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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中国撰述诸宗著述部戒律宗-沙弥律仪毗尼日用合参-清-戒显-第33页

沙白紙。此自何來。安呈起書曰。見麼。座遂引手接。安復執却曰。久默斯要。不務速說。今日拜呈。幸希一鑑。座便喝。安曰。作家首座。座又喝。安打一書。座擬議。安曰。未明三八九。不免自沉吟。又以書打一下曰。接。悟與佛眼。立於法堂。盼其作略。悟厲聲曰。打我首座死也。佛眼曰。官馬廝踏。有甚憑據。安曰。說甚官馬廝蹋。正是龍象蹴蹋。悟曰。喚來。安復至法堂上。悟曰。我五百眾中首座。你為甚麼打他。安曰。和尚也吃一頓始得。悟顧佛眼吐舌。眼曰。未在。乃顧安問曰。只如空手把鋤頭。步行騎水牛。人從橋上過。橋流水不流。意作麼生。安低躬曰。所供竝詣是實悟。笑曰。元來是家裏人。遂至五祖自。自曰。書裏說甚麼。安曰。文彩已彰。自曰。畢竟說甚麼。安曰。當陽揮寶劒。自曰。近前來。這裏不識數字。安曰。莫詐敗。自顧侍者曰。這是那裏僧。安曰。多少人疑著。侍者曰。曾在和尚會下去。自曰。怪得恁麼滑頭。安曰。曾被和尚鈍置來。自遂將書於爐上熏曰。南無三滿哆沒默喃。安近前彈指而已。安載至蔣山坐夏。悟使分座接納。秋辭歸。悟曰。子何所需。安曰。短謌須要十數丈。長句只消三兩言。悟以頌嘉賞之。安後出世鼎州靈巖。
  師對賓。或立常處。或於師側。或於師後。必使耳目相接。候師所需。
  【箋】尋常侍師當盡孝盡敬。賓客在座。猶宜謹慎。候師所需。勿失其時。如仙陀婆。始稱伶俐。若師於尊客前高聲呼喚。大費神氣。有失事師之道。
  師疾病。一一用心調治房室被褥藥餌粥食等。
  【箋】師者。法身之父母。亦猶世間稚子。不可一日無父母。而釋子不可一日無師法也。故敬順師法。如事父母。若師有疾。當用心調治。或師病中嗔罵。亦當恬忍。始終奉事。勿生厭倦也。
  北山紀聞。月堂曰。黃龍居積翠。因病三月不出。真淨宵夜懇禱。以至燃頂煉臂。仰祈陰相。黃聞之責曰。生死固吾分也。爾參禪不達理若是。真淨從容對曰。叢林可無克文。不可無和尚。識者謂真淨敬師重法。其誠至此。他日必成大器。
  持衣授履。洗浣烘晒等。具於律中。茲不煩錄。
  【箋】律中事師名相既廣。約言惟誠惟孝。事師時時以誠孝存心。則一切奉事自然不苟。師資之間。水乳相合。而道在其中。
  凡侍師。不命之坐。不敢坐。
  【箋】弟子侍立師前。逢源左右。固其分也。而師或愍其久立勤苦。乃命之坐。慈也。弟子敬順師命。即坐。理也。不命之坐而坐。慢也。
  不問不敢對。除自有事欲問。
  【箋】師資問答不知語脉。則言無根。言無根。如亂麻無緒。古人悟後問答。如電影穿針。絲來線去。又如水面回紋。飛花點綴。故雖家常話。須知泥裏有刺。
  凡侍立。不得倚壁靠桌。宜端身齊足側立。
  【箋】曲禮。立必正方。立毋跛。跛。偏任也。凡立師前。鞠躬如也。勿現疲勞怠惰之容。及作屈指之聲。論語。恭而無禮則勞。
  欲禮拜。若師止之。宜順師命勿拜。
  【箋】逆師命強拜。雖拜無禮。反得罪。若順師命不拜。勝於拜也。
  凡師與客談論。涉道話有益身心者。皆當記取。
  【箋】欲知佛法深妙。當觀日用尋常。凡師與客談論。無非佛法機緣。故當記取。
  燈錄。雲門偃。說法如雲如雨。不許記錄。見錄之者。必罵逐曰。汝口不用。反記吾語。他時必裨販吾去。今室中語。皆香林以紙為衣。隨所聞書之。
  師有所使令。宜及時作辦。不得違慢。
  【箋】師所命事。當乘時作為。惟恐更有聞命。若少懈。得違慢罪。論語。子路有聞。未之能行。惟恐有聞。
  成範。凡聞師喚。當隨應而至。若有所需。即依法授之。聖賢帝王。非教不知。故事師之道無犯無隱。若加恚怒。為罪滋大。
  太微仙君功過格。見明師不參授典教為二過。不依師教旨為十過。反叛師為五十過。違師教令為三十過。尊長父母同此。
  凡睡眠。不得先師。
  【箋】後師而臥者。候師所需也。或有言論教誡。故不敢先臥。失事師之禮也。
  凡人問師諱。當云上某下某。
  【箋】諱。避忌也。隱也。生曰名。死曰諱。今俗問人諱。大謬矣。
  東方朔七諫。願承間而效志兮。恐犯忌而干諱。不敢直呼師名。故加上下二字。若問師號。不須上下二字。當答某某大師。號者。如國之號令。天下稱之。若加上下二字。世無是事。故錄楊岐之稱師號。表而出之。
  燈錄。楊畋提刑。山下過。楊岐會出接提刑。刑問。和尚法嗣何人。曰。慈明大師。曰。見個甚麼道理。便嗣他。曰。共鉢盂喫飯。曰。與麼則不見也。師捺膝曰。甚麼處是不見。楊大笑。師曰。須是提刑始得。
  鶴林玉露。古人稱字最不輕。孔門諸子。稱夫子為仲尼。今世平交稱字。稍尊貴者。便不敢稱字。與古異也。
  珠林。諸佛名號。稱揚敬禮。而獲福。其出於尊敬之口。則為福。出於輕薄之口。則為禍。
  凡弟子當擇明師。久久親近。不得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