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有五。全策之外,又有奇分,大率皆四分之一。自今岁冬至距来岁冬至,历三百六十五日,而日行一周,凡四周,历千四百六十,则余一日,析而四之,则四分之一也。然天之分常有余,岁之分常不足,其数有不能齐者,惟其所差至微,前人初未觉知。迨汉末刘洪,始觉冬至后天,谓岁周余分太强,乃作《乾象历》,减岁余分二千五百为二千四百六十二。至晋虞喜,宋何承天、祖冲之,谓岁当有差,因立岁差之法。其法损岁余,益天周,使岁余浸弱,天周浸强,强弱相减,因得日躔岁退之差。岁余、天周,二者实相为用,岁差由斯而立,日躔由斯而得,一或损益失当,讵能与天叶哉?
今自刘宋大明壬寅以来,凡测景验气得冬至时刻真数者有六,取相距积日时刻,以相距之年除之,各得其时所用岁余。复自大明壬寅距至元戊寅积日时刻,以相距之年除之,得每岁三百六十五日二十四分二十五秒,比《大明历》减去一十一秒,定为方今所用岁余。余七十五秒,用益所谓四分之一,共为三百六十五度二十五分七十五秒,定为天周。余分强弱相减,余一分五十秒,用除全度,得六十六年有奇,日却一度,以六十六年除全度,适得一分五十秒,定为岁差。
复以《尧典》中星考之,其时冬至日在女、虚之交。及考之前史,汉元和二年,冬至日在斗二十一度;晋太元九年,退在斗十七度;宋元嘉十年,在斗十四度末;梁大同十年,在斗十二度;隋开皇十八年,犹在斗十二度;唐开元十二年,在斗九度半;今退在箕十度。取其距今之年、距今之度较之,多者七十余年,少者不下五十年,辄差一度。宋庆元间,改《统天历》,取大衍岁差率八十二年及开元所距之差五十五年,折取其中,得六十七年,为日却行一度之差。施之今日,质诸天道,实为密近。
然古今历法,合于今必不能通于古,密于古必不能验于今。今《授时历》,以之考古,则增岁余而损岁差;以之推来,则增岁差而损岁余;上推春秋以来冬至,往往皆合;下求方来,可以永久而无弊;非止密于今日而已。仍以《大衍》等六历,考验春秋以来冬至疏密,凡四十九事,具列如后。
○冬至刻
《大衍》 《宣明》 《纪元》 《天》 《大明》 《授时》
献公十五年戊寅岁,正月甲寅朔旦冬至。
丙辰22 乙卯88 丁巳33 乙卯2 丁巳35 甲寅99
僖公五年丙寅岁,正月辛亥朔旦冬至。
辛亥94 辛亥66 壬子74 辛亥27 壬子89 辛亥14)
昭公二十年己卯岁,正月己丑朔旦冬至。
己丑45 己丑2 庚寅25 戊子92 庚寅29 戊子83
宋元嘉十二年乙亥岁,十一月十五日戊辰景长。
戊辰35 戊辰32 戊辰39 戊辰51 戊辰41 戊辰47
元嘉十三年丙子岁,十一月二十六日甲戌景长。
癸酉59 癸酉57 癸酉63 癸酉75 癸酉65 癸酉71
元嘉十五年戊寅岁,十一月十八日甲申景长。
甲申8 甲申6 甲申十2 甲申24 甲申14 甲申19
元嘉十六年己卯岁,十月二十九日己丑景长。
己丑33 己丑3 己丑37 己丑48 己丑37 己丑44
元嘉十七年庚辰岁,十一月初十日甲午景长。
甲午57 甲午55 甲午61 甲午72 甲午63 甲午68
元嘉十八年辛巳岁,十一月二十一日己亥景长。
己亥82 己亥79 己亥85 己亥97 己亥87 己亥93
元嘉十九年壬午岁,十一月初三日乙巳景长。
乙巳6 乙巳4 乙巳十 乙巳21 乙巳11 乙巳17
大明五年辛丑岁,十一月乙酉冬至。
甲申7 甲申68 甲申73 甲申89 甲申74 甲申79
陈天嘉六年乙酉岁,十一月庚寅景长。
庚寅12 庚寅13 庚寅5 庚寅24 庚寅8 庚寅17
光大二年戊子岁,十一月乙巳景长。
乙巳8 乙巳86 乙巳79 乙巳97 乙巳81 乙巳9
太建四年壬辰岁,十一月二十九日丁卯景长。
丙寅83 丙寅78 丙寅77 丙寅95 丙寅98 丙寅87
太建六年甲午岁,十一月二十日丁丑景长。
丁丑32 丁丑33 丁丑25 丁丑43 丁丑27 丁丑36
太建九年丁酉岁,十一月二十三日壬辰景长。
癸巳4 癸巳6 壬辰99 癸巳16 癸巳空 癸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