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中二年十一月二十日。敕宜以冬至日受朝贺。
天宝六载十二月二十七日敕。中书门下奏。承前。诸道差使贺正。十二月早到。或有先见。或有不见。其所贺正表。但送省司。又不通进。因循日久。于礼全乖。望自今以后。应贺正使。并取元日。随京官例。序立便见。通事舍人奏知。其表直送四方馆。元日伏下候一时同进。敕旨依。
大历九年十一月八日敕。故源王发引迁神。废冬至朝贺。十四年十二月三十日敕。元日。门下侍郎奏祥瑞。宜停。至贞元四年十一月十三日。中书侍郎李泌奏。冬至朝贺。请准元日。中书令读诸方表。敕旨宜依。
建中元年十一月朔。御宣政殿。朝集使及贡士见。自兵兴以来。典礼废坠。州郡不上计。内外不会同者。二十五年。至此始复旧典。州府计吏至者。一百七十有三。二年正月朔。御含元殿。四方贡献。列为庭实。复旧例也。
贞元七年四月二十八日敕。昔者圣贤。仰观法象。因天地交会之序。为父子相见之仪。沿袭成风。古今不易。王者制事。在于因人。酌其情而用中。顺其俗而为礼。咸觌之仪。既行父子之间。资事之情。岂隔君臣之际。申恩卿士。自我为初。自今以后。每年五月一日。御宣政殿。与文武百寮相见。京官九品以上。外官因朝参在京者。并听就列。宜令所司。即量定仪注颁示。仍永编礼式。本以五月一日阴生。臣子道长。君父道衰。非善月也。因创是日朝见之仪。初欲冕服御宣政殿。属涂潦。乃以常服御紫宸殿。至元和三年四月诏。五月一日。御宣政殿受朝贺礼仪。停。先是。创有此礼。自后亦不多行。至是。上以术数之说。礼经不载。途罢之。九年正月朔。上御紫宸殿受朝贺。赋朝退观仗归营诗。十一年十一月日南至。不受朝贺。以司徒马燧出葬故也。
会昌二年四月。中书门下奏。元日御含元殿。百官就列。惟宰相及两省官。皆未索扇前。立于槛栏之内。及扇开。便侍立于御前。三朝大庆。万拜称贺。准宰相侍臣。同介冑武夫。竟不拜至尊而退。酌于礼意。似未得中。臣等商量。请御殿日。昧爽。宰相两省官。对班于香案前。俟扇开。通事赞两省官再拜讫。遂升殿侍立。从之。
咸通四年五月朔。宴回鹘于上清殿。非常例也。
诸侯入朝
贞观元年十一月。梁州都督窦轨请入朝。上曰。君臣共事。情犹父子。外官久不入朝。情或疑惧。朕亦须数见之。问以人间风俗。许令入朝。至十五年正月。上谓侍臣曰。古者诸侯入朝。有汤沐邑。刍禾百车。待以客礼。汉家故事。为诸州刺史郡守。创立邸舍于京城。顷闻都督刺史充考使至京师。皆赁房与商人杂居。既复礼之不足。必是人多怨叹。至十七年十月一日下诏。令就京城内闲坊。为诸州朝集使造邸第三百余所。上亲观焉。至永淳元年。关中饥乏。诸州邸舍。渐渐残毁。至神龙元年。司农卿赵履温希权要。奏请出卖并尽。至建中元年十月二十九日敕。每州邸第。令本州岛量事。依旧营置。至二年五月十四日。户部奏。若令州府自置。事又烦费。伏请以官宅二十所分配。共给诸州朝集使。敕旨。宜依。二十年。有司上言。按汉仪注。朝贺正月。常一王四侯。十余载一至。又按史记。诸侯王朝凡四见。留长安不过二十日。今诸王入朝者甚多。非其示之简要。宏之礼节。既乖古制。有亏前典。臣请每岁二王入朝。礼毕还藩。敢以义请。从之。
显庆二年十二月敕。诸都护刺史入朝日。及新授未辞。因便在京朝会。一事以上。并同京官。
先天二年十月敕。诸蕃使都府管羁縻州。其数极广。每州遣使朝集。颇成劳扰。应须朝贺。委当蕃都督与上佐。及管内刺史。自相通融。明为次第。每年一蕃令一人入朝。给左右不得过二人。仍各分颁诸州贡物。于都府点检。一时录奏。
开元八年十月敕。诸督刺史上佐。每年分蕃朝集。限一月二十五日到京。十一月一日见。其年十一月十二日敕。诸州朝集使长官上佐。分蕃入计。如次到有故。判司代行。未经考者。不在禁限。其员外同正员。次正官后集。十四年二月敕。岭南五府管内郡。武安万安等三十二州。不在朝集之限。其承前贡物者。并附都府贡进。十八年十一月敕。灵。胜。凉。相。代。黔。嶲。丰。洮。朔。蔚。妫。檀。安东。迭。廓。兰。鄯。甘。肃。瓜。沙。岚。盐。翼。戎。慎。威。西。牢。当。郎。茂。驩。安北。庭。单于。会。河。岷。扶。拓。安西。静。悉。姚。雅。播。容。燕。顺。忻。平。灵。临。蓟等五十九州岛。为边州。扬。益。幽。潞。荆。秦。夏。汴。澧。广。桂。安十二州。为要州。都督刺史。并不在朝集之例。
二十二年十一月敕。诸朝集使。十日一参。朔望依例程。应须设食等。准例处分。
永泰元年正月。宰臣王缙等奏。春秋之义。臣子一例。今后有大臣入朝。百寮望请朝罢。于中书行相见之礼。其宴饯准故事。于鸿胪亭集。从之。时上优宠大臣。入觐之日。建百官朝罢行相见之礼。
大历十四年六月。敕诸州刺史。入计如式。
建中二年七月二十二日。敕诸州府。今年朝集使。宜且权停。其贡物及文解等。准例令考典赴上都。
贞元十三年徐州节度使张建封来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