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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国撰述诸宗著述部戒律宗-传戒正范-清-读体-第29页

依佛竟。歸依法竟。歸依僧竟。我今隨佛出家已。(某甲)為和尚。
  如來至真等正覺。是我世尊。慈愍故(眾隨師語如是三稱結。三叩首)。
第九說戒相
和尚撫尺云。
  諸善男子。今阿闍黎已為汝等秉宣三歸羯磨竟。汝等已得沙彌清淨戒體。我今為汝等說十戒之相。令汝識相守持。以護其體。各稱法名(稱已)。
  第一 盡形壽不殺生。是沙彌戒。汝今能持否。(答云)能持。  第二 盡形壽不偷盜(如前)。  第三 盡形壽不婬欲(如前)。  第四 盡形壽不妄語(如前)。  第五 盡形壽不飲酒(如前)。  第六 盡形壽不著香花鬘。不香油塗身(如前)。  第七 盡形壽不歌舞倡伎。及故往觀聽(如前)。  第八 盡形壽不坐高廣大牀(如前)。  第九 盡形壽不非時食(如前)。  第十 盡形壽不捉持生像金銀寶物(如前)。
  如是三宣戒相已 引禮呼沙彌等。一叩首起立兩分。教各持呪。先搭五衣。次著七衣。展大具已。合掌頂禮三拜。若眾多。不展具亦可。舉南無寶壇華菩薩摩訶薩(三稱)。
  眾齊同和。三拜已。仍跪合掌而聽。
第十聽教囑
和尚撫尺云。
  諸沙彌等。我已授汝十戒之相竟。所有受具法儀。出家學本。及各門行相威儀。自有教授阿闍黎為汝等一一分別。今當更示汝等五德十數。壯悅道志。依而奉行。增長智慧成就辯才。教化眾生令入佛道。所言五德者。福田經云。一者。發心出家。懷佩道故。二者。毀其形好。應法服故。三者。永割親愛。無適莫故。四者。委棄身命。遵崇道故。五者。志求大乘。為度人故。所言十數者。僧祇律云。一者一切眾生皆依飲食。二者名色。三者痛癢想。四者四諦。五者五陰。六者六入。七者七覺支。八者八正道。九者九眾生居。十者十一切入。此是沙彌之法。應如是故。既聞知已。恒記莫忘。當來陞寶壇上。於諸師座前。白四羯磨受大比丘戒。入三寶數。紹繼聖種。自利利他。功德難思。汝等從茲勤修戒定慧。習學經律論。使佛法久住世間。令眾生正信不斷。慎勿懶墮。恣縱身心。能如是依教奉行否。(答云)依教奉行。
  和尚鳴尺。起座叉手。迴向云。
  以此受戒功德普濟羣生。莊嚴淨土。大眾同音。念佛迴向。
  大眾齊聲念佛。沙彌等三拜起具。分立左右。二師下位。作禮和尚三拜已。和尚下位。禮座上佛三拜。
  維那舉迴向偈 眾接和。
  受戒功德殊勝行  無邊勝福皆迴向  普願沈溺諸有情  速往無量光佛剎  十方三世一切佛  諸尊菩薩摩訶薩  摩訶般若波羅蜜
  初壇傳戒正範
二壇傳受比丘戒正範
登壇受具者。須知兩土發起之端。建壇同異之義。按要覽云。世尊在祇園。時比丘樓至。請佛立壇為比丘受戒。佛勅諸比丘於園外院東南。置一戒壇為僧受具公所。法敕既頒。十六大國。諸精藍中咸遵建立。自後登壇受具。僧界法三。一一如制。若片乖違。則受者不得戒。臨壇僧犯罪。其言出金口。法載龍藏。凡聖同軌更無異轍。此土肇始南山宣祖。於唐高宗麟德二年。在淨業寺。建石戒壇。依律授受。時諸律司莫不景仰芳規。崇尚而行。南山律宗於是大震。歷代紹繼。蓋有由也。今臨安昭慶仙林。姑蘇開元等寺。古蹟猶存。又唐寶歷元年及大中二年。曾亦廣建方等戒壇。宋祥符二年建甘露戒壇七十二處。方等者。謂廣大平等周徧之稱。甘露者。取喻涅槃。謂戒為入涅槃故。從果彰名。然戒壇之壇似同比丘。所授之戒唯是大乘。故壇上正中供佛菩薩五位聖師。繞壇之時。秉戒和尚並二阿闍黎自下而中。自中而上。彼三師禮佛菩薩竟。從西入佛後。復從佛南出敷座於側。秉戒和尚坐。二阿闍黎左右立。其儀迥殊比丘受具。十僧數滿。難遮重輕。大乘不拘根缺緣差。但發大心領納即得戒。所以壇名方等。或云甘露也。嗟夫。律學廢壇絕登已久。今金陵華山如制建壇垂範。作持宗紹南山。非若彷彿大乘撰儀空談罔實者。是故先明戒壇同異冠之於首。俾知僧界受具。不可無壇有據也。
  其戒壇所在。不與大界同體。以別是一界故。律云時諸比丘。有須四比丘眾羯磨事起。五比丘眾。十人眾二十人眾羯磨事起。是中集會疲極。佛制聽結戒場。毗尼母論云。外更不結大界直結小界。亦不得受具。五分等律亦爾。是故凡有比丘如教持戒所在。必先結戒場。次結大界。於戒場內建一戒壇。上設十師座。無事則以柵欄之。作法則乘時而開。然此壇乃非師不與之地也。正受具日灑掃潔麗。於壇周匝懸挂旛葢瓔珞。壇下正中設一香案然燭供花未受具者。無容襍聽。復於屏處。設一問難座。
第一明僧中請師法
律云。弟子無師教授。故造非法。佛言。當立和尚。弟子看和尚當如父母想。敬重瞻視。又病比丘無人看顧。便不善終。佛言。當立弟子。應共相敬重瞻視。便得正法久住增益廣大。和尚看弟子當如兒想。善見律云。以初不請故。後便違教。佛制令請也。十誦及僧祇律云。令受戒人先入僧中。教使次第一一頭面禮僧足已。然後請之。毗尼母論云。佛言。一者和尚如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