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州,后废,属洪州。宋属南康军。元元贞元年升州。
赣州路,上。 唐初为虔州,又为南康郡,又仍为虔州。宋改赣州。元至元十四年,升赣州路总管府。十五年,设录事司,领一司、十县,隶江西省。二十四年,并龙南入信丰,安远入会昌。大德元年,宁都、会昌二县升州,割瑞金隶会昌。至大三年,复置龙南、安远二县,属宁都。户七万一千二百八十七,口二十八万五千一百四十八。领司一、县五、州二。州领三县。本路屯田五百一十余顷。
录事司。
县五
赣县,上。州治所。 兴国,中。 信丰,下。 雩都,下。 石城。下。
州二
宁都州,下。 唐为县。元大德元年,升宁都州。领二县:
龙南,下。至元二十四年,并入信丰县。至大三年复置。 安远。下。至元二十四年,省入会昌县。至大三年复置。
会昌州,下。 本雩都地。唐属虔州。宋升县之九州镇为会昌县,复升为军。元大德元年,升会昌州。领一县:
瑞金。下。旧属虔州,大德元年来属。
建昌路,下。 本南城县,属抚州。南唐升建武军。宋升建昌军。元至元十四年,改建昌路总管府,割南城置录事司。十九年,南丰县升州,直隶行省。户九万二千二百二十三,口五十五万三千三百三十八。领司一、县三。
录事司。至元十四年立。
县三
南城,中。 新城,中。 广昌。中。
南安路,下。 唐升大庾镇为县,属虔州。宋以县置南安军。元至元十四年,改南安路总管府。十五年,割大庾县在城四坊,设录事司。十六年,废录事司。户五万六百一十一,口三十万三千六百六十六。领县三:
大庾,中。倚郭。 南康,中。 上犹。下。南唐为上犹。宋改南安。至元十六年,改永清,后复为上犹。
南丰州,下。 唐为南丰县,隶抚州。宋改隶建昌军。元至元十九年,升为州,直隶行省。户二万五千七十八,口一十二万八千九百。
广东道宣慰使司都元帅府
海北广东道肃政廉访司
广州路,上。 唐以广州为岭南五府节度五管经略使治所,又改南海郡,又仍为广州。宋升为帅府。元至元十三年内附,后又叛。十五年克之,立广东道宣慰司,立总管府并录事司。元领八县,而怀集一县割属贺州。户一十七万二百一十六,口一百二万一千二百九十六。领司一、县七。
录事司。至元十六年立,以州之东城、西城、子城并番禺、南海二县在城民户隶之。
县七
南海,中。 番禺,下。与南海俱倚郭。 东筦,中。 增城,中。 香山,下。 新会,下。 清远。下。
韶州路,下。 唐初为番州,又更名东衡州,又改韶州,又为始兴郡,又仍为韶州。元至元十三年内附,未几广人叛,十五年始定,立总管府,设录事司。户一万九千五百八十四,口一十七万六千二百五十六。领司一、县四。
录事司。
县四
曲江,中。元初分县城西厢地及城外三厢,属录事司。 乐昌,下。 仁化,下。 乳源。下。
惠州路,下。 唐循州。宋改惠州,又改博罗郡,又复为惠州。元至元十六年,改惠州路总管府。户一万九千八百三,口九万九千一十五。领县四:
归善,下。倚郭。 博罗,下。 海丰,下。 河源。下。
南雄路,下。 本始兴县。唐初属韶州。五代刘氏割韶之浈昌、始兴二县置雄州。宋以河北有雄州,改为南雄州。元至元十五年,改南雄路总管府。户一万七百九十二,口五万三千九百六十。领县二:
保昌,下。本浈昌,宋改今名。 始兴。下。
潮州路,下。 唐初为潮州,又改潮阳郡,又复为潮州。元至元十五年归附。十六年,改为总管府,以孟招讨镇守,未几移镇漳州,土豪各据其地。二十一年,广东道宣慰使月的迷失以兵来招谕。二十三年,复为江西等处行枢密院副使兼广东道宣慰使以镇之,始定。户六万三千六百五十,口四十四万五千五百五十。领司一、县三。
录事司。至元二十二年始立。
县三
海阳,下。倚郭。 潮阳,下。 揭阳。下。
德庆路,下。 唐初为南康州,又名康州,又改晋康郡。宋升德庆府。元至元十三年,徇广东,既取广州,而德庆未下。十四年,广西宣慰司以兵取之,改隶广西道。十七年,立德庆路总管府,后仍属广东道。户一万二千七百五,口三万二千九百九十七。领县二:
端溪,下。 泷水。下。
肇庆路,下。 唐初为端州,又改高要郡,又仍为端州。宋升肇庆府。元至元十三年,徇广东,惟肇庆未附。十六年,广南西道宣慰司定之,因隶广西。十七年,改为下路总管府,仍属广东。户三万三千三百三十八,口五万五千四百二十九。领县二:
高要,中。倚郭。 四会。中。
英德州,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