所。设武职并军人专管牧养、其牲房、中三间、以养
郊祀牲。左三间、养
宗庙牲。右三间、养
社稷牲。餘屋养
山川百神之牲
○六年奏准、
郊庙牺牲已在涤者、或有伤则出之。死则埋之。其有疾者、亦养于别所、待其肥腯、以备小祀中祀之用。若未及涤或有伤疾者、归所司别用
○景泰四年、令礼部铸造牲字牢字火烙各一。会同太常寺御史印记各处解到大祀牛羊
凡玉三等。曰苍璧。曰黄琮。曰玉。惟祀
天地日月、则用之
凡帛五等。曰郊祀制帛。曰奉先制帛。曰礼先制帛。曰展亲制帛。曰报功制帛。洪武十一年议定在京
大祀中祀用制帛。在外
王国及府州县亦用帛。小祀止用牲醴
凡乐四等、
天地九奏。神祇太岁八奏。大明太社稷帝王七奏。夜明帝社稷
宗庙先师六奏。舞皆八佾。有文有武。先师舞六佾用文
○嘉靖九年、定文武舞生冠履佾数、俱如旧制。但
圜丘服色用青紵丝。
方泽用黑绿纱。
朝日坛用赤罗。
夕月坛用玉色罗
凡礼。洪武七年奏准、先时太常寺奏中严、奏外办、盥洗、陞坛、饮福、受胙、各有赞词、又各坛俱设爵洗位涤爵拭爵、初陞、坛再拜祭酒唱赐福胙之类、俱以繁瀆删去
○又令祭祀皆免上香
○八年、定登坛脱為舄礼。今亦不行
○九年、定大祀拜礼。迎神四拜。饮福受胙四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