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统官,董理海军事宜,名存而已。
福州船厂,同治五年,创于闽浙总督左宗棠、船政大臣沈葆桢。闽县马尾江,距省会四十里,海口六十里。船坞,光绪十三年,创于船政大臣裴廕森,十九年告成。罗星塔距船厂三里,费二千馀万,实为中国海军之基。
其船厂所分隶者:一曰工程处办公所,以洋员领办公所,华员入工程处。
一曰绘事院,承绘船身、船机、锅炉以及镶配等总图、分图,图成,乃按图造船,兼精测算之学。院广六千八百方尺,绘生三十九人。
一曰模厂,专任制造船模、汽鼓模各机件,以及细木雕刻各工。其能力须审图理,谙折算,悉模型奥窍,辨五金冷热涨缩之度。厂广一万五千一百二十方尺,设各种锯机、刨机,各种旋机,凡二十具。工程繁时,匠额一百六十人,恆时四十七人。
一曰铸铁厂,专任船上所需之铸铜铁机件。其能力须谙图理,明算术,仿木模制土模,及鼓铸之时,辨明火候,研考铜铁原质。曾铸成重大铁件达三万斤,铜件达一万斤。厂广二万八千八百馀尺,设铸铜铁大小炉凡十一座,转运重件之将军柱、碾机、风箱、风櫃凡二十三具。工程繁时,匠额一百六十馀人,恆时五十馀人。
一曰船厂,凡舢板、皮厂、板筑厂咸属之,专任船身工程。设石制船台一座,长二百九十七英尺,木制船台一座,长二百七十六英尺。凡船身长短广狭,桅舵、舱位、顿载、速率、中心点度数,咸均算之。先绘经寸总图,后绘全船,按图造船。曾造木质、铁质、钢质、穹甲、钢甲各式兵船四十馀艘。其能力可制四、五千顿之船。所有起盖镶配,亦厂中经理。设有锯木机八架。所辖之皮厂,则制皮带及各式皮件。舢板厂则制桅舵及大小舢板船。板筑所则造船上炉灶,及各烟筒炉灶一切泥水修筑各工。厂广十五万六千四百馀尺。工程繁时,匠额一千三百馀人,恆时一百五十人。
一曰铁胁厂,专任制造钢铁船胁、船壳、龙骨横梁、及船上钢铁件、拗弯镶配各工厂。于光绪元年增设。其能力须审识船身图理制度、钢铁原质各法。曾制成钢甲钢铁船身二十馀艘。厂广七万九千八百馀尺,配设锯机、翦机、钻机、卷机、碾机、刨机三十五具。工程繁时,匠额七百人,恆时六十八人。
一曰拉铁厂,专任拉制铜铁,为制船所必需。能拉制重大之铜钢铁板、铜铁槽条,及重大之轮机、转轮轴、车轴、转轮臂、汽饼杆、活轨、铁锚各件。厂广九万四千四百馀尺,设汽鎚七架,汽鎚力大者至七顿。此外拉机翦旋床、钻机刨床、并转运重机之将军柱,凡大小五十一具。拉铜铁打铁各炉,凡大小五十七座。工程繁时,匠额三百八十馀人,恆时八十七人。
一曰轮机厂,附属有合拢厂,专任全船大小机器,制成,先在厂试验,故合拢厂属之。须较准中线,尤须审明图理,通晓进脱冷暖压助嘘吃机关各窍汽力。厂广三万三千二百馀尺,设车光机、削机、刨机、砺石机、螺丝床、钳床等,凡大小二百二十三具。工程繁时,匠额三百六十人,恆时一百二十人。
一曰锅炉厂,专任锅炉、烟筒、烟舱、汽表、向盘各工。其能力须审辨钢铁原质,究汽机之理由,天气之涨力,以及镶配法度。厂广二万九千六百尺,配设卷铁床、水力泡丁机翦床、钻床、船床,凡四十一具。工程繁时,匠额三百五十人,恆时一百十七人。
一曰帆缆厂,专造船上之风帆、天遮、帆索、桅上镶配绳索,及起重搭架各工。其能力须审帆缆制度,登高工作,及风帆面积、绳索力度。厂广一万八千五百尺,不设机器,以手制为多。工程繁时,匠额七十人,恆时四十人。
一曰储砲厂,专备收储各船砲械、砲弹、鱼雷各件。厂广二千六十尺,恆时守兵二人。
一曰广储所,附设储材所,专任收发铜铁煤炭机件油杂各料件,储材之所,专任收发各种木料。凡船政料件到工,先由两厂验收。其职任须审料质之良窳,慎重存储。凡储料栈房九座,广四万二千一百尺。储煤厂广一万五千一百尺。广储所夫役,工程繁时六十人,恆时四十人。储材所簰夫,工程繁时三十六人,今存二人。
一曰船槽,各国自建船坞后,多不设船槽,此槽乃初兴船政时所设,可修一千顿以上之船。年久多损,仅能修整小船,较入坞为易。槽长三百二十二尺,上设机房,凡广一万七千三百尺。设拖船机四十架,大螺丝四十条,四十匹马力一副。工程繁时,匠额六十人,恆时三十七人。
一曰船坞,建筑费五十万,坞身纯用石砌,长四百二十尺,广一百十尺,足容定远等铁舰,闽、粤、江、浙各兵舰,及外国兵舰,咸得入坞修整。并建抽水机厂、机器厂、丁役水手房、木料栈房等。面积凡二十九万三千尺。有船入坞,由各厂饬匠修之。恆时匠额二十七人。
船政经费,同治十三年,首次报销造船购费、盖厂各费达五百十六万两,养船费十九万两。光绪二年后,船政常年费为六十万两。自同治五年至光绪三十三年,造船四十艘,用银八百五十二万两。营造厂屋,用银二百十一万两。装造机器,用银六十四万两。洋员岁俸,及修机器、置书籍,用银五百五万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