卒,弟露立,谥靖公,实无声公、隐公,盖是彼文自疏也。
伯阳三年,国人有梦众君子立于社宫,〔一〕谋欲亡曹;曹叔振铎止之,请待公孙强,许之。旦,求之曹,无此人。梦者戒其子曰:「我亡,尔闻公孙强为政,必去曹,无离曹祸。」〔二〕及伯阳即位,好田弋之事。六年,曹野人公孙强亦好田弋,获白鴈而献之,且言田弋之说,因访政事。伯阳大说之,有宠,使为司城以听政。梦者之子乃亡去。
〔一〕集解贾逵曰:「社宫,社也。」郑众曰:「社宫,中有室屋者。」
〔二〕索隐离即罹。罹,被也。
公孙强言霸说于曹伯。十四年,曹伯从之,乃背晋干宋。〔一〕宋景公伐之,晋人不救。十五年,宋灭曹,执曹伯阳及公孙强以归而杀之。曹遂绝其祀。
〔一〕集解贾逵曰:「以小加大。」索隐干谓犯也。言曹因弃晋而犯宋,遂致灭也。裴氏引贾逵注云「以小加大」者,加,陵也,小即曹也,大谓晋及宋也。
太史公曰:〔一〕余寻曹共公之不用僖负羁,乃乘轩者三百人,〔二〕知唯德之不建。及振铎之梦,岂不欲引曹之祀者哉?如公孙强不修厥政,叔铎之祀忽诸。〔三〕
〔一〕索隐检诸本或无此论。
〔二〕正义晋世家云:「晋师入曹,数之,以其不用僖负羁言,而美女乘轩三百人也。」
〔三〕正义至如公孙强不修霸道之政,而伯阳之子立,叔铎犹尚飨祭祀,岂合忽绝之哉。
【索隐述赞】武王之弟,管、蔡及霍。周公居相,流言是作。狼跋致艰,鸱鸮讨恶。胡能改行,克复其爵。献舞执楚,遇息礼薄。穆侯虏齐,荡舟乖谑。曹共轻晋,负羁先觉。伯阳梦社,祚倾振铎。
史记卷三十六
陈杞世家第六
陈胡公满者,虞帝舜之后也。昔舜为庶人时,尧妻之二女,居于妫汭,其后因为氏姓,姓妫氏。舜已崩,传禹天下,而舜子商均为封国。〔一〕夏后之时,或失或续。〔二〕至于周武王克殷纣,乃复求舜后,〔三〕得妫满,封之于陈,〔四〕以奉帝舜祀,是为胡公。
〔一〕索隐按:商均所封虞,即今之梁国虞城是也。
〔二〕索隐按:夏代犹封虞思、虞遂是也。
〔三〕索隐遏父为周陶正。遏父,遂之后。陶正,官名。生满。
〔四〕索隐左传曰:「武王以元女太姬配虞胡公而封之陈,以备三恪。」
胡公卒,子申公犀侯立。申公卒,弟相公皋羊立。相公卒,立申公子突,是为孝公。孝公卒,子慎公圉戎立。慎公当周厉王时。慎公卒,子幽公宁立。
幽公十二年,周厉王奔于彘。
二十三年,幽公卒,子厘公孝立。厘公六年,周宣王即位。三十六年,厘公卒,子武公灵立。武公十五年卒,子夷公说立。是岁,周幽王即位。夷公三年卒,弟平公燮立。〔一〕平公七年,周幽王为犬戎所杀,周东徙。秦始列为诸侯。
〔一〕正义燮,先牒反。
二十三年,平公卒,子文公圉立。
文公元年,取蔡女,生子佗。〔一〕十年,文公卒,长子桓公鲍立。
〔一〕正义徒何反。
桓公二十三年,鲁隐公初立。二十六年,卫杀其君州吁。三十三年,鲁弒其君隐公。
三十八年正月甲戌己丑,桓公鲍卒。〔一〕桓公弟佗,其母蔡女,故蔡人为佗杀五父及桓公太子免而立佗,〔二〕是为厉公。桓公病而乱作,国人分散,故再赴。〔三〕
〔一〕索隐陈乱,故再赴其日。正义甲戌、己丑凡十六日。
〔二〕集解谯周曰:「春秋传谓佗即五父,世家与传违。」索隐谯周曰「春秋传谓他即五父,与此违」者,此以他为厉公,太子免弟跃为利公,而左传以厉公名跃。他立未踰年,无谥,故「蔡人杀陈他」。又庄二十二年传云「陈厉公,蔡出也,故蔡人杀五父而立之」。则他与五父俱为蔡人所杀,其事不异,是一人明矣。史记既以他为厉公,遂以跃为利公。寻厉利声相近,遂误以他为厉公,五父为别人,是太史公错耳。班固又以厉公跃为桓公弟,又误。
〔三〕集解徐广曰:「班氏云厉公跃者,桓公之弟也。」
厉公二年,生子敬仲完。周太史过陈,陈厉公使以周易筮之,卦得观之否:〔一〕「是为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二〕此其代陈有国乎?不在此,其在异国?〔三〕非此其身,在其子孙。〔四〕若在异国,必姜姓。〔五〕姜姓,太岳之后。〔六〕物莫能两大,陈衰,此其昌乎?」〔七〕
〔一〕集解贾逵曰:「坤下巽上观,坤下干上否,观爻在六四,变而之否。」
〔二〕集解杜预曰:「此周易观卦六四爻辞也。易之为书,六爻皆有变象,又有互体,圣人随其义而论之。」
〔三〕正义六四变,内卦为中国,外卦为异国。
〔四〕正义内卦为身,外卦为子孙。变在外,故知在子孙也。
〔五〕正义六四变,此爻是辛未,观上体巽,未为羊,巽为女,女乘羊,故为姜。姜,齐姓,故知在齐。
〔六〕集解杜预曰:「姜姓之先为尧四岳。」
〔七〕正义周敬王四十一年,楚惠王杀陈愍公。齐简公,周敬王三十九年被田常杀之。
厉公取蔡女,蔡女与蔡人乱,厉公数如蔡淫。七年,厉公所杀桓公太子免之三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