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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后汉书八家辑注--第97页

r>  胡绍传
 六○六 胡绍为河内怀令,三日一视事,十日一诣仓〔受〕俸米,〔一〕于阁外炊作干饭食之,不设釜灶。得一强盗,问其党与,得数百人,皆诛之。政教清平,为三河表。(姚。汪)──类聚卷五○ ○ 御览卷二六七
〔一〕 据御览卷二六七补。
  王苑传
 六○七 王苑字孙仲〔一〕,安贫〔贱〕〔二〕,茅屋蓬户,藜藿不餍。(姚。汪)──类聚卷三五 ○ 御览卷四八四
〔一〕 御览卷四八四作「字仲安」。
〔二〕 据御览卷四八四补。
  祝良传
 六○八 祝良字劭卿,长沙临湘人。(姚。汪)──范书顺帝纪注
  应志传
 六○九 志字仲节,汝南南顿人也。曾祖父顺。(姚。汪)──范书顺帝纪注
  蒋诩传
 六一○ 蒋诩字符卿,父丧,吊者盈门。后母疾之,不得止旧庐,自作山庵于侧,往如旧〔一〕。(姚。汪)──姚辑
〔一〕 不详所出,俟考。
  郗虑传
 六一一 虑字鸿豫,山阳高平人。少受业于郑玄,建安初为侍中。(姚。汪)──魏志武帝纪注 ○ 范书献帝纪注 又孔融传注 文选卷三五潘勖册魏公九锡文注
  刘备传
 六一二 刘备字玄德,涿郡人,汉景帝中山靖王胜之后〔一〕。(
姚。汪)──姚辑
〔一〕 不详所出,俟考。
  黄巾传
 六一三 巨鹿张角,自称天师,弟子数十万人〔一〕。始起兵,皆着黄巾,以相识别,故世谓「黄巾贼」。(汪)──御览卷六八七 ○ 范书灵帝纪注
〔一〕 范书灵帝纪注作「三十六万余人」。
 六一四 张角别党马元义,为山阳所捕得,锁送京师,车裂于市。〔一〕(汪)──御览卷六四五
〔一〕 袁纪卷二四作「黄巾马元义等于京师谋反,皆伏诛」。且系此事于起义之后之五月乙卯日。范书则言于起义之前,由卖而「车裂于洛阳」,三说有异,录以备考。
  西南夷传
 六一五 西南夷曰:滇池出孔雀。(姚。汪)──类聚卷九一 ○ 御览卷九二四
 六一六 哀牢夷出光珠、琥珀、水精、火精、璃。(汪)── 御览卷八○八(三)
  西羌传
 六一七 西羌之本,出自三苗,姜姓之别也。其国近南岳。及舜流四凶,徙之三危,河关之西南羌地是也。(汪)──范书本传注
 六一八 西羌自赐支以西,滨河首左右,居今河关西可(十)〔千〕余里〔一〕,有河曲,羌谓之赐支。(汪)──御览卷一六五
〔一〕 据范书西羌传改。
 六一九 遂亡入河、湟间〔一〕。(汪)──范书本传注
〔一〕 羌无弋爰剑为秦所执,以为奴隶。爰剑亡归,路遇劓女,遂成夫妇,亡入河、湟间。诸羌怪其死里逃生,推以为豪帅。
 六二○ 种羌九千余户,在泷西临洮谷。(汪)──范书安帝纪注
 六二一 武威鹯阴河〔一〕。──范书本传注
〔一〕 赵冲追叛羌及于此。范书作「建威」。
  西域传
 六二二 甘菟〔一〕。──范书本传注
〔一〕 范书本传作「甘英」,袁纪亦然。乃班超所遣使大秦,至西海而还者。
 六二三 西域条支国出孔雀。(姚。汪)──类聚卷九一 ○ 御览卷九二四
 六二四 大秦国,名犁鞮鞬,在西海之西。──文选卷三张平子东京赋注
 六二五 大秦国有夜光璧。(汪)──类聚卷八四
 六二六 大秦国以金银为钱〔一〕,十银钱当一金钱。(汪)─ ─御览卷八一二
〔一〕 「金银」原误作「金钱」,径改。
 六二七 大秦国合诸香煎其汁,谓之苏合。(汪)──御览卷九八二
 六二八 天竺国,一名身毒,在大月氏东南。修浮图佛道以成俗,不杀伐。(汪) ──类聚卷七六
 六二九 天竺国出石蜜、胡椒、黑盐。(汪)──御览卷九五八 ○ 书钞卷一四六 又卷一四七 御览卷八五七 又卷八六五
 六三○ 天竺国,一名身毒,出琉璃珠玑。(汪)──御览卷八 ○二
 六三一 宁弥国王本名拘弥。(汪)──范书本传注
 六三二 西夜国生独白草,煎以为药,傅箭,所射辄死〔一〕。(
汪)。──御览卷九九四 ○ 证类本草卷八
〔一〕 证类本草卷八作「独自草」,末句作「人中之辄死」。
  乌桓传
 六三三 以父名为姓。(汪)──汪辑
 六三四 戎末瘣〔一〕。(汪)──汪辑
〔一〕 此二引均不详所出 鸫魏志乌丸传注引魏书载有乌丸大人戎末廆为都尉,顺帝时从击鲜卑有功。而范书本传作「戎朱廆」。则汪引之「瘣」系「廆」之误。
  鲜卑传
 六三五 鲜卑〔亦东胡之支也〕〔一〕。禽兽异于中国者有野马、原羊、角端牛。以角为弓,世谓之角端弓也。(姚。汪)──书钞卷一二五 ○ 御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