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于舜之功未闻有一,如何反为罪人言乎!”其执意不回如此。
永安末,扰乱之际,遂还乡里。光韶博学强辩,尤好理论,至于人伦名教得失之间,榷而论之,不以一毫假物。家足于财,而性俭吝,衣马敝瘦,食味粗薄。始光韶在都,同里人王蔓于夜遇盗,害其二子。孝庄诏黄门高道穆令加检捕,一坊之内,家别搜索。至光韶宅,绫绢钱布,匮箧充积。议者讥其矫啬。其家资产,皆光伯所营。光伯亡,悉焚其契。河间邢子才曾贷钱数万,后送还之。光韶曰:“此亡弟相贷,仆不知也。”竟不纳。刺史元弼前妻,是光韶之继室兄女,而弼贪婪,多诸不法,光韶以亲情,亟相非责,弼衔之。时耿翔反于州界,弼诬光韶子通与贼连结,囚其合家,考掠非理,而光韶与之辩争,辞色不屈。会樊子鹄为东道大使,知其见枉,理出之。时人劝令诣樊陈谢,光韶曰:“羊舌大夫已有成事,何劳往也。”子鹄亦叹尚之。后刺史侯渊代下疑惧,停军益都,谋为不轨。令数百骑夜入南郭,劫光韶,以兵胁之,责以谋略。光韶曰:“凡起兵者,须有名义,使君今日举动直是作贼耳。父老知复何计?”渊虽恨之,敬而不敢害。寻除征东将军、金紫光禄大夫,不起。
光韶以世道屯邅,朝廷屡变,闭门却扫,吉凶断绝。诫子孙曰:“吾自谓立身无惭古烈,但以禄命有限,无容希世取进。在官以来,不冒一级,官虽不达,经为九卿。且吾平生素业,足以遗汝,官阀亦何足言也。吾既运薄,便经三娶,而汝之兄弟各不同生,合葬非古,吾百年之后,不须合也。然赠谥之及,出自君恩,岂容子孙自求之也,勿须求赠。若违吾志,如有神灵,不享汝祀。吾兄弟自幼及老,衣服饮食未曾一片不同,至于兒女官婚荣利之事,未尝不先以推弟。弟顷横祸,权作松榇,亦可为吾作松棺,使吾见之。”卒年七十一。孝静初,侍中贾思同申启,称述光韶,赠散骑常侍、骠骑将军、青州刺史。
光韶弟光伯,尚书郎、青州别驾。后以族弟休临州,遂申牒求解。尚书奏:“按礼:始封之君不臣诸父昆弟,封君之子臣昆弟不臣诸父,封君之孙得尽臣。计始封之君,即是世继之祖,尚不得臣,况今之刺史,既非世继,而得行臣吏之节、执笏称名者乎?检光伯请解,率礼不愆,请宜许遂,以明道教。”灵太后令从之。寻除北海太守,有司以其更满,依例奏代。肃宗诏曰:“光伯自莅海沂,清风远著,兼其兄光韶复能辞荣侍养,兄弟忠孝,宜有甄录。可更申三年,以厉风化。”后历太傅谘议参军。
前废帝时,崔祖螭、张僧皓起逆,攻东阳,旬日之间,众十余万。刺史、东莱王贵平欲令光伯出城慰劳。兄光韶曰:“城民陵纵,为日已久,人人恨之,其气甚盛。古人有言‘众怒如水火焉’,以此观之,今日非可慰谕止也。”贵平强之,光韶曰:“使君受委一方,董摄万里,而经略大事,不与国士图之。所共腹心,皆趋走群小。既不能绥遏以杜其萌,又不能坐观待其衰挫。蹙迫小弟,从为无名之行。若单骑独往,或见拘絷;若以众临之,势必相拒敌。悬见无益也。”贵平逼之,不得已,光伯遂出城数里,城民以光伯兄弟群情所系,虑人劫留,防卫者众。外人疑其欲战,未及晓谕,为飞矢所中,卒。赠征东将军、青州刺史。
子滔,武定末,殷州别驾。
史臣曰:李崇以风质英重,毅然秀立,任当将相,望高朝野,美矣。崔亮既明达后事,动有名迹,于断年之选,失之逾远,救弊未闻,终为国蠹,“无所苟而已”,其若是乎?光韶居雅仗正,有国士之风矣。
列传第五十五 崔光
崔光,本名孝伯,字长仁,高祖赐名焉。东清河鄃人也。祖旷,从慕容德南渡河 ,居青州之时水。慕容氏灭,仕刘义隆为乐陵太守。父灵延,刘骏龙骧将军、长广太守,与刘彧冀州刺史崔道固共拒国军。
慕容白曜之平三齐,光年十七,随父徙代。家贫好学,昼耕夜诵,佣书以养父母。太和六年 ,拜中书博士,转著作郎,与秘书丞李彪参撰国书。迁中书侍郎、给事黄门侍郎,甚为高祖所知待。常曰:“孝伯之才,浩浩如黄河东注,固今日之文宗也。”以参赞迁都之谋,赐爵朝阳子,拜散骑常侍,黄门、著作如故,又兼太子少傅。寻以本官兼侍中、使持节,为陕西大使,巡方省察,所经述叙古事,因而赋诗三十八篇。还,仍兼侍中,以谋谟之功,进爵为伯。
光少有大度,喜怒不见于色。有毁恶之者,必善言以报之,虽见诬谤,终不自申曲直。皇兴初 ,有同郡二人并被掠为奴婢,后诣光求哀,光乃以二口赎免。高祖闻而嘉之。虽处机近,曾不留心文案,唯从容论议,参赞大政而已。高祖每对群臣曰:“以崔光之高才大量,若无意外咎谴,二十年后当作司空。”其见重如是。又从驾破陈显达。世宗即位,正除侍中。
初,光与李彪共撰国书。太和之末,彪解著作,专以史事任光。彪寻以罪废。世宗居谅暗,彪上表求成《魏书》 ,诏许之,彪遂以白衣于秘书省著述。光虽领史官,以彪意在专功,表解侍中、著作以让彪,世宗不许。迁太常卿,领齐州大中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