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言大人不在。故今分衛。不能得通。適見他人布施。飲食歡喜。行會。便復念言。我亦欲作沙門。故今窮困。如此。
維摩經。須菩提。持鉢。入維摩舍乞食。維摩詰。取鉢盛飯。謂言。汝能。於食等者。諸法亦等。諸法等者。於食亦等。如是行乞乃。可取食。乃至彼外道六師。是汝之師彼師。所墮。汝亦隨墮。乃可取食。入諸邪見。不到彼岸。住於八難。不得無難。同於煩惱。離清淨法。汝得無諍三昧。一切眾生。亦得是定。其施汝者。不名福田。供養汝者。墮三惡道。為與眾魔。共一手。作諸勞侶。汝與眾魔。及諸塵勞。等無有異。於一切眾生。而有怨心。謗諸佛毀於法。不入眾數。終不得滅度。汝若如是。乃可取食。
疏記。城中次第乞食五法。一。由內證平等理。外不見有貧富相。二。心離貪慢。慈無偏利。三。表威德。不懼惡象。沽酒淫女等家。佛制小乘律。不許入如是等家。恐彼損害生染心。佛不懼者。威德勝故。四。息凡夫猜疑。謂恐憎此愛彼故。五。破二乘分別。謂訶迦葉捨富從貧。空生捨貧從富。非大悲平等故。
寶雲經。乞食之法。一日止限七家。無多貪故。所乞之食。分作四分。一分。奉同梵行。謂乞食時。必有守舍行人。及老病不便行履等。得食歸時分奉。令其飽滿。安心修道。一分與窮乞人。謂乞食時。遇有窮苦乞食之人。當起憫心。作自饑想。亦與一分施之。令其飽滿。勸他修善。一分施諸鬼神。謂乞得食時。即以淨器盛貯。待食哺時。燃香諷呪。加持普施。一切鬼神。令其飽滿。出離苦趣。悉得解脫。一分自食謂乞得食時。除前三分。外留一分。或多或少。則自食之。食已。安心行道。庶不虗受信施也。
◎成就十法名乞食。一。為攝受諸有情。二。為次第。三。為不疲厭。四。為知足。五。為分布。六。為不躭嗜。七。為知量。八為善品現前。九。為善根圓滿。十。為離我執。
肇法師乞食四意。一。為福利羣生。二。為折伏憍慢。三。為知身有苦。四。為除去滯著。
禮節。應器。常在左脇。出時。當外向。以食來還。當以內向。
珠林。隋富上依。益州淨德寺止宿。繫大笠道傍。坐。其下讀經。人往來不喚令施。有施者。亦不呪願。以路靜故。多載無所獲。人謂曰。城西北。人稠施多。奚為在此。答曰。一錢兩錢。足支身命。復用多為。陵州刺史趙仲舒。酷吏也。甚無信敬。聞故往試。騎馬過之。佯墮貫錢富讀經去遠。仲舒乃令。人取錢富亦不顧。舒乃問曰。爾終日所得一錢。貫錢在也見人持去。何不止之。曰。非貧道物。何為妄認。舒下馬禮謝。歎服而去。
乞食偈 入里乞食。當願眾生。入深法界。心無障礙。
【箋】入里。者。分衛化道。不擇貧富貴賤。隨分而乞也。當願者。言乞食以度生為本。眾生無盡。我願亦無盡。故曰深入。言道人以乞食為正命。離此皆邪食。所食既邪。安得無礙。欲得無礙。當知乞食如法。自他俱利。若但得自利。不利他人。謂之障礙。若但利他。不利自己。亦謂之障礙。自他俱利是名心無罣礙。如何難分衛乞食。遇摩登伽女。謂之障礙。但向貧賤家乞食。謂之障礙。但向富貴家乞食亦謂之障礙。貧賤富貴都無分別。是名心無罣礙。
當與老成人俱。若無人俱。當知所可行處。
【箋】老成。即五種闍黎。高年戒德者是。謂初學戒力未深。必依師友為器仗。故。
顯揚聖教論。比丘乞食。五處當避。不可往也。一。唱令家。謂歌唱曲令。但取歡娛。能亂禪定。故不可往。二。婬女家。行止不潔。聲名不正。色欲因緣。障道根本。故不可往。三。沽酒家。酒是起罪因緣。能生故失。故不可往。四。王宮貴戚嚴禁之所。非可干冒。故不可往。五。旃荼羅。華言屠家。謂殺心甚大。見。者傷慈。壞善根本。故不可往。
到人門戶。宜審舉措。不得失威儀。
【箋】上古乞食。以初日分。斯則時勝。此時則求乞不難。若太早太遲。非時乞食。欲施即無不施又愧。便成惱他。乞之不得無[(歹*又)/食]又饑。是惱自也舉措者。廣說無盡。故略言。下文八則以警之。三千威儀亦在其中矣。學者毋誇遠而忽近。慕廣而疎略也。
家無男子不可入門。
【箋】意林。鄒子曰。寡門不入宿。臨甑不取坐。避嫌也。故君子見其家無男子。不入其戶。世外高人。尤宜珍重。
鼻奈耶律。舍衛國。一婆羅門子。奉父母教。供養迦留陀夷。後於異時出行。囑婦供養。是時便有五百郡賊。中有一賊面首端正。婦遙見之。便共私通。迦留陀夷數往其家。婦恐泄漏此事。共賊殺之。
若欲坐。先當瞻視坐席。有刀兵不宜坐。有寶物不宜坐。有婦人衣被莊嚴等。不宜坐。
【箋】上言無男子。不可入門。此言雖有男子。亦當審其坐處。謂視履考祥也。刀兵。凶器也。梵網不畜殺具。以慈心故。今見殺具而不忍坐者。行慈心也。下二種。一。恐起貪著之想。二避嫌疑故。
欲說經。當知所應說時。不應說時。
【箋】此與至人家。第二則同義如來五時說法。重在時字。孔子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