剌诬告耶律撒剌等同谋立皇太子。诏按无迹而罢。又令牌印郎君萧讹都斡诣上诬首:「耶律查剌前告耶律撒剌等事皆实,臣亦与其谋。本欲杀乙辛等而立太子。臣等若不言,恐事白连坐。」诏使鞫劾,乙辛迫令具伏。上怒,命诛撒剌及速撒等。乙辛恐帝疑,引数人庭诘,各令荷重校,绳系其颈,不能出气,人人不堪其酷,惟求速死。反奏曰:「别无异辞。」时方暑,尸不得瘗,以至地臭。乃囚皇太子於上京,监卫者皆其党。寻遣萧达鲁古、撒把害太子。乙辛党大喜,聚饮数日。上京留守萧挞得以卒闻。上哀悼,欲召其妻,乙辛阴遣人杀之,以灭其口。
五年正月,上将出猎,乙辛奏留皇孙,上欲从之。同知点检萧兀纳谏曰:「陛下若从乙辛留皇孙,皇孙尚幼,左右无人,愿留臣保护,以防不测。」遂与皇孙俱行。由是上始疑乙辛,颇知其奸。会北幸,将次黑山之平淀,上适见扈从官属多随乙辛後,恶之,出乙辛知南院大王事。及例削一字王爵,改王混同,意稍自安。及赴阙入谢,帝即日遣还,改知兴中府事。
七年冬,坐以禁物鬻入外国,下有司议,法当死。乙辛党耶律燕哥独奏当入八议,得减死论,击以铁骨朵,幽於来州。後谋奔宋及私藏兵甲事觉,缢杀之。乾统二年,发冢,戮其尸。
张孝杰,建州永霸县人。家贫,好学。重熙二十四年,擢进士第一。
清宁间,累迁枢密直学士。咸雍初,坐误奏事,出为惠州刺史。俄召复旧职,兼知户部司事。三年,叁知政事,同知枢密院事,加工部侍郎。八年,封陈国公。上以孝杰勤干,数问以事,为北府宰相。汉人贵幸无比。
大康元年,赐国姓。明年秋猎,帝一日射鹿三十,燕从官。酒酣,命赋云上于天诗,诏孝杰坐御榻旁。上诵黍离诗:「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孝杰奏曰:「今天下太平,陛下何忧?富有四海,陛下何求?」帝大悦。三年,群臣侍燕,上曰:「先帝用仁先、化葛,以贤智也。朕有孝杰、乙辛,不在仁先、化葛下,诚为得人。」欢饮至夜,乃罢。
是年夏,乙辛谮皇太子,孝杰同力相济。及乙辛受诏按皇太子党人,诬害忠良,孝杰之谋居多。乙辛荐孝杰忠於社稷,帝谓孝杰可比狄仁杰,赐名仁杰,乃许放海东青鹘。六年,既出乙辛,上亦悟孝杰奸佞,寻出为武定军节度使。坐私贩广济湖盐及擅改诏旨,削爵,贬安肃州,数年乃归。大安中,死於乡。乾统初,剖棺戮尸,以族产分赐臣下。
孝杰久在相位,贪货无厌,时与亲戚会饮,尝曰:「无百万两黄金,不足为宰相家。」初,孝杰及第,诣佛寺,忽迅风吹孝杰幞头,与浮图齐,坠地而碎。有老僧曰:「此人必骤贵,然亦不得其死。」竟如其言。
耶律燕哥,字善宁,季父房之後。四世祖铎稳,<二>太祖异母弟。父曰豁里斯,官至太师。
燕哥狡佞而敏。清宁间,为左护卫太保。大康初,转北面林牙。初耶律乙辛自中京留守复为枢密使,以燕哥为耳目,凡闻见必以告。乙辛爱而荐之,帝亦以为贤,拜左夷离毕。及皇太子被诬,帝遣燕哥往讯之,太子谓燕哥曰:「帝惟我一子,今为储嗣,复何求,敢为此事!公与我为昆弟行,当念无辜,达意於帝。」祷之甚恳。萧十三闻之,谓燕哥曰:「宜以太子言,易为伏状。」燕哥颔之,尽如所教以奏。及太子被逐,乙辛杀害忠良,多燕哥之谋,为契丹行宫都部署。五年夏,拜南府宰相,迁惕隐。
大安三年,为西京留守,致仕。寿隆初,以疾卒。
萧十三,蔑古乃部人。父铎鲁斡,历官节度使。
十三辨黠,善揣摩人意。清宁间,以年劳迁护卫太保。大康初,耶律乙辛复入枢府,益横恣。时十三出入乙辛家,以朝臣不附者辄使出之,十三由宿卫迁殿前副点检。
三年夏,护卫萧忽古等谋杀乙辛,事觉下狱。十三谓乙辛曰「今太子犹在,臣民属心。大王素无根柢之助,复有诬皇后之怨。若太子立,王置身何地?宜熟计之。」乙辛曰:「吾忧此久矣!」是夜,召萧得 特谋所以构太子事。十三计既行,寻迁殿前都点检,兼同知枢密院事。复令萧讹都斡等诬首耶律查剌前告耶律撒剌等事皆实,诏究其事,太子不服。别遣夷离毕耶律燕哥问太子,太子具陈所以见诬之状。十三闻之,谓燕哥曰:「如此奏,则大事去矣!当易其辞为伏款。」燕哥入,如十三言奏之。上大怒,废太子。太子将出,曰:「我何罪至是!」十三叱令登车,遣卫卒阖车门。是年,迁北院枢密副使,复陈阴害太子计,乙辛从之。
及乙辛出知南院大王事,亦出十三为保州统军使,卒。乾统间,剖棺戮尸。二子:的里得、念经,皆伏诛。
※校勘记
一∶ 重元乱平拜北院枢密使 按纪清宁九年七月,重元平後,以耶律仁先为北院枢密使,乙辛为南院枢密使。
二∶ 四世祖铎稳 按下文,如燕哥与太子浚为兄弟行,则铎稳应是七世祖。
第一百一十一卷 列传第四十一
奸臣下
萧余里也耶律合鲁萧得里特萧讹都斡萧达鲁古耶律塔不也萧图古辞
萧余里也,字讹都碗,国舅阿剌次子。便佞滑稽,善女工。重熙间,以外戚进。
清宁初,补祗候郎君,尚郑国公主,拜驸马都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