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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大明会典-明-李东阳-第322页

准、凡
王府奏进庆贺谢
恩疏、及表文、但称
圣号。不许用家人礼
进贡
凡进贡礼物。弘治十七年题准、凡遇
万寿圣节、千秋、正旦、冬至节、各
王府许进礼物马匹庆贺。每节差人止许一起其餘如扇鮓之类、俱不必进。如差人过多、自备脚力回还、不许应付
○正德四年议准、各府庶人、不许越分进贡
○嘉靖八年奏准、各
王府、及总镇内外、进贡马匹、务将毛色齿岁、备细造册送部。礼部委官一员、照册看验、分别等第、送鸿臚寺类进
迎詔【迎祭受历附】
王府迎接
詔敕赦书。各有处所。
郡王、将军、中尉、及文武官、随从行礼、各有班次。今备书之。而以迎祭受历礼附后
凡迎接
詔赦。洪武六年定、凡遇
詔赦至
王国、武官随
王侍卫、不出郊外。文官具朝服出郊外奉迎。安奉
詔赦於龙亭。乘马前导。
王具冕服、於王城门外五丈餘地奉迎。至
王宫、置龙亭於正殿中。
王於殿前臺上、先行五拜礼。毕。陞殿、侍立於龙亭东侧。武官护卫。文官於臺下自行十二拜礼。跪听开读
○又定、凡使者钦齎
詔书至
王府、至王城门外一裡远下马、随龙亭由中门靠东边入。龙亭至殿中。使者立於殿外、东序西向。候行礼毕。使者见
王、行四拜礼
○十八年定、凡有
特旨御笔至
王所、则遣官於郊外迎接。设香案於殿中。候使者至
王宫门外。
王出迎。使者以
圣旨置殿上香案。导引啟
王四拜、兴。诣香案前。使者以
圣旨授
王。王跪看毕、仍置於案。俯伏、兴、復位。又四拜。礼毕。各官不必陪班
○嘉靖二十七年题准、
郡王同居一城者、迎接
詔敕礼仪、轮递从尊行。著為定式
○万历十年议准、行礼次序。凡遇迎接
詔赦。
亲王先率
郡王、将军、中尉、於殿前臺上、行五拜礼。毕。
亲王侍立於龙亭之傍。
郡王等爵分班侍立於臺上。俟文武官先行四拜礼。毕。
郡王等爵俱同各官跪听宣读。读毕。仍復原班。候各官再行八拜礼。毕。以次而退。 【万历六年例】 若
郡王管理
亲王府事、及另城
郡王管理府事者、迎接
詔赦。文武官俱於本布政司府州衙门行礼。抄黄送管理
郡王、自率宗仪行礼。 【嘉靖六年例】 其拜贺
圣节等项、亦照爵职崇卑、立班行礼。如有错乱失序、及倨慢不恭者、许典仪等官纠举。听
本王参治
凡代行礼仪。万历十年议准、各
王府迎接
詔赦、及庆贺等项礼仪。如
亲郡王年老有疾、不能行礼者、先期奏请。
世子长子代行。其府中诸务、仍自行管理、不许
世子长子干预、以起衅端。若
王果患篤废之疾、势难管理者、具奏行勘明白、请
敕世子长子代理。【正德四年例】 至於
王已老疾、
世子长子先故者、亦许世孙长孙代行。若以世孙行礼、请给世子冠服者、请
旨定夺
迎祭
凡迎祭。万历二年议准、凡
朝廷遣祭各
王府、若
龙亭至本府、於大门外降阶跪迎入庙。迁主于傍。宣读毕。復降阶叩谢
受历
凡受历。洪武十八年定、每岁九月初一日、钦天监进次年历日、颁讫。即遣使者齎历至
王国。长史司官先啟闻。设香案於殿上。
王常服出殿门迎接。使者捧历诣殿上置於案。退立於案东。引礼引
王诣前。赞四拜。赞跪。使者取历立授
王。王受讫、以授执事者、復置於案。赞
王俯伏、兴、再四拜。礼毕 【后颁历以十月初一日。其王府历日、亦不遣使。但附於各府齎捧进贺冬表人员、顺齎颁授】
来朝
国初
诸王朝覲。在朝堂、行君臣礼。在便殿、行家人礼。见
东宫亦然。后不行

亲王来朝。洪武六年定、
亲王每岁朝覲、不许一时同至。务要一
王来朝、还国无虞、信报别
王、方许来朝。
诸王不拘岁月。自长至幼、以嫡先至。嫡者朝毕。方及庶者、亦分长幼而至。週而復始。毋得失序。
诸王居边者、无警、则依期来朝。有警、则从便、不拘朝期
○凡
天子与
亲王、虽有长幼之分。在
朝廷必讲君臣之礼。盖
天子之位、即
祖宗之位。宜以
祖宗所执大圭、於上辕字题曰。奉
天法
祖。世世相传。凡遇
亲王来朝。虽长於
天子者、
天子执相传之圭也受礼。盖见此圭、如见
祖考也
○凡
诸王来朝祭祀与未办、先常服见
天子、三叩头不拜。
奉先殿见毕、不拘何殿楼阁门下、
天子执大圭
王具冕服、叙君臣礼。行五拜三叩头。见毕。
诸王係尊长。
夫子係姪孙。引
王至后便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