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注下句作「或下而聚」,河上、王弼、高翿作「而取」。
罗振玉曰:敦煌本「以」作「而」。下句景龙、景福、敦煌庚本均作「如」,辛本作「而」。
谦之案:傅本无「故」字。遂州、顾欢、道藏河上本、赵志坚本下「取」亦作「聚」。严遵本作「故或下而取,或下而取于人」。
俞樾曰:按古「以」字与「而」字通。周易同人象传曰:「文明以健,中正而应。」系辞传曰:「蓍之德圆而神,卦之德方以知。」昭十一年左传曰:「桀克有缗以丧其国,纣克东夷而陨其身。」孟子告子篇曰「秦、楚之王悦于利,以罢三军之师」;「秦、楚之王悦于仁义,而罢三军之师」。并「以」「而」互用,是其义同也。「大国以下小国,则取小国,小国以下大国,则取大国」,犹曰大国而下小国,则取小国,小国而下大国,则取大国也。故「或下以取,或下而取」两句文义无别,疑有夺误。
大国不过欲兼畜人,小国不过欲入事人。此两者各得其所欲,大者宜为下。
严可均曰:「此两者」,河上、王弼「此」作「夫」,高翿无「此」字。
罗振玉曰:景福本、敦煌庚本无「夫两者」三字,御注本、敦煌辛本「大者」句首均有「故」字。
谦之案:邢玄、磻溪、楼正、彭、范、赵、高均无「此」字,有「故」字。范作「故大国者宜为下」。又此章武内敦本与罗卷辛本同,与庚本异。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诸家并同。陈柱:四「国」字韵,两「人」字韵。
右景龙碑本不分章,八十二字,敦煌辛本八十字,河上、王本八十二字,傅本八十九字,范本九十一字。河上本题「谦德第六十一」,王本题「六十一章」,范本题「大国者天下之下流章第六十一」。
六十二章
道者,万物之奥。
谦之案:罗卷、范本同上。彭、傅本下有「也」字,后汉书冯衍传注引亦有「也」字。「奥」字,说文:「○,宛也,室之西南隅。」夏竦古文四声韵卷四出「奥」、「懊」、「墺」、「隩」四字,下三字均引古老子,惟「奥」字下无,疑古本「奥」字有偏旁。书尧典「厥民隩」,司马迁作「其民燠」,马融曰:「隩,暖也。」孙星衍疏曰:「史公『隩』作『燠』者,老子释文:『奥,暖也。』」「隩」「奥」通字,「燠」义同暖,是奥有暖义。但亦有藏义,广雅释诂:「奥,藏也。」河上注:「奥,藏也。道为万物之藏,无所不容也。」
彭耜释文曰:「『奥』,李乌报切。言道体无外而万物资给于奥中。」隋书经籍志曰「道者,盖为万物之奥」,即本此。合此二义,则道为万物之奥,即为万物之温暖处也。高亨说:「○,藏谷也,从,奉米内穴中。」此则非是。案字鉴曰:「奥,于到切,深也,从从采。音辨从,音拱,今作大,俗。中从米粟字,误。」
善,人之宝;不善,人之所不保。
严可均曰:「不善,人之所不保」,各本作「所保」。
罗振玉曰:敦煌辛本「所」下有「不」字。
武内义雄曰:敦、景、遂三本作「所不保」,「不」字恐衍。
谦之案:严遵亦作「所不保」,赵志坚同,但「保」作「宝」。尹文子大道篇引「不善人之所宝」,傅、范本有「所」字,无「不」字。今案此文当以「善」「不善」断句,道既含有万物庇荫之义,则「善」「不善」均在奥中。惟人则不能无所选择,善为人之宝,故「宝而持之」,持之犹固执之也。「不善,人之所不保」,以不善则为人所不附,庄子列御寇篇「人将保汝矣」,司马云:「保,附也。」不保犹言人将不亲附之也。
美言可以市尊,行可以加人。
谦之案:傅本作「美言可以于市,尊言可以加于人」,范同,惟「言」作「行」,注云:「『于市』上疑脱一字。」盖此文传写多误,傅、范本亦然。淮南子人间训、道应训引并作「美言可以市尊,美行可以加人」,可据改正。
俞樾曰:按淮南子道应训、人间训引此文,是今本脱一「美」字是也。惟人间训引「君子曰」,王念孙云:「『君子』本作『老子』,此浅学人改之也。」今老子作「美言可以市,尊行可以加人」,无下「美」字,而以「市」字绝句,「尊」字下属为句。道应篇引老子亦有下「美」字,则所见本异也。
谦之案:此文以「美言」与「美行」对文,又「尊」「人」二字,尊,文部,人,真部,此文、真通韵,宜从淮南。
人之不善,何弃之有?
罗振玉曰:敦煌辛本「何」作「奚」。「弃」,景龙本、敦煌庚本均作「弃」。
谦之案:遂州、顾欢、赵志坚本均作「奚」,顾本成疏:「奚,何也。」意林诸本引并作「何」。美言美行既见重于人,则不善者可以善者为师,而进至于善,故曰「何弃之有」。
故立天子,置三公,虽有拱○以先驷马,不如坐进此道。
武内义雄曰:「拱璧」,敦本作「供之璧」,「之」字恐衍。又「驷马」作「四马」。
谦之案:左传襄十九年正义引老子曰:「虽有拱抱之璧以先驷马。」「拱抱之璧」即王注所云「拱抱宝璧」也