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续与集聚者,唯是于多刹那,及多集聚而施设,无自己单独之本体,自我他我亦须于彼相续集聚而施设,以唯自他相待之建立,无有本体也。虽然,是以无始串习爱执之增上,自苦生时不能堪忍。故于他若修爱执。则于他之苦亦生不忍焉。
癸二正明修法者, 由我贪增上,以我爱执持,从无始生死直至于今,生起种种不可欲乐。虽欲作一自利圆满,执自利为主要,以行非方便故,虽经无数劫,自他义利皆悉无成。非但不成而已,且纯为苦所逼迫。若将自利之心,换而为他,则早已成佛,自他义利,一切圆满无疑矣。以不如是故,劳而无益,空过时也,今乃了知第一怨仇,即此我爱执持,依念正知多为励力,未生勿生,生莫相续而住,是念决定坚固,多次修之。
如是数数思惟爱他之胜利,生起勇决。弃舍他心,未生不生,生莫久续。于他珍惜爱乐悦意,从如何能生之门,如昔于自爱执,应当生起于他爱执之心也。阿底峡尊者云:“不知修习慈悲之菩萨,唯藏人知之。”若然,如何作耶,谓须从初次第而学也。朗日汤巴云:“霞婆巴与我二人,有人方便十八,与马方便一,共十九。人方便者,谓于最胜菩提发心已,任何所作,悉于有情义利而学者是。
马方便者,菩提心未生不生,已生不住,不容增长,是我爱执,背弃于此,何能损害而净修,朝向有情,何能饶益而修习者者。”康隆巴云:“以我等舍弃有情,所以有情亦于我等如是作也。”大乘根本立与未立,大乘之数入与未入,一切归于此。于一切时中观察此心如何生起。若生者善。若其未生莫如是住,依止示彼之善知识与如是修心之伴常为共住。阅如是开示之经论,于彼之因集积资粮净除业障。
自若亦如是修心决定投播如是完全种子,事业非小,理应欢喜。如阿底峡尊者云:“大乘法门欲趣入,能除黑暗灭热恼,犹如日月菩提心,经劫励力生亦可。”
庚二此心发生之量者, 前已释竟,应当了知。
庚三以轨则受法分三。辛初未得令得,辛二得已守护不失,辛三犯已还净法。 初又分三,壬初从何处受,壬二以何身受,壬三受之轨则如何。 今初
诸先哲所许,谓具足愿心,住彼学处犹为不足,须具行戒。此与胜怨论师所说相顺也。
壬二以何身受者, 以天龙等身,及从意乐门,一切皆堪发愿心,而为此愿心之所依。此中如道炬注释云:“于生死发出离心,念死及慧与大悲。”是谓以如前所说之次第而修心,于菩提心稍得将意转变之领纳也。
壬三受之轨则分三。癸初加行仪轨,癸二正行仪轨,癸三完结仪轨。 初又分三,子初殊胜皈依,子二积集资粮,子三净修其心。 初又分三,丑初净地设像陈供,丑二启白与皈依,丑三皈依竟说学处。 今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