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但云聞經意。名經之所詮。而一部之宗致。故云聞名也。黑谷判曰。特留念佛。即斯謂也。或謂經名亦得焉。
【科】義云。如來說教。潤益有時。末法萬年。餘經悉滅。彌陀一教。利物偏增。大聖特留百歲。
判法滅時。諸師解異。道綽善導。淨影義寂。及法位等皆同。今說如憬興者。依法住記。指於增劫七萬歲後。各據一義。並不相違。二家釋義。出在群疑論矣。
【科】時經末法。滿一萬年。一切諸經。並從滅沒。釋迦恩重留教百年。爾時修因。上生妙土。何為預判。不令願生。
設疑萬年後。而尚未足許。何預判之。為不願時哉。
【科】詳此經文。足除憂悔。勿懷管見。不達通經。
晉王獻之傳曰。管中窺豹。時見一班。通經。眾機通信之經。
【科】第十二依攝大乘論。會釋別時義者。論云。唯由發願。即得往生安樂者。是別時意。
此論本末。譯有四代。今文相似隋唐二論。陳隋二論。名別時意。唐論之中。加一趣字。魏論名曰時節意趣。世親攝論云。言說與意。時分有異。為別時矣。
【科】疑曰。准依攝論。判作別時。今教念佛。如何即往。
即言一節之骨子也。
【科】通曰。今依攝論。判釋別時。與淨土門。一無差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