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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史记集解三家注索隐正义-南北朝-裴骃-第564页

云「吴太子名贤,字德明」。
〔二〕索隐提音啼,又音底,又音弟。
〔三〕正义于问反,怨也。
〔四〕集解应劭曰:「冬当断狱,秋先请择其轻重也。」孟康曰:「律,春曰朝,秋曰请,如古诸侯朝聘也。」如淳曰:「濞不得行,使人代己致请礼也。」索隐音净。孟说是也。应劭所云断狱先请,不知何凭。如淳云代己致请,亦是臆说。且文云「使人为秋请」,谓使人为此秋请之礼也。
〔五〕集解张晏曰:「喻人君不当见尽下之私。」索隐案:此语见韩子及文子。韦昭曰「知臣下阴私,使忧患生变,为不祥。故当赦宥,使自新也」。
〔六〕索隐按:吴国有铸钱煮盐之利,故百姓不别徭赋也。
〔七〕集解汉书音义曰:「以当为更卒,出钱三百文,谓之『过更』。自行为卒,谓之『践更』。吴王欲得民心,为卒者顾其庸,随时月与平贾,如汉桓、灵时有所兴作,以少府钱借民比也。」索隐案:汉律,卒更有三,践更、居更、过更也。此言践更辄与平贾者,谓为践更合自出钱,今王欲得人心。乃与平贾,官雠之也。正义践更,若今唱更、行更者也,言民自着卒。更有三品:有卒更,有践更,有过更。古者正卒无常人,皆当迭为之,是为卒更。贫者欲顾更钱者,次直者出钱顾之,月二千,是为践更。天下人皆直戍边三月,亦各为更,律所谓繇戍也。虽丞相子亦在戍边之调,不可人人自行三月戍,又行者出钱三百入官,官给戍者,是为过更。此汉初因秦法而行之,后改为谪,乃戍边一岁。
〔八〕集解徐广曰:「讼音松。」骃按:如淳曰「讼,公也」。正义讼音容。言其相容禁止不与也。
〔九〕正义言四十余年者,太史公尽言吴王一代行事也。汉书作「
三十余年」,而班固见其语在孝文之代,乃减十年,是班固不晓其理也。
晁错为太子家令,得幸太子,数从容言吴过可削。数上书说孝文帝,文帝宽,不忍罚,以此吴日益横。及孝景帝即位,错为御史大夫,说上曰:「昔高帝初定天下,昆弟少,诸子弱,大封同姓,故王孽子悼惠王王齐七十余城,庶弟元王王楚四十余城,兄子濞王吴五十余城,诈称病不朝,于古法当诛,文帝弗忍,因赐几?:封三庶孽,分天下半。今吴王前有太子之杖。德至厚,当改过自新。乃益骄溢,即山〔一〕铸钱,煮海水为盐,诱天下亡人,谋作乱。今削之亦反,不削之亦反。削之,其反亟,祸小;不削,反迟,祸大。」三年冬,楚王朝,晁错因言楚王戊往年为薄太后服,私奸服舍,〔二〕请诛之。诏赦,罚削东海郡。因削吴之豫章郡、会稽郡。及前二年赵王有罪,削其河闲郡。〔三〕胶西王卬以卖爵有奸,削其六县。
〔一〕索隐案:即山,山名。又即者,就也。
〔二〕集解服虔曰:「服舍,在丧次,而私奸宫中也。」
〔三〕索隐案:汉书作「常山郡」也。
汉廷臣方议削吴。吴王濞恐削地无已,因以此发谋,欲举事。念诸侯无足与计谋者,闻胶西王勇,好气,喜兵,诸齐〔一〕皆惮畏,于是乃使中大夫应高誂〔二〕胶西王。无文书,口报曰:「吴王不肖,有宿夕之忧,不敢自外,使喻其驩心。」王曰:「何以教之?」高曰:「今者主上兴于奸,饰于邪臣,好小善,听谗贼,擅变更律令,侵夺诸侯之地,征求滋多,诛罚良善,日以益甚。里语有之,『舐糠及米』。〔三〕吴与胶西,知名诸侯也,一时见察,恐不得安肆矣。吴王身有内病,不能朝请二十余年,尝患见疑,无以自白,今胁肩累足,犹惧不见释。窃闻大王以爵事有适,〔四〕所闻诸侯削地,罪不至此,此恐不得削地而已。」王曰:「然,有之。子将柰何?」高曰:「同恶相助,同好相留,同情相成,同欲相趋,同利相死。今吴王自以为与大王同忧,愿因时循理,弃躯以除患害于天下,亿亦可乎?」王瞿然骇曰:〔五〕「寡人何敢如是?今主上虽急,固有死耳,安得不戴?」高曰:「御史大夫晁错,荧惑天子,侵夺诸侯,蔽忠塞贤,朝廷疾怨,诸侯皆有倍畔之意,人事极矣。彗星出,蝗虫数起,此万世一时,而愁劳圣人之所以起也。〔六〕故吴王欲内以晁错为讨,外随大王后车,彷徉天下,所乡者降,所指者下,天下莫敢不服。大王诚幸而许之一言,则吴王率楚王略函谷关,守荥阳敖仓之粟,距汉兵。治次舍,须大王。大王有幸而临之,则天下可并,两主分割,不亦可乎?」王曰:「善。」高归报吴王,吴王犹恐其不与,乃身自为使,使于胶西,面结之。
〔一〕集解韦昭曰:「故为齐分为国者胶东、济北之属。」
〔二〕索隐音徒鸟反。
〔三〕索隐案:言舐糠尽则至米,谓削土尽则至灭国也。
〔四〕正义张革反。
〔五〕索隐刘氏瞿音九具反。又说文云「瞿,远视貌」。音九缚反。
〔六〕索隐案:所谓「殷忧以启明圣」也。
胶西群臣或闻王谋,谏曰:「承一帝,至乐也。今大王与吴西乡,弟令事成,两主分争,患乃始结。诸侯之地不足为汉郡什二,而为畔逆以忧太后,非长策也。」〔一〕王弗听。遂发使约齐、菑川、胶东、济南、济北,皆许诺,而曰「城阳景王有义,攻诸吕,勿与,事定分之耳」。〔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