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義一。
本迹因果義理皆一。
自他何殊。
本迹自他更無差殊。
故下文云本迹雖殊。
本迹久近今昔雖殊。
不思議一。
本迹二妙俱成不思議一理者也。
況體宗用。
五重玄義本迹十妙即初釋名一章牒釋已之竟更比況餘之四重玄義雖為別釋不出釋名一章總釋三法之竟二辨體一章即是本迹十妙之實相體三明宗一章即是本迹十妙一乘因果之宗四論用一章雖分兩用迹門斷權疑生實信為用本門破近疑生遠信為用兩用祇是本迹十妙非權非實非近非遠而權而實而近而遠即妙二用耳。
祇是自他因果法故。
況釋體宗用只是別釋十妙之三法故。
況復教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