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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史记集解三家注索隐正义-南北朝-裴骃-第420页

罚也。
〔五〕正义民有二男不别为活者,一人出两课。
〔六〕集解音律。
〔七〕索隐末谓工商也。盖农桑为本,故上云「本业耕织」也。怠者,懈也。周礼谓之「疲民」。以言懈怠不事事之人而贫者,则纠举而收录其妻子,没为官奴婢,盖其法特重于古也。
〔八〕索隐谓宗室若无军功,则不得入属籍。谓除其籍,则虽无功不及爵秩也。
〔九〕索隐谓各随其家爵秩之班次,亦不使僭侈踰等也。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令行于民期年,秦民之国都言初令〔一〕之不便者以千数。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将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二〕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者,卫鞅曰「此皆乱化之民也」,尽迁之于边城。其后民莫敢议令。
〔一〕索隐谓鞅新变之法令为「初令」。
〔二〕索隐趋音七踰反。趋者,向也,附也。
于是以鞅为大良造。〔一〕将兵围魏安邑,降之。居三年,作为筑冀阙〔二〕宫庭于咸阳,秦自雍徙都之。而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内息者为禁。而集小(都)乡邑聚为县,置令、丞,凡三十一县。为田开阡陌封疆,〔三〕而赋税平。平斗桶〔四〕权衡丈尺。行之四年,公子虔复犯约,劓之。居五年,秦人富强,天子致胙〔五〕于孝公,诸侯毕贺。
〔一〕索隐即大上造也,秦之第十六爵名也。今云「良造」者,或后变其名耳。
〔二〕索隐冀阙即魏阙也。冀,记也。出列教令,当记于此门阙。
〔三〕正义南北曰阡,东西曰陌。按:谓驿塍也。疆音疆。封,聚土也;疆,界也:谓界上封记也。
〔四〕集解郑玄曰:「音勇,今之斛也。」索隐音统,量器名。
〔五〕正义音左故反。
其明年,齐败魏兵于马陵,虏其太子申,杀将军庞涓。其明年,卫鞅说孝公曰:「秦之与魏,譬若人之有腹心疾,非魏并秦,秦即并魏。何者?魏居领阨之西,〔一〕都安邑,与秦界河而独擅山东之利。利则西侵秦,病则东收地。今以君之贤圣,国赖以盛。而魏往年大破于齐,诸侯畔之,可因此时伐魏。魏不支秦,必东徙。东徙,秦据河山之固,东乡以制诸侯,此帝王之业也。」孝公以为然,使卫鞅将而伐魏。魏使公子卬将而击之。军既相距,卫鞅遗魏将公子卬书曰:「吾始与公子驩,今俱为两国将,不忍相攻,可与公子面相见,盟,乐饮而罢兵,以安秦魏。」魏公子卬以为然。会盟已,饮,而卫鞅伏甲士而袭虏魏公子卬,因攻其军,尽破之以归秦。魏惠王兵数破于齐秦,国内空,日以削,恐,乃使使割河西之地献于秦以和。而魏遂去安邑,徙都大梁。〔二〕梁惠王曰:「寡人恨不用公叔座之言也。」卫鞅既破魏还,秦封之于、商〔三〕十五邑,号为商君。
〔一〕索隐盖即安邑之东,山领险阨之地,即今蒲州之中条已东,连汾、晋之崄嶝也。
〔二〕索隐纪年曰:「梁惠王二十九年,秦卫鞅伐梁西鄙」,则徙大梁在惠王之二十九年也。正义从蒲州安邑徙汴州浚仪也。
〔三〕集解徐广曰:「弘农商县也。」索隐于、商,二县名,在弘农。纪年云秦封鞅在惠王三十年,与此文合。正义于、商在邓州内乡县东七里,古于邑也。商洛县在商州东八十九里,本商邑,周之商国。案:十五邑近此(三)〔二〕邑。
商君相秦十年,〔一〕宗室贵戚多怨望者。赵良见商君。商君曰:「鞅之得见也,从孟兰皋,〔二〕今鞅请得交,可乎?」赵良曰:「仆弗敢愿也。孔丘有言曰:『推贤而戴者进,聚不肖而王者退。』仆不肖,故不敢受命。仆闻之曰:『非其位而居之曰贪位,非其名而有之曰贪名。』仆听君之义,则恐仆贪位贪名也。故不敢闻命。」商君曰:「子不说吾治秦与?」〔三〕赵良曰:「反听之谓聪,内视之谓明,自胜之谓强。〔四〕虞舜有言曰:『自卑也尚矣。』君不若道虞舜之道,无为问仆矣。」商君曰:「始秦戎翟之教,父子无别,同室而居。今我更制其教,而为其男女之别,大筑冀阙,营如鲁卫矣。子观我治秦也,孰与五羖大夫贤?」赵良曰:「千羊之皮,不如一狐之掖;千人之诺诺,不如一士之谔谔。武王谔谔以昌,殷纣墨墨以亡。〔五〕君若不非武王乎,则仆请终日正言而无诛,可乎?」商君曰:「语有之矣,貌言华也,至言实也,苦言药也,甘言疾也。夫子果肯终日正言,鞅之药也。鞅将事子,子又何辞焉!」赵良曰:「夫五羖大夫,荆之鄙人也。〔六〕闻秦缪公之贤而愿望见,行而无资,自粥于秦客,被褐食牛。期年,缪公知之,举之牛口之下,而加之百姓之上,秦国莫敢望焉。相秦六七年,而东伐郑,三置晋国之君,〔七〕一救荆国之祸。〔八〕发教封内,而巴人致贡;施德诸侯,而八戎来服。由余闻之,款关请见。〔九〕五羖大夫之相秦也,劳不坐乘,暑不张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