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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中国撰述诸宗著述部法相宗-大乘法苑义林章决择记-唐-智周-第25页

力為食之時。但取香味觸三為食。不取其色而食。故此即法處以為食也。
  章。有義不然至非法處者。
  此師意說。聖者定力變魚米等為增上緣。有漏第八據彼自變為魚米等受用之時。但用自八所變之者實香味等。而不用彼法處等色也。所以然者。有情三識而能用法處色故。
  章。此亦不然至三處名食者。
  此意說云。但能資養即名為食。非要三識緣故名食。上有情類食段食勝。正為食時。三識量是緣。若得三時未為食故。此亦如是。道理皆難。所以然者。定等所變是上界法。如何得資欲界有情界。隨增過。又無漏者破於有故。如何食緣之。定通等力即不決定。故得以上而為下食。雖然。終有致別。非有失。又解。尅實言之。但以彼色而為其質。自第八識變業果色而受用之。如義燈中廣問答辨。
  章。有漏者是善性攝者。
  此即是許七地以前變魚米等得實用。七地以前有漏尚行。故有漏心亦能變也。
  章。若無漏者至漏者至彼損有故者。
  問。為食之時。但唯食自第八所變有漏之者。不食無漏。如何得言破於有耶。答。由以無漏為疎緣故。畢竟能令有情終得斷於有漏。
  章。此義便狹者。
  對法及彼在下離欲之人。攝論無及。故不攝彼下離欲者。
  章。答有二定至資下三耶者。
  眼耳身意名四識也。既言下。識思識觸定隨。
  章。問下資上耶至思妙理故者。
  上字錯。合為下字。
  章。約方便別義者。
  此方字錯。應撿餘本。
  章。
  界不思食故。有求不得。
  章。集種子識得有增長者。
  前三者。此明由三為門。起業或識支種子。為後有因。名識食。
  章。智順益捨故者。
  簡非遍境故也。
  章。然唯約與未生諸法作生緣理者。
  由此食為因食。得長養諸種子。彼六識等准勝果故。以現在食不資落漏謝故。
  章。但由法假者。
  更非有受者。
  章。無漏又爾者。
  但持無漏故。
  章。初解遍六識者。
  但由外聞法。初資名愛。後資名樂。十業防色支。說有文言。記心如是等者。但是方便非本心樂道。
六十二見章(卷第四末)
章。由習異見異親近故者。
  與師見異。名為見異。與師別為發。名異親近。
  章。本劫本見者。
  前際也。
  章。末劫末見者。
  後際也。有云。本是成劫。末是壞劫者。不然。總名中云。五為前際。五為後際。即阿含云。本劫末劫。明知是前後際也。
  章。二十句等者。
  即色為我等是。
  章。阿含經有至非可全憑者。
  此意說云。此六十二見遍計三界。無色界亦有色故。亦非所宗。此經既是大眾部。不可全依彼經所說。定果可爾。業果即非。
  章。由上中下清淨差別者。
  淨色也。靜慮異名。
  章。第二觀生者。
  唯觀生彼。不觀死此也。應撿疏論。
  章。若有說言至即有違天眼者。
  前三者除後一也。瑜伽第四名為天眼。即婆娑第三名為天眼。所以違也。
  章。常論者。
  瑜伽論中解常論。更名為常論。
  章。或見梵王隨意成立者。
  見彼梵王大種常。或見心無常。或見自身及眾具。梵王自隨意成立也。
  章。同彼忍者。
  彼。梵王也。
  章。或住梵世者。
  出彼在親聞梵語也。
  章。或是展轉聞者。
  即生此間。傳聞他說。或可在梵世。亦傳聞說。
  章。皆依靜慮者。
  問。第二即聞梵王說。云何依靜慮耶。答。昔在即上中。梵王說令在人間得定。却緣已前聞者。亦無違也。或可現在梵王說未來前。故亦名前際。
  章。出心以前所有諸位者。
  通自心.心所法及餘法也。
  章。諸法如我者。
  此諸法者。身外諸法。舉自之身。例於諸法而亦無也。問。何故不憶出心以前。答。出心以前正在無心。無心何憶。問。何故不憶無心以前諸有心位。答。外道宿住極唯憶八十。為在無心。經五百劫。故不應能憶無心已前。問。宿住亦得緣於色法。在無心位。心.心法雖無礙。色法在。何不緣色執無因耶。答。凡宿住觀。要於心方。觀色出心。前心法既無。如何觀色。
  章。若依緣斷邊際求世邊時者。
  壞時論於盡劫。名斷邊際。盡邊以為分限。名有邊也。作此見解報故。名求世邊。
  章。出觀方便者。
  出現成劫也。方便者。以此出現而名方便。觀邊無邊。今是旦舉劫等。又是方便。
  章。三種妄想者。
  雖列四。今談其體。第四但是第三故。而是無別體。
  章。一不善清淨者。
  外道也。
  章。二善清淨者。
  唯佛也。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