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于生处不欲趣赴,则必不往。若不往者,定不应生。故作感那洛迦业及增长已,谓屠羊宰鸡,或贩猪等诸非律仪中有,犹如梦中,于当生处见有羊等,由先所习喜乐驰趣。次由嗔恚生处之色,中有遂灭,生有续起。如是于余似那洛迦瘿鬼等中受生亦尔。若生旁生、饿鬼、人间欲天、色天,便于生处,见己同类,可意有情。次由于彼起欣欲故,便往其所,嗔当生处,中有遂灭,生有续起。此乃《瑜伽师地论》说。
若非宰鸡及贩猪等不律仪者,生那洛迦,理同后说。《俱舍论》云︰「余求香宅舍。」谓湿生欲香,化生求舍,而受生也。
复如释说,若是当生热那洛迦,希求暖热;生寒地狱,希求清凉。中有遂往诸卵生者,《俱舍论》说亦同胎生。死没及结生之理,无特外者,皆如《本地分》说。
菩提道次第广论卷六终
菩提道次第广论卷七
十二缘起
〔科〕壬二由于十二缘起思,惟分四
癸一支分差别
癸二支分略摄
癸三几世圆满
癸四此等摄义
今癸一支分差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