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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道书十二种-清-刘一明-第408页

,其中受屈,窒塞不通,事在不得不辩明者。但欲辩之于外,不若自讼于内,故曰讼有孚窒,惕中吉。能惕于中,邪念止而正念生,窒塞可通,阴险可化,胜心可无矣。否则不能惕中,因小忿而失大事,躁性外发,阴谋内生,未得于人,早伤其己,始不谨而终必凶。然亦有事惕于中,自讼不明,而必告讼于人,借人分辨是非邪正者。但分辨其是非邪正,惟利于见大人,若不见大人,则非所利。
盖大人者,正己而正物者也。能规人之过,能劝人之善,能破人之疑,能开人之慧,见之最利。否则既不能惕中,而自化气质,又不能见大人,而扩充识见,恃一己之阴险,争胜好强,陷其真而从其假,讼非所讼,自招其祸,是以不利涉大川。惕中可以见大人,不惕中便是涉大川,惕中吉,不惕中凶。修道者,可不自讼于早乎?
初六,柔而自下,有讼之事,无讼之心,是以不永所事。然既在讼中,亦必辨明其事,虽小有言,终不成讼,究得以吉全之。此柔而不讼者也。
九二,所应相敌,不克讼而即不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以避其锋,虽有灾眚,不能及之。此刚而不讼者也。
六三,柔弱本不敢讼,是以食旧德也。食旧德而危厉自处,小心谨慎,不致讼而自无讼,终得以吉全之。然既在讼中,我不讼而人必讼,须当借高明者,分辨其是非,事明即止,是以或从王事无成,此柔能顺则,不成其讼者也。
九四,以刚遇刚,必有争端,而能以柔处之,不克讼而即不讼,化其气质之性,复于天命之性,以不安贞,渝变为安贞,不求吉而吉即随之,此刚而自反,不果于讼者也。
九五,刚健中正,以德服人,能化一切阴险、好强之辈,皆归于不讼,是以为讼之元吉。此正己正人,能使无讼者也。
上九,争胜好强,不知自反,到得讼终,外虽得胜,内实败德,如或锡之鞶带,终朝三褫之。一锡而三夺,其所得于人者少,而其所自失者多,此有己无人,终败其讼者也。然则不讼即吉,有讼即凶,不惕于始,必败于终。讼之不可有也如是夫。
上坤下坎(师卦第七)
师:贞,丈人吉,无咎。
初六,师出以律,否臧凶。
九二,在师中,吉,无咎,王三锡命。
六三,师或舆尸,凶。
六四,师左次,无咎。
六五,田有禽,利执言,无咎。长子帅师,弟子舆尸,贞凶。
上六,大君有命,开国承家,小人勿用。
师者,众也。以一人而统众人之义。卦德上坤顺、下坎险,顺而行险,故谓师。此借阳退阴之卦,承上需卦而来。
需者,顺时进阳也,进阳所以为退阴计耳。退阴之法,以正除邪,以真灭假,犹如师贞,师者刑杀之道,须要有刚有柔,有仁有义,通权达变,方能济事。否则,能刚而不能柔,能柔而不能刚,或独仁而不知用义,或独义而不知行仁,皆不得正,不得正,即不得吉,反致其咎。惟老成练达之丈人,明善恶,分邪正,知吉凶,识急缓,刚柔不拘,仁义并行,行险能顺,顺以济险,借后天,返先天,依先天,化后天,不但阴气不能陷阳,而且群阴皆顺其阳,此吉而无咎之道。若非丈人,见理不明,邪正罔分,入于旁门曲径,冒然下手,不特不能退阴,而且有以助阴,取咎必矣。何能致吉成道乎?
夫人当先天未失之时,纯是天真,如国家太平,虽有智士良将,无所用之。及交后天,六贼作祸,七情猖狂,如国家有事,群寇作乱,若无刑杀剿除之道,不能反危为安,故金丹有为之道,煅去后天一切滓质,不使有纤微之疵,留于方寸之中,期必复见当年完完全全一个事物而后已。此师之道,所由贵也。
初六,在师之初,先要知其火候、层次、进退、规矩,循序而进,依法而行,能谨慎于始,自然决胜于终,如师出以律也。倘不明火候,冒然作为,如师无律否臧自招其凶耳。此退阴贵明火候也。
九二,刚中有柔,有进有退,随时变通,不但不当为阴气所伤,且能点化群阴,皆归于正,如在师中得吉,而又能无咎。然此师中之吉,系外炉加减之功,亦必内而心君诚一不二,内外相济,方能全吉而无咎。亦如王三锡命,君信臣而臣报君,未有不成其功者。此退阴必须内外相济也。
六三,不知火候进退之法,愚而自用,行险侥幸,欲求长生,反而促死,舆尸之凶,或者必有。此不知退阴而冒险者也。
六四,柔而居柔,自知无造命之学,不敢妄作妄为,自守本分,如师左次,虽不能致吉,亦可以无咎。此不能退阴而能守正者也。
六五,柔顺得中,虚心自处,物来顺应,使其客气自消自化,如田有禽,利执言也。然理服君子,法制小人,须要有刚有柔,方能济事。若独柔无刚,反能败事。长子帅师,柔以刚济能成事。弟子舆尸,独柔不刚能败事,此退阴必须刚柔相济也。
上六,在师之终,客气悉化,本固邦宁,心君安泰,无复用刑杀之道矣。然外邪既除,主人会稳坐中央,可以知其几希之微。
一念善则存之,一念恶则去之,有功者赏,无功者罚,亦如大君有命,开国承家,小人勿用,必须拔去历劫轮回种子而后已。此退阴必须内外清静也。
六爻俱有退阴之道,吉凶不等,惟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