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隱。非菩薩者。失現在大乘之名。非佛種者。失當來極位之果。相貌者。戒雖無形。而有可持守。亦云相貌。
○第一殺戒
合注。此等皆是後人科文。
發隱。婬者。生死之原。聲聞怖生死。故婬先。殺者。慈悲之敵。大士大悲。普度。故殺先。
疏。婬欲非性罪。殺是性罪。言殺。斷他命故。五陰相續有眾生。而今斷此相續。故云殺也。七眾同犯。聲聞五眾。大同小異。
合注。七眾者。一比邱。二比邱尼。三式叉摩那。四沙彌。五沙彌尼。六優婆塞。七優婆夷。前五是出家。後二是在家。大同小異者。大謂大乘七眾。小謂聲聞七眾。
發隱。五眾者。揀在家二眾。純舉出家也。
同者。同不許殺。異者。略三事。一開遮異。大士見機得殺。聲聞雖見不許。
發隱。如殺一人而救多人。斷色身而全慧命。乃大士之宏規。非聲聞力量所及。故菩薩開聲聞遮。
二色心異。大士制心。聲聞制色。
發隱。制心。則併絕殺心。制色。則僅除殺事。
三輕重異。大士害師犯逆。聲聞非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