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儿行宫都部署院。亦曰南面行宫都部署司。圣宗开泰九年改左仆射。<二一>
汉儿行宫都部署。开泰七年见汉儿行宫都部署石用中。
汉儿行宫副部署。兴宗重熙十五年见汉儿行宫副部署耶律敌烈。<二二>
知南面诸行宫副部署。重熙十年见知南面诸行宫副部署耶律里。
同知汉儿行宫都部署事。道宗大康三年见同知汉儿行宫都部署事萧挞不也。
同签部署司事。耶律俨,大康中为同签部署司事。
都部署判官。耶律俨,咸雍中为都部署判官。<二三>
十二宫南面行宫都部署司职名总目:
某宫汉人行宫都部署。
某宫南面副都部署。
某宫同知汉人都部署。
弘义宫。
永兴宫。
积庆宫。
长宁宫。
延昌宫。
彰愍宫。
崇德宫。
兴圣宫。
延庆宫。
太和宫。
永昌宫。
敦睦宫。
※校勘记
一:明年世宗以高勋为南院枢密按纪,大同元年八月始署北院枢密使,九月改大同元年为天禄元年,以高勋为南院枢密即在九月,虽改元而非明年。
二:於斡古得为常侍「於」字衍。斡,原误「韩」,据纪重熙十四年正月及下文改。
三:枢密直学士郭嘏按纪统和二年十一月作郑嘏。
四:兵刑房承旨按史愿亡辽录:「尚书省并入枢密院,有副都承旨,吏房、兵房、刑房承旨。」据此,兵、刑分房。
五:厅房即工部主事原「即工部」与「主事」误倒。按亡辽录:「户房、厅房即工部也,主事各一员。」据改。
六:重熙十三年改中书省检纪,改中书省在重熙十二年。会同三年六月称中书令萧僧隐,五年正月又称政事令。
七:太平四年见左丞相张俭至开泰元年见右丞相马保忠按纪,张俭为左丞相在太平六年,马保忠为右丞相在开泰二年。此类歧异不备注。
八:加王郁同政事门下平章事郁,原误「都」。按卷七五王郁传:「从太祖平渤海,战有功,加同政事门下平章事。」王都未曾入辽。据改。
九:守当官按续通考五二同,续通志一三二作守堂官。
一○:东头承奉官承奉,石刻中并作供奉。金避章宗父允恭嫌名,改为承奉。
一一:某部郎中此目重出。按上文有礼部郎中刘辉。又纪统和九年崔官虞部员外员。员外郎、郎中即郎官。
一二:殿中司唐书百官志殿中省有监、少监、丞。检礼志五皇帝受册仪有「殿中监、少监、殿中丞等押金吾四色仗入」,是殿中司与唐殿中省设官相同。唐殿中省下属六局,此设五局,以尚药为汤药局,隶内侍省。又殿中高可,纪开泰元年十二月作高可垣。
一三:点签司至同签点签司事耶律圆宁按纪重熙六年五月,耶律涅哥同签点检司。此点签司应作点检司。涅哥即圆宁。
一四:大理寺有提点大理寺有大理正按纪统和十二年十月,「大理寺置少卿及正」。卷九八刘伸传,重熙五年登进士,历任大理正、大理少卿、大理卿、提点大理寺。
一五:某太监按监职但称某监,如「太府监」、「少府监」及卷九六姚景行传「为将作监」,不称太监。乘轺录有秘书大监张肃。
一六:将作少监王企按纪重熙十七年二月作王全。
一七:秘书郎正字按正字自是一职,秘书郎若非重出,或是校书郎。
一八:五官灵台郎至司辰按新唐书百官志司天台有五官灵台郎、五官保章正、五官司历、五官监候、五官契壶正、五官司辰,注云:「武后长安二年署契壶正,乾元元年与灵台郎、保章正、司历、司辰皆加五官之名。」辽仿唐制,保章正、司历、监候、契壶正、司辰皆当冠以五官二字,史省其文。
一九:太子校书郎韩滦按纪太平五年十一月,「以张昱等一十四人为太子校书郎,韩栾等五十八人为崇文馆校书郎」,韩滦即韩栾。此学士、直学士、校书郎应移前崇文馆下。文学如曾设专馆,则太子文学等似应属之。道光殿本考证云:「志引张昱於司经局条下,则文学馆条下应作校书郎,『太子』二字疑衍。」
二○:率府率习罗按纪重熙十四年正月:「以常侍斡古得战殁,命其子习罗为帅。」非谓习罗为率府率。辽文汇四李内贞墓志称内贞於景宗时曾官太子左卫率府率。
二一:开泰九年改左仆射按纪开泰九年十一月:「以夷离毕萧孝顺为南面诸行宫都部署,加左仆射。」是加官,非改都部署为左仆射。
二二:汉儿行宫副部署耶律敌烈按纪重熙十五年十一月,耶律敌烈为汉人行宫都部署,非副部署。
二三:耶律俨咸雍中为都部署判官卷九八耶律俨传,大康初,历都部署判官。非「咸雍中」。
第四十八卷 志第十七下
百官志四
南面京官
辽有五京。上京为皇都,凡朝官、京官皆有之;馀四京随宜设官,为制不一。大抵西京多边防官,南京、中京多财赋官。五京并置者,列陈之;特置者,分列于後。
三京宰相府职名总目:
左相。
右相。
左平章政事。
右平章政事。
东京宰相府。圣宗统和元年,诏三京左右相、左右平章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