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黄门转高班。
高班转高品。
高品转殿头。
内侍殿头转内西头供奉官。
内西头供奉官转内东头供奉官。
内东头供奉官东头供奉官已上转官,依外官。
内侍省内臣叙迁之制。
祗候班
后苑散内品转散内品。
散内品转北班内品。
北班内品转后苑勾当事内品。
后苑勾当事内品转后苑内品。
把门内品、后苑内品转内品。
内品转贴祗候内品。
贴祗候内品转祗候内品。
祗候内品转祗候高班内品。
祗候高班内品转祗候高品。
祗候高品
右系责降及责降人保引亦有非卖降由奏荐而除者。入内内侍省同。
内侍班
黄门转高班。
高班转高品。
高品转殿头。
殿头转内西头供奉官。
内西头供奉官转内东头供奉官。
内东头供奉官东头供奉官已上转官,依外官例。
右宋初以来,内侍未尝磨勘转官,唯有功乃迁。至景祐中,诏:「内臣入仕三十年,累有勤劳,经十年未尝迁者,奏听旨。」犹无磨勘定格也。庆历以后,其制渐隳。黄门有劳至减十五年,而入仕才五七年有劳至高品已上者,两省因著十年磨勘之例,而减年复在其中。嘉祐六年,枢密院始议厘革。乃诏:「内臣入仕并三十年磨勘,已磨勘者,其以劳得减年者毋得过五年。」
选人选京官之制
有出身:
判、司、簿、尉,七考除大理寺丞。不及七考,光禄寺丞。不及五考,大理评事。不及三考,奉礼郎。
初等职官,知令、录,六考除大理寺丞。不及六考,光禄寺丞。不及三考,大理评事。
两使职官,知令、录,六考除著作佐郎。不及六考,大理寺丞。不及三考,光禄寺丞。
支、掌、防、团判官,六考除太子中允。不及六考,著作佐郎。
节、察判官,六考除太常丞,不及六考,太子中允。
无出身:
判、司、簿、尉,七考除卫尉寺丞。不及七考,大理评事。不及五考,奉礼郎。不及三考,守将作监主簿。
初等职官,知令、录,六考除卫尉寺丞。不及六考,大理评事。不及三考,奉礼郎。
两使职官,知令、录,六考除大理寺丞。不及六考,卫尉寺丞,不及三考,大理评事。
支、掌、防、团判官,六考除著作佐郎。不及六考,大理寺丞。
节、察判官,六考除太子中允。不及六考,著作佐郎。
吏部流内铨诸色入流及循资磨勘选格入流
有出身:
进士、明经入望州判、司,次畿簿、尉。
《九经》入紧州判、司,望县簿、尉。
诸科、《五经》、《三礼》、《三史》、《三传》,今虽无此科,缘见有逐色人。
明法入上州判、司,紧县簿、尉。
学究、武举得班行人换授,入中州判、司,上县簿、尉。
无出身:
太庙齐郎旧室长同。
入中下州判、司,中县簿、尉。
郊社齐郎、旧掌坐同。试衔白衣送铨注官,司士、文学、参军、长史、司马、助教得正官,并班行试换文资,入下州判、司,中下县簿、尉。
三色人:
摄官入小县簿、尉。
进纳授试衔,入下州判、司,中下县簿、尉。」
授太庙齐郎,入中州判、司,中县簿、尉;流外入下县簿、尉。
已上并许超折地望注授。
循资
常调:
判、司、簿、尉有出身两任四考,无出身两任五考,摄官出判、司三任七考,并入录事参军。但有举主四人或有合使举主二人,并许通注县令,流外出身四任十考,入录事参军。内系驱使官、沿堂五院人,只注大郡判、司,大县簿、尉。进纳出身三任七考,曾省试下第二任五考,入下州令、录,仍差监当。
酬奖:
判、司、簿、尉初任循一资入知令、录,次任二考已上入正令、录。
知令、录循一资入初等职官,正令录入两使职官。
初等职官循一资入两使职官,两资入支、掌、防、团判官,三资入节、察判官。
恩例:
判、司、簿、尉用祖父五路及广、桂知州带安抚。并知成都府、梓州及川、广转运提刑等恩例陈乞,循入试衔知县,仍差监当。
奏荐:
判、司、簿、尉。
举职官,有出身四考、有举主三人,移初等职官,仍差知县。有出身四考、无出身六考注初等职官。有出身六考、无出身七考注两使职官。
举县令,有出身三考、无出身四考,摄官出身六考、有举主三人,进纳出身六考、有举主四人,流外出身三任七考、有举主六人,并移县令。内流外人入录事参军。
令、录系举人入,任内有京官举主二人,循两使职官、知县。
初等职官、知县系举人入,任内有京官职举主二人,循两使职官,如愿知县者听。
磨勘:
判、司、簿、尉七考,知令、录、职官六考,有京官举主五人,内一员转运使、副或提刑,并磨勘引见,转合入京朝官。
两使职官、知县系举人入,并因举循入,任内有京官举主二人,磨勘引见,转合入京官。
令、录流外出身,系举人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