则少卿,三品丞一人往。皆命司仪,以示礼制。
丞二人, 从六品上。 主簿一人, 从七品上。 录事二人, 从九品上。
府五人,史十一人,亭长四人,掌固六人。丞掌判寺事。主簿掌印,勾检稽失。录事掌受事发辰。
典客署:令一人, 从七品下。 丞二人, 从八品下。 掌客十五人, 正九品上。 典客十三人,府四人,史八人,宾仆十八人,掌固二人。典客令掌二王后之版籍及四夷归化在蕃者之名数。丞为之贰。凡朝贡、宴享、送迎,皆预焉。辨其等位,供其职事。凡酋渠首领朝见者,皆馆供之。如疾病死丧,量事给之。还蕃,则佐其辞谢之节。
司仪署:令一人, 正八品下。 丞一人, 正九品下。 司仪六人,府二人,史四人,掌设十八人,斋郎三十三人,掌因四人,幕士六十人。司仪令掌凶礼之仪式及丧葬之具。丞为之贰。凡京官职事三品已上、散官二品已上、京官四品已上,如遭丧薨卒,量品赠祭葬,皆供给之。
司农寺 汉初治粟内史,景帝改为大农,武帝加“司”字。梁置十二卿,以署为寺,以官为卿,隋为司农卿,龙朔二年改为司稼卿,咸亨复也。
卿一员, 从三品上。 少卿二员。 从四品上。 卿之职,掌邦国仓储委积之事,总上林、太仓、钩盾、导官四署与诸监之官属,谨其出纳。少卿为之贰。凡京百司官吏禄给及常料,皆仰给之。孟春藉田祭先农,则进耒耜,季冬藏冰,仲春颁冰,皆祭司寒。
丞六人, 从六品上。 主簿二人, 从七品上。 录事二人, 从九品上。
府二十分人,史七十六人,计史三人,亭长九人,掌固七人。丞掌判寺事。凡天下租及折造转运于京都,皆阅而纳之,以供国用,以禄百官。主簿掌印,署抄目,勾检稽失。凡置木契二十只,应须出纳,与署合之。录事掌受事发辰。
上林署:令二人, 从七品下。 丞四人, 从八品下。 府七人,史十四人,监事十九人,典事二十四人,掌固五人。令掌苑囿园池之事。丞为之贰。凡植果树蔬,以供朝会祭祀。其尚食所进,及诸司常料,季冬藏冰,皆主之。
太仓署:令三人, 从七品下。 丞二人, 从八品下。 府十人,史二十人,监事十人。 从九品下。 令掌九谷廪藏。丞为之贰。凡凿窖置屋,皆铭砖
为庾斛 之数,与其年月日,受领粟官吏姓名。又立牌如其铭。
钩盾署:令二人, 正八品上。 丞四人, 正九品上。 府七人,史十四人,监事十人, 从九品下。 典事十九人,掌固五人。令掌供邦国薪刍之事。丞为之贰。凡祭祀、朝会、宾客享宴,随差降给之。
导官署:令二人, 正八品上。 丞四人, 正九品上。 府八人,史十六人,监事十人。 从九品上。 令掌导择米麦之事。丞为之贰。凡九谷之用,随其精粗、差其耗损而供之。
太原、永丰、龙门诸仓:每仓监一人, 正七品下。 丞二人, 从八品上。
录事一人,典事六人,府二人,史四人,掌固四人。仓监掌仓窖储积之事。丞为之贰。凡出纳帐纸,岁终上于寺司。
司竹监:监一人, 正七品下。 副监一人, 正八品下。 丞二人, 从八品上。 录事一人,府二人,史四人,典事三十人,掌固四人。司竹监掌植养园竹。副监为之贰。岁终,以竹功之多少为考课。
温泉监: 泉在京兆府昭应县之西。 监一人, 正七品下。 丞二人, 从八品上, 录事一人,府二人,史二人,掌固四人。温泉监掌汤池宫禁之事。丞为之贰。凡王公已下至于庶人,汤泉馆有差,别其贵贱,而禁其逾越。凡近汤之地,润泽所及,瓜果之属先时而毓者,必苞匭而进之,以荐陵庙。
京、都苑总监:监各一人, 从五品下。 副监一人, 从六品下, 丞二人, 从七品下。 主簿一人, 从九品上。 录事各三人,府八人,史十六人,亭长四人,掌固六人。苑总监掌宫苑内馆园池之事。副监为之贰。凡禽鱼果木,皆总而司之。凡给总监及苑内官属,人畜出入,皆为差降之数。
京、都苑四面监;监各一人, 从六品下。 副监一人, 从七品下。 丞二人, 正八品下。 录事一人,府三人,史三人,典事六人,掌固四人。四面监掌所管面苑内宫馆园池,与其种植修葺之事。副监为之贰。丞掌判监事。
诸屯:监一人, 从七品下。 丞二人。 从八品下。 诸屯监各掌其屯稼穑。丞为之贰。凡每年定课有差。
九成宫总监:监一人, 从五品下。 副监一人, 从六品下, 丞一人,从七品下。主簿一人, 从九品下。 录事一人,府三人,史五人。宫监掌检校宫树,供进炼饵之事。副监为之贰。
太府寺 《周官》有太府下士,掌财赋。秦、汉已后,财赋属司农少府。梁始置太府卿,掌帑藏。龙朔改为外府,光宅改为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